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52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52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52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5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下级法院检察官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后,上级法院检察官如认上诉理由欠缺,得于上诉审裁判前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