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392号解释 中华文库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9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3月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27 页 相关法条:行政执行法 第 9 条 ( 3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人民认购公债延不缴款,未便援用行政执行法第九条办理。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39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3月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927 页 相关法条:行政执行法 第 9 条 ( 32.12.01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
人民认购公债延不缴款,未便援用行政执行法第九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