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549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548号解释 |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549号解释》 |
司法院院字第550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0年8月17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467 页 | |
附带民事诉讼,虽未经民事调解处调解,亦得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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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虽未经民事调解处调解,亦得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