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5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65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65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1月2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56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重利而无盘剥情形,不构成惩治土豪劣绅条例第二条第四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