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905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906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907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2年5月2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79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解除婚姻预约之诉,应由民事诉讼法第一条或第十四条所定之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