司法院院字第521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520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521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52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47 页 | |
依商会法第三条之规定,关于工商业之调处事项,既为商会职务之一,民事调解法第二条所谓其他调解机关,自包含商会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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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47 页 | |
依商会法第三条之规定,关于工商业之调处事项,既为商会职务之一,民事调解法第二条所谓其他调解机关,自包含商会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