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539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解字第3538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解字第3539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3540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6年7月26日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038 页相关法条:诉愿法 第 10 条 ( 26.01.08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一)诉愿法第十条但书之停止原处分之执行,属于受理诉愿官署之职权,惟该官署因诉愿人之声请,认为有必要时亦得停止执行。 (二)可参照院解字第二九九零号解释办理。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