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27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828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829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12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25 页

相关法条:民法 第 983 条 ( 19.12.26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来电所述情形,既不在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第一项各款限制之列,其婚姻自属有效,既系合法婚姻,自不生奸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