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十三年 中华文库
三月
3月19日
○戊午,礼曹,阴城守身死单子入启。传曰:“五寸亲身死,当日停朝,而放榜何如?”政院回启:“曰停朝市,则例不得放榜,但文、武科举人,过半入班,何以为之?”传曰:“既允知之后,安可仍为?姑为立班,速问礼曹。”礼曹回启曰:“文科毕入,武科未毕入,大礼不可中辍。仍为唱榜,勿为贺礼。”传曰:“仍为未安。入班大臣处,议启。”
○两司启:“放榜乃吉礼。自上遭重服而仍行之,极为未安。请退行。”答曰:“依启。”
○司谏院启:“礼曹诿以举人过半入庭,启请仍行唱榜,其苟且甚矣。请推考。”答曰:“人各有见,不允。”
3月27日
○丙寅,司宪府启:“文科入格人姜凤寿试券,无端遗失,当试券入内之际,承旨对读官等,专掌其事,分明计数,授受于承传色及司谒,乃其任也。而置之寻常,谩不致察,自上下问之后,蒙然相视,不能的知其遗失之地。大臣固不当亲细事,请承旨对读官等,并罢职。读券官任说、金贵荣亦命推考。”
○司谏院启:“任说以下,并命罢职。”答曰:“任说以下,并推考。”
夏四月
4月11日
○庚辰,传曰:“南道虞候尹琥,昨日下直矣。但惠静翁主病重,无他子女,情理甚迫。本职递差。”
4月12日
○辛巳,弘文馆,以女侍因缘入阙,及自内营缮未安事,入启。答曰:“营缮处入审后,当发落。”
○政院,以入审事传教未安事,入启。答曰:“予既传教入审,则此非难事。政院其敢从中沮遏?其即传谕,斯速入审。”
○两司启请寝入审之命。答曰:“禁苑一览,固非不可之事也。况予所造亭观,亦可一登,即依命入审。”弘文馆再启:“虽被违命之罪,决不可承教,请赐罢斥。”答曰:“予非欲引尔等而诬也。人君过举妄作之地,开示朝臣,实是当然。违拒如何耶?宜即入审,以见予过。”三启入启,答曰:“入审后苑,固非不可为之事也。不入之意,予实未晓。其毋更辞,明朝入见。”
○两司三启,不允。
4月13日
○壬午,弘文馆来启曰:“既忝论思,凡有所闻,仰恃圣明,辄敢冒陈,而反下严教,又迫之以不得为之事,言路杜绝,上下壅隔,酿成危亡之祸,未必自臣等始。请赐斥罢。”答曰:“予之所教,而入审者,乃所以通上下之情也。夫何所难,而敢拒如是耶?是何礼也?上札之时,谁倡之乎?其以直启。”再启,请赐罢斥。答曰:“勿为入审。”答初札曰:“夫宫阙,予家之事,非外臣所得预,而言者此习一开,后必有奸臣,籍以为口实,将有不可忍言者,所论之事。今不辨谕。第欲穷诘。倡之者,问其言根,而姑置不问。所谓后苑营缮之事,则入审后将有一言,而今既拒而不入,予亦有何言哉?大抵人臣之进言也,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躁,言不可不愼也。札辞,当留意。”
4月19日
○戊子,司谏院,以女侍营缮及前日玉堂上札批答未安之意,论札。答曰:“不敏凉薄,固多过失。但这二事,出于一时之偶尔,初未料以不重之事,见怪于朝廷,至于如是也。妄作,虽由于不学,札论亦涉于过激。且入审之教,欲使一览后苑,非有他意也。第以玉堂自疑,而不敢入耳。札辞,当留意。”
4月28日
○丁酉,传曰:“古礼,诸候一娶九女,所以广继嗣也。其意微矣。今者后宫旷阙,内职隳废,依旧规选入淑仪事,捧承传于礼曹。”
○传曰:“吴谦、宋纯俱以宰相,退老于鄕,虽不受禄俸,予意斟酌磨链,令本道岁赐米太,以示予厚待老宰之意,如何?其旧规之有无,则予未知,但予偶思之,故言之。此意问于该曹,且食物题给事,下书于本道。”
○户曹启曰:“臣等窃伏思量,米太酒馔之赐,特出于恩命,自上有时命赐,足以表优老念旧之诚意。若立恒规,如禄俸之为,则恐未稳也。”答曰:“有时命赐食物,题给下书之事也。问于该曹之意,如禄俸之欲例为题给也。更为回启。”后,竟以无前例防之。
闰四月
闰4月3日
○辛丑,左议政卢守愼,身病出仕肃拜,引见赐酒。
○咸镜道巡抚御史金诚一状启:道将尽职人,惠山佥使金璲除堂上,永建万户禹应辰、郑见龙、金光玉等,除宣传官事下教。
闰4月8日
○丙午,御启覆。敦宁都正李楫入侍,出足平坐,经自直出御门,溺于阶上。两司即于榻前,论启请推问,下义禁府推之,照以杖徒,以病风之人,特命并赎,只罢。
闰4月10日
○戊申,特进官朴民献启于经席:“以北方儒生等,虽欲力学,无师授之人。请以四馆权知中有学行者,差遣教授,使之训诲事,命议于大臣。”大臣议以为:“四馆权知积滞,有十年不得去官者,择差教授训诲,有成效者,升叙六品,则往之者,不以为忧苦,而学徒庶有成就,捧承传于吏曹。”
○庆尚道大丘居前县监柳礼源之子柳游,往年丁巳年间,发狂逃走,后甲子年间,有自称柳游者,在海州其妹夫达城令褆及达城令之子庆亿等,使人邀致,寓于达城令家,通于其妻白氏及其弟柳渊,使率去。渊即上来见之,则其形模不类其兄,而颇能道一家旧日之事。渊将信将疑,率归于大丘本邑,䌸致于官,请辨真伪。其时府使朴应川囚禁推阅之际,所谓柳游者,恐其败露,诈病请保放,因而逃走,不知其去处。人言藉藉,以为柳渊弑兄灭迹,言官启请拿鞫。三省交坐鞫之,委官沈通源直以为柳渊弑兄,不复致疑,严刑取诬服,凌迟处死。其后颇以时狱事,未得尸身,而遽正其罪未便。且以为柳游尚生存,间有人议,至达于经席,而未得其详。去年冬修撰尹先觉启于经席曰:“往在庚申、辛酉年间,臣随妻父,往顺安县,有天裕勇称名者,佯狂出入诸处,训人子弟,观其举止,似非其病狂者。后臣往来庆尚道,问于柳游旧知之人,诘其模样,则太类所谓天裕勇者。且人姓名,岂有天裕勇者乎?以此观之,疑柳游至今生存。其时柳渊之死,极为冤痛。”上令宪府核之,即移文于平安道,捉天裕勇称名者以来,取供,则自服为柳游。其四祖及家内小小之事,一一能说,其为真柳游无疑,而甲子年之事,则专不闻知云云。宪府又闻:“甲子之诈称柳游者,乃本名蔡应圭,至今居在海州,即秘密移文,果捉获上来之际,自刎于马上,只捉送其妾春守,春守往在甲辰时,与诈称柳游者,终始同谋,以渊为弑兄起狱者此人也,则其甲子年之诈称柳游者,乃蔡应圭,而真柳游之不出于甲子,事状暴白,移送于义禁府鞫问。达城令禔以假取他人,虚妆柳游,至使柳渊,陷于弑兄之罪,情状凶慝,杖讯穷鞫。柳游则以逃,父不为奔丧,败常杖一百、徒三年定配,录案施行。禔死于杖下焉。”
闰4月17日
○丁卯,司宪府启:“果川县监吴希颜,从仕十馀年,一不归觐,请罢职不叙。长渊县监朴雄楫,溺爱人婢,婢主所言,无不曲从,狱讼之间,赠赂公行,请命罢职。”依启。
闰4月20日
○戊午,文武通政以下,庆会楼下,亲试排律二十韵。承旨尹卓然居首,加资。
○阴竹居进士全旭,陈弊上疏入启。答曰:“身在草野,陈疏之诚可嘉。”仍传于政院曰:“全旭上疏,论及朝廷不和之事曰:‘挟私嫌,弹劾无咎。动浮言,放逐田里,上欺宸聪,下贻幽愤’云云。草野之人,必有所见而言,第未知指何事也。夫人臣欲树党,角立朋比,其罪己大。以至于挟私欺君,则尤极可愕也。此意知悉。”
闰4月23日
○辛酉,司宪府启:“大护军权擘赴京时,多有鄙陋之讥,请罢。”如启。
闰4月24日
○壬戌,司谏院启:“左承旨尹卓然,以试艺居首,至授重加,请改正。”不允。
闰4月25日
○癸亥,司宪府,以果川县监吴希颜,前日以不孝论劾,而今者物议,以希颜有孝行,人言激发,在职未安,避嫌。皆递。吴希颜仍任果川。
五月
5月2日
○庚午,司宪府启:“全罗监司孙轼,别无超卓之才,猥受嘉善重加,请改正。内乘郑昌瑞阙直推考之时,诬饰缄辞,请罢职。”并不允。
5月6日
○甲戌,司谏院时弊札子入启。答曰:“因灾异上札,良用可嘉。当留念。”
○江原监司书状:去润四月念后,淮阳、平昌官,下霜如雪,树叶枯黄,有似穷秋,变异非常事。
5月12日
○庚辰,有政。
○弘文馆时弊上疏入启。答曰:“得见谠论,良用嘉焉。予虽不淑,当为留念。”
5月15日
○癸未,圣节使拜表,亲传。
5月18日
○丙辰,刑曹启目:
兵曹正郞李养中、宗簿正柳永吉,多率妓工,投宿奉恩寺。先王陵寝之内,反为淫娱之所,罪笞五十赎,解见任,别叙启罢职。以宣陵参奉牒,呈于礼曹故也。
○司宪府启:“刑曹柳永吉等照律公事,比拟从轻,请堂上、色郞厅推考。”依启。
5月23日
○辛卯,因左相卢守愼、兵曹判书郑惟吉启辞,以前日沙汰之中,有可用之人收释事。
○修撰李洁启辞:“参下官尽心职事者,升擢除守令事。”令大臣该曹,同议以启。
5月24日
○壬辰,大司宪李山海来启曰:“小臣,质则下愚,学失蒙养,悠悠逐末,见贱士类,谬膺天眷,久窃非据,罪戾日积,置身无地,深欲具疏,悉陈情恳,冀蒙镌改,少安愚分,而惶怖天威,将发复止者累矣。且念圣恩隆重,糜粉难报,况兼带经筵,必择其宿儒重望,而授之,以责启沃之益。伏乞圣慈,俯怜至情,递臣兼带,并及本职,以重名器。”答曰:“勿辞。”
○司谏院启:“歙谷县令禹虎言,性本诡谲,专执父母财物,不肯分与亡妹之子,至于亡妹生时执持奴婢,巧为夺占,其为用心无状,请命罢职。缮工主簿林世雄、司宰主簿赵琚,人物昏劣,尸居其职,请并命递差。”答曰:“依启。”
○右承旨权征启曰:“去二十一日经筵官所启,有学识才行可用之人,从实启闻事,八道则有旨矣。请以此意,并言于该曹何如?”传曰:“言于该曹者,欲并与京中,而为之耶?”回启曰云云。则传曰:“京中姑停之。”
5月25日
○癸巳,有夕讲。备忘记:
简仪台修改都监,都提调领议政朴淳、提调判中枢府事元混、刑曹判书郑宗荣,常坐提调大司宪李山海、副提调副提学郑琢,各熟马一匹,郞厅前舍人许篈,半熟马一匹,监校官承文院副正字尹皞等,各儿马一匹,其馀监役官及匠人等,皆给赏有差。
○上御思政殿,进讲《大学衍义》。
○司宪府来启曰:“都事职佐巡宣,为一道所观瞻,而两南视他为重。如或望实轻卑,玩侮必至。全罗都事朴颙,赴任之后,凡所举措,大不称人望,物议哗然。请命递,十分择送。”又启曰:“自祖宗朝,严治赃污者,所以养廉耻,而革贪俗也。近来赃律解弛,人不畏法,犯之者,亦多逭罪,甚至于幸其得免,希望后叙,必齿衣冠之列而后已,物情愤久矣。前县监安祜既犯赃污,遽命专释,固知圣上宥罪之盛意,而名玷仕籍,辱及朝列,其何以戢贪风,而回世道乎?请安祜亟命削去仕版,永不叙用。”又启曰:“蔚山郡守张应,才短望轻,不能堪任。请命递差,以有名望文官,各别择遣。”答曰:“依启。安祜别无显赃,恐有冤枉,故命放也。其所谓赃犯之罪,既不得取服,而放宥之,则今又加以削去之律,似不稳当,故不允。”
○太白见于未地。
5月26日
○甲午,前主簿郑纯禧、承训郞洪汝谦、训链习读闵士俊女子,选入淑仪。
○停常参,有朝讲。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讲《春秋》。大司谏金添庆启曰:“祖宗朝,逐日常参、朝参,勤政之至也。近无常参,小官专不见天颜。至于倭野人,亦未得入侍,恐归其国有言也。”上曰:“礼文有之乎?有则为之当也。春初多事,顷缘避殿。今则暑热,当随为之。”又启曰:“近来士习,为士大夫间有议论,富而后为善,虽名士,皆以营产为计。芦田海泽,无不旨持。至于陈田,或防筑掘浦,出回文,共力为之者有之。此乃心术不明,不可之大者。先失其心,而后为善,臣未之知也。自上更加敕励之道,以绝此习也。”上曰:“耳目有寄,虽殚一二人,亦不可不惩也。”又曰:“富而后为善,无理之言也。此出何处?”添庆曰:“无恒产,无恒心。”上曰:“此言养民之道,非士大夫自处之道也。”李山海曰:“祖宗朝,少有营产之人,必加殚劾,为仕者一切不为矣。”上曰:“中原朝官,仕后不作家,皆借寓云。其言是耶?”山海曰:“中原未知我国仕后,则家业不营也。”权征启曰:“田庄营产等事,昔权奸为之。今岂有如此事乎?若李珥,亦卖家舍去矣。近日朋友间,无相信乐仕之道。顷者洪浑妻子亦拾橡实为食矣。臣见金继辉亦在古阜,妻子无依;洪暹在小臣家边,专无营产。”上曰:“如此,则士习亦佳矣。人君忠信重禄,志士不忘在沟壑,朴彭年买得三斗田,其友曰:‘禄足以代其耕。’彭年即卖弃之。为台谏者,当殚劾君前,泛然启之,不可也。”成洛曰:“虽不殚劾,若闻此等议论,必将羞耻而不为矣。”金睟又启曰:“李珥事,前欲启之而不敢。今因言及敢启。其人不乐仕,病退后,衣食为难。其妻边家舍,亦卖之矣。当初奉家海泽相争事,虽以李珥名呈疏,而其兄李璠为之。奉家疑李珥指嘱,珥既不得救其兄,宜受此咎。”上曰:“设使同生为之,当以义理,喩而救止之,岂为如此事乎?其夺不夺,予未知,在鄕时富居云。”睟曰:“其初处置,踈脱则有之。夺人土地,则无矣。”传于右承旨权征曰:“前典牲署主簿郑纯禧女子,承训郞洪汝谦女子,定为淑仪,名号已定,后宫之人,不可在于闾阎之中。郑氏于义洞宫、洪氏奉常寺洞宫、闵氏水真坊宫,各于明日移寓事,言于礼曹。”
既正中宫,又设淑仪,所以广继嗣也。但我国婚礼不严,士大夫处女,聚会简择于宫中,视其可者而定之。凡所以愼男女之际,而重婚姻之礼也。自先王未有定礼,礼官亦未之讲究,非徒淑仪,至于大婚之礼,亦然。其无谨挚之义。甚矣,礼文之多阙也如是。
士而营产者,鄙哉,何足与议也:但有太甚者,分明摘发论劾可也。如其不然,则虽置而不论可也。乃何糊涂泛指,士大夫之非以营产,为士类之诟病,是举朝之士大夫,皆为谋利之一鄙夫,使君心蓄疑于中,而等视之曰:“此皆谋利无廉耻不吉之人。”则适足以启君上轻士之心,而他日之言不信、计不用者,未必非此说为之误也。吁:始作俑者,乌得辞其罪乎?
○申时,太白见于未地。
5月27日
○乙未,谏院启:“习读闵思俊女,预于淑仪之选,士俊乃骊川尉闵子芳之孙,先王外孙之家,请勿备选。”答曰:“此无文所禁。以近日之事言之,申檥于敬显公主,乃五寸亲也。况此七寸之更远乎?今者名分已定,不可更有云云,使国事顚倒也。何不于禁婚时言之,而今乃论之乎?不允。”
○果川县监吴希颜拜辞。先是,司谏院启以希颜筮仕十年,不觐亲,论请罢,果川之民相率赴诉曰:‘年前归觐。且有善绩。’台官所闻,失实如此。号吁不已。希颜曾为录事,以有孝行荐拔者也。物论哗然,皆曰无罪,台谏遂以风闻失实避嫌,因以希颜仍任。至是,赴任。
○备忘记传于政院曰:
我国事大之礼极重。事大之中,表咨书写为关。如近日拜表之时,表副不能善书,改而追送,不无未安之意也。朔书之规,虽如彼其申明,终恐难期其效。予意生员进士初试时,其中一二人,不计制述二拙,惟视书法之如何,拔而置之入格,则儒生等在常时,必争相崇习矣。初试与覆试有异,虽一二人以书札入格,有何不可哉?此意并言于礼曹。
○司宪府启曰:“安祜既犯赃污,所当穷推,而遽命专释,贪婪之徒,益肆无忌。请勿留难,亟命削去,永不叙用。”答曰:“依启。”
○申时,太白见于未地。
5月29日
○丁酉,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衍义》。尹先觉启曰:“宫闱乏制,不可不严。内言不出外,外言不入内,今三宫并入,圣学高明,万无足虑矣。然人心操舍无常,警戒之心小弛,则乘间投进,有不可胜言者。小臣此言,忧明主危治世,下情如此。”朴渐启曰:“近臣台官之言,当虚怀听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所论皆尧、舜其君之意也。”先觉又启曰:“自古国家之乱,多出于宫闱之间。一有先入之言为主,则人臣进戒之,皆虚事也。更加省念。”
5月30日
○戊戌,司宪府启曰:“稷山县监元纯辅,嗜酒崇飮,不治官事,康翎县监高允宽,尸居其职,事委下吏,汉城兼参军崔礼秀,嗜酒失性,听讼之际,不辨皀白,都摠府经历高景柳,职居禁从,持身不谨,被诉市卖之辈,至得攘夺之名,请并命罢职。”答曰:“并依启。”
○申时,太白见于未地。
六月
6月1日
○朔己亥,传于左承旨尹卓然曰:“三月初九日,驾前上言,启下各司,而各司尽为回启耶?或有不为回启者乎?政院相考以启。”
6月2日
○庚子,海州居幼学朴枢上疏曰:
外方贪官污吏,溺于私欲,悖理伤道,病民蠹国。监司都事,择之以心腹之臣,任之以耳目之职,则守令贤否、民生休戚,官库虚实,明赏罚以行劝惩之道也。守令之所畏。莫如御史,择选刚直廉谨,特立独行之臣为御史,摠知邑谷数,使其守令司守敛散,而勿令虚费。且古之备耗之设,为国赢息,以备耗损之意也。今时守令专务营产,倾仓费尽,而扫尘土,以充元数。
传于左副承旨朴渐曰:“陈疏之诚,可嘉。此上疏,下该曹,回启。”
6月3日
○辛丑,府启:“喉舌之官,职专出纳,其任非轻。近来居是责者,如敷奏覆逆,则固未暇责,虽寻常职事,亦多废隳,不举不职,非止一二,物情之未便久矣。至于公事之淹滞,号令之废阁,尤所当察。固宜考核文簿,摘治惰慢,而因循苟度,置诸相忘。上言之下,殆浃五朔,或至经年之久,漫不省回启与否。及承下问,亦稽考启,更日始达,了无待罪之辞。其尸居不职,不亦甚乎?如不撮治其己甚者,则将无以警惰而矫习,决不可付诸寻常,而不之罪也。请吏礼房承旨递差,其馀承旨并命推考。”答曰:“承旨刑房外,并行公,推考。”
6月5日
○癸卯,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进讲《春秋》。讲讫,柳㙉启曰:“小臣受由杨州下去,农事极可虑也。五月以后,雨水不足,田谷则稍胜,而水田则专未。近日日候连愆,雨泽未下,祈祷诸事,文具而已。自上回天之道,当十分更尽,审理冤狱,不可不为,消灾之道无过于此。夏旱则秋涝,今后若多冷雨,则秋无结实,民生可虑。”上曰:“判书之言,好言也。农事全不好乎?今若得雨,则可得苏乎?”对曰:“时未长成,亦未除草。今若不雨,则秋成之望,不可期也。”上呼领相而进之曰:“近来有冤枉事耶?予不知也。”淳对曰:“刑狱间冤枉审理事,小臣前亦启之,曾已判付疏放矣。但视其罪之轻重,而审理之。观其推案,因情定罪,而情涉暧昧,则放之可也。上圣聪照,洞审情理,表表冤枉,人所共知,则未知也。大概理狱之际,小失其情,冤枉必多。畿甸之旱太甚,不可不审理也。”上曰:“近来百官有司,各察其职任乎?”淳对曰:“小臣居百官之首,自己亦不能举职,则何能纠察人乎?但纪纲不立,而事解弛,言官屡为殚劾,而人不畏法,国纲不立故也。凡朝廷可行之事,立法之际,当广开言路,详量可否而定之,使无旋立旋废之患。若不商确,草率苟且而为之,则后必有弊,终未免为纷更之端。”上曰:“非但议论间事,事事皆当,论难而为之。”淳曰:“安石变法,而至于差役法,则曰此与先帝三年磨度而为之。’是以终不改。虽以安石法,若必详量而为之,则不变。凡立法议事之际,当磨度十分可也。末世刑狱间事,或以所嫌,八道皆然。他处则各自省察,自上亦当留念焉。”上曰:“但当得中而为之。如予不明者何为?如以禁府公事观之,则亦有未尽处。大抵明者而后可察,如予不明者,不知狱事,何能辨其是非也?是所难也。”淳对曰:“三代钦哉钦哉,若十分致察,则感伤和气之道无矣。”
6月7日
○乙巳,礼曹判书洪昙卒。昙性禀刚勤,气度温雅,事亲以孝,年将七十,遭丧躬执奠具,必尽诚敬。朝廷嘉之,启于上,以旌表之。居家淸俭,门无关节尽力国事,不挠权贵。当六奸用事之时,不为攀附,以此见忤,屡遭挤摈于外,亦不之怨也。平生喜读书,至老不休。然于学问上,无真知实践之功。
○大谷处士成运卒。天资粹美,加以学问,充养有道,德器夙成。内则方严而正直,外实坦夷而和平。平生不肯作惊世绝俗之行,混迹同尘,惟恐人知,自视毁然。常若不足,以此难处薄俗,人不能以恶言加之。与南冥先生友,南冥语人曰:“成运如精金美王,含光内蕰,吾所不及也。少从事举子业,为文章,必法典谟,耻习世俗科场语。中庙朝,用大臣荐,除社稷参奉,辞疾不起。晩睹世变,无意人间事,晦迹山林,不求闻达,而朝野属目,皆知其为隐德君子也。明庙朝,拜光陵参奉,谢恩就职,不数日辞归故山。其后举遗逸,以六行俱备,擢置前列,面对前殿,访以治道,以病丐休,不肯登对。屡受除命,上章陈谢,终不屈。每得恩命,辄惕然惊惶,至数日不能解为举。以居敬为本,以践履为先,容貌必庄,居处必恭,严然肃然,如对神明。虽在暗室幽独之中,家人子弟未尝见其隋容。学者有患,客念妄起者,谕之曰:”是由持敬之功不笃耳。若持敬有素,则此心静然凝定。客邪不容,而妄想无自而生矣。以若外人事而谈性命,非为己之学也。“其工夫着力,常于人事上居多。自事亲敬长,以至日用寻常,无一不自践履中来也。南冥少时,才气超迈,议论颇过高虚,见先生笃行平实,释然喜曰:‘道在是矣。’晩来造诣益深,圭角浑然,人与之接,但见颜色谦恭,辞气和易,而不自觉心醉而诚服也。于外物无所好,家甚淸贫,晏如也。雅好佳山水,尝于离山之麓,筑书室一间,春秋令节,游历无虚日。或赋诗,或行酌,惟意所适。行年八十,意思不衰,庄敬日强,人皆仰之,以为道脉之寿也。
6月12日
○庚戌,兵曹参议洪圣民,以庭试吏文优等加资。宪府请改正,不允。
6月28日
○丙寅,京畿、江原监司书状:“今月十七日,十八日大雨大风,川渠涨溢,人家漂没,人物多死,水边田畓,尽为覆沙,山家崩颓,大木飘拔,灾变惨酷事。京中大小亦然。人家多漂毁,人亦多渰死,桥梁尽漂,故老相传,水灾之甚,近古所无云。”
秋七月
7月1日
○朔戊辰,沈义谦,身居戚里,折节下士,时论颇与之。及李梁用事,事同一家,而相与之为贰。及其除去之时,与有力焉,中间与金孝元交构,因有东西之说,盖义谦在西,与义谦交者,谓之西党;孝元在东,与孝元善者,谓之东党。一时士论各分,彼此纷嚣之议,至今不息。老成迟钝者,指谓之西人;年少才锐者,皆谓之东人。盖一时议论,皆如此。当初交构之事,则孝元布衣时,游尹元衡之门,义谦见之。其后举朝论启元衡之罪,以孝元为制疏,义谦谓其友曰:“孝元出入其门,详知其事,此必善制矣。”因欲削去制疏之选,其友止之。其言一播,互相疵病,以义谦为欲害孝元,与孝元善者,攻义谦不近实,义谦无欲害之心也。孝元虽游元衡之门,而少时之事,过而能改为善人,则不可追咎既往也。义谦虽发其言,而无欲害之心,则亦当置而不论,彼此平心,任之可也。而朝着论议之间,各分彼此,因缘指目,篁鼓之说,又从而纷纭,以摇惑士大夫之心。此当今之深患也。近来见二诗流传曰:“天灾时变比来稠,时事堪为识者忧。谨塞踈虞今日极,宋庭攻击几时休?东人尽据要津地,西客多迁岭外州。不有圣明能镇定,士林鱼肉免无由。”不知谁人所作,而有关于时事,故并录之。
7月2日
○己巳,以大祭。亲传香祝,斋戒。
7月3日
○庚午,亲传香祝。
7月5日
○壬申,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讲《春秋》。
7月6日
○癸酉,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衍义》。洪浑曰:“明皇听惑惠妃之言,欲杀三子瑛、瑶、琚,立惠妃所生寿王为太子,张九龄极谏,故不动。及林甫为相,以为陛下家事,乃杀三子。林甫又谓:‘大理狱栖乌鹊。’小人必以人君所好而中之。在我之德明,则小人虽巧,必革面矣。在我之权度不明,故罔之以无理之事。”上曰:“人心本明,但公则本体露而明,若私则如日之蔽云而不明。明皇见卢绚之时,无私而有公,心无所蔽,故能知。如林甫则既以蛊惑,必有所蔽,故不能知。虽有所蔽,暂时之顷,必有开明之处,无欲时也。唐德宗亦不知人,而一见李蕃,则知非为恶人。此皆由无欲蔽,以公心观也。”佥曰:“上教至当。保养此心,勿失可也。”上曰:“林甫之奸如此,而韩休不知见,何也?”浑曰:“为恶之人,纵欲则易知,若非纵欲,则不易知。韩休虽贤,而无知人之鉴。”姜绅曰:“韩休,以林甫为有宰相才,但取其才也。宋高宗时,游酢不识秦桧之奸,一时名贤,皆不知大奸,以其似忠似是也。小人所为,若得易见,则无难辨之小人矣。”上曰:“林甫,宰相才亦无也。韩休以为有宰相才,而才亦无也。韩休荐大奸,而似为有相才,其可乎?口有密,腹有剑,极其情状小人,岂不可畏也哉?无才则不得为小人,必有人不及之才,然后为小人。自古无无才之小人也。大纲人愚直者为善,小人必挟才为恶,古人使奴,必使愚者。与其有才而为恶,不若愚直之为愈也。”宋赞曰:“奸邪罔上之情,后世见之,则然矣。当时有不能辨者,谗言尤不能分辨。凡谗言必有名望者,然后能行。必精一圣功,无间断,然后能不惑于谗言。”崔滉曰:“君子小人,分辨有道,逢迎主意,以为谀说者小人也。谠言极谏者,君子也。”上曰:“大概则然矣。此乃古之小人也。宋以下小人不然。虽小人,而所言皆君子,后之小人。最难辨者也。以言不可取也。后世经筵之上,皆好言,而谁有为恶言者乎?秦桧亦曰:‘德无常师,主善为师。’秦桧亦为此言,后世最难辨。”绅曰:“常时之言,或沽名、或卖直,故然矣。若临利害,则其情立见。利害之间,有不变所守者,真君子也。平日无直言极谏之士,临乱焉,有伏节死义之臣。”
7月7日
○甲戌,上御昼讲于思政殿,讲《春秋》成公自十有一年,止深切著明者也。特进官睦詹启曰:“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无礼则身不立,礼与敬,相表里。此处极好看。”
○李友直启曰:“靖陵防塞处奉审,三公并去,重其事,上意允当,但大臣时并出京畿,供亿之弊,有不可计。大臣如股肱,一时并出,无乃未安乎?”上曰:“非常时奉审,三公不可不一时并遣,临时确论则善矣。如以为不便,则或分遣一两番,亦可奉审商确。”上问承旨:“水入处,见之乎?”对曰:“臣差祭往来,红门近处有小道深凿。红门近处,非波涛冲击,水涨溢故及,防之不甚难。”
○正言柳德粹来启曰:“国家藏冰,计一年用度,定其梗数。若该官用心典守,则万无不足之患,而今者西冰库官员,慢不省事,颁出之际,委诸下吏,致有偸窃之弊。夏月未过,用之几尽,西班及宗室例颁之冰,启请不给,物情犹以为未便。今又至于分定各官,此虽出于不得已,其不谨典守之罪,不可不惩。西冰库当初次知官员,请命罢职。外邑冰丁上纳之际,该司官吏,必有刁蹬作弊之事,请令吏曹十分检察,俾无猥滥之弊。”答曰:“依启。”
7月8日
○乙亥,上御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衍义》。自林甫居相位,止以上论憸邪同上之情。姜绅曰:“明主在上,则群臣将顺之不暇,此言非也。人君圣明,则臣下进戒之言尤多。三代进戒之辞,若有危乱之在朝夕者,有自古小人,必杜绝言路,然后肆其恶,人君不得已开言路可也。”绅又曰:“明皇忧雨禾伤,此正心感发处,国忠非徒不能将顺,并梏其正心。当此时,若以天灾戒谕之,必为感应之道矣。武帝轮对之悔,尚免亡秦之祸,若使明皇不丧此心,而使之扩充,岂有危乱之祸哉?汉魏尚、宋李沆,皆以灾变告其君,使之畏天,人君不畏天,何所不至哉?玄宗蛊惑昏乱,而犹知伤禾,今年水灾甚于伤禾,圣上别加动念焉。”
7月11日
○戊寅,御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衍义》。
○掌令李廷馨来启曰:“罪人财产,籍没入官,则已为公家之物,为有司者不可循私与于人,以为市恩之地。罪人文希俊家舍,户曹以籍没,移文于汉城府,既已置簿之后,汉城府任然折给于录事李允𫍯,至为无谓。请其时堂上推考,次知郞厅罢职。平壤旧都大处,近来屡经非人,将为弃地,极为寒心。庶尹张应祯,人物粗率,处事顚倒,苏残起弊之策,不可付诸此人。请命递差。各别择遣执法之官。鞫狱之际,自有定律,不可有所低印,庆尚道晋州豪强李喜万等之罪,时未究竟,而刑曹请用次律,敢开轻释之端,显有曲挠之迹。请堂色郞厅,并命推考治罪。”答曰:“并依启。推考行公。”
7月12日
○己卯,御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
7月13日
○庚辰,上御朝讲于思政殿讲《春秋》。
○正言柳德粹来启曰:“庇仁以滨海残邑,近因守宰数递,调弊已甚。若不择人而授之,将为弃邑。新县监郑思诚,人物凡庸,不可付以苏残之责,请命递差,以有名望文官,各别择遣。江华府使金鋘,赴任之后,不恤民瘼,唯以善事为务,居官且多不谨之事,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请命罢职。汉城判官金光启,人物愚劣,虽寻常职事,犹为不称,况词讼重地,决不能堪任,请命递差。铨曹非不知讼官之重,而近来专不择人。冗杂注拟,至为非矣。请吏曹色郞厅,亟命推考。监察纠检各司,其任莫重,不可不择。司宪府监察柳逸民,人物泛滥,到处多有纵恣不谨之事,请命罢职。”答曰:“金鋘善事为务,居官不谨云,善事何人?不谨何事耶?”柳德粹回启曰:“金鋘善事何人,不谨何事,臣等未能的知矣。金鋘善事不谨之言,传播在人耳目,故臣等因所闻论启矣。”答曰:“既曰:‘善事,不谨云尔。’则其所谓善事者,必有所指之人,而其所谓不谨,亦必有其事也。安有未能的知,而轻为论启乎?若或未能的知,而轻为论劾,挠百里分忧之重任,其可乎哉?夫以善事左右者,既请皆罪,则其为左右,而受其善事者,独无其罚乎?今此回启,似为含含糊糊之意,其初所闻,更直启之。馀并依启。”
7月14日
○辛巳,正言柳德粹来启曰:“金鋘善事不谨之事,腾播已久,臣等以所闻论启,而自上以善事何人,不谨何事下问,故臣有简通于同僚。大概则皆以同僚之意,而简中之辞,多有踈漏。且以的指二字,误书的知以启,昏不致察甚矣。不可在职,请命递臣等之职。”答曰:“勿辞,退待物论。”
○献纳金瓒、正言洪麟祥来启曰:“言官论劾,多出于风闻。若有虐民不谨之言,显发于公议,则随所闻举劾,乃近来常规也。今者金鋘自赴任之后,侵渔百姓,连络馈遗,以贻民弊,此乃腾播已久之言。臣等之所闻,止此而已。若其所遗之人,则臣等未得而闻知矣。且惩敛太滥,不恤民隐,而至于税取民瓦,公然船运于京,其不谨之状,推此可见。臣等昨日论启之时,措语未莹,至有下问,罪既大矣。及其回启之时,臣等之意,善事之人,则未能的知矣。税瓦船运之事,于鋘不谨,此特一细事,故虽及于同僚简通之时,而语不分明,以致柳德粹踈漏回启。再勤圣问,而至承含糊之教,臣等之罪,至此尤大,不可䩄然在职,请命递臣等之职。”答曰:“勿辞,退待物论。”
○申初御夕讲于思政殿,讲《大学衍义》。
7月15日
○壬午,以备忘记传于左副曰:
中国后妃及诸王燕居时冠制,宫中妇女冠制、民间妇人冠制,每品各一件,或今冬至使行次,令事知通事,各别用意贸来。如或称頉,不为贸来,则从重治罪。“
○献纳金瓒,正言洪麟祥来启曰:“金鋘善事为务之言,腾播已久,臣等因物议论劾,而善事之人,则未能的知,故终不得指的以启矣。若税瓦船运之事,则当初发议于完席,而臣等之意,鋘之不谨,非止此一事,故泛以居官不谨为辞矣。及承下问,柳德粹简通于臣等,臣见与完席无异,以台谏因风闻举劾,不必的指为某事。然载瓦送京之事,已发之议,举论无疑。使城上所,措辞以启,则德粹回启之踈漏,实由于臣等之语不分明。今者德粹既递,臣等就职未安,请命递臣等之职。”答曰:“勿辞。”
○院启,金鋘事前启。答曰:“金鋘事所论含糊,故不允。”
○献纳金瓒、正言洪麟祥来启曰:“金鋘善事之人,臣等未能的知,故虽不得指摘以启,而其他虐民不谨之事,已陈于前后之启,而辞不达意,再承含糊之教。言官少有所失,不可苟处,况此含糊,乃所失之大者乎?臣等叨据重地,言不见信,烦渎引嫌,极为惶恐。既负重罪,决不可䩄然仍冒,请命递臣等之职。”答曰:“既曰善事,则并与其受者而论之,斯为得体,可勿辞。”
7月16日
○癸未,尹先觉启曰:“司谏院金鋘启辞善事,而受者不论,以为未安待罪。自上以为或出于风闻,得其实,然后罪之,此至极之盛意也。但台官之事,一人之耳目,有限,国论之众议同然,故许以风闻启达者。若以风闻为启,而每加穷诘,以为迫促,则后有启辞者,谁肯以风闻,而为之哉?”上辞色曰:“即玆启辞,迫促二字,何意也,迫促二字,释之可也。”先觉对曰:“拜承含糊之教,皆以为未安,未能启达,恐有迫促之意也。”友直启曰:“台谏风闻,例也。若推穷治,则后日岂有风闻,而为之者?”姜绅启曰:“含糊之教未安,因传闻敢启,而再承含糊,故未得启达矣。即者尹先觉促迫之言,似过矣。然再下含糊,待台谏之体,似为未安。”上曰:“未可也。善事有人,则当以其实启罢。若不然,则未可为也。”先觉启曰:“详察闻知,则好矣。然或有风闻者,言责固其所也。此乃因所闻,而未知其实,故再承上教,不敢启达。”姜绅曰:“武班至高秩者,例必善事,金鋘善事,不至大怪也。”
○正言许鉴来启曰:“献纳金瓒、正言洪麟祥,以论劾金鋘,其善事之人,未能的指,辞不达意,再承含糊之教,为有所失,引嫌而退。金鋘之善事为务,腾播已久,发于公论,则有言责者,举而论启,不得不尔。而凡台谏所论,多出于风闻,未必皆身所目睹,则其不能的指为某事,势所当然,非以含糊也。别无所失,不可以此轻递言官,请并命出仕。”答曰:“依启。”
○正言洪麟祥来启曰:“臣等将金鋘请罢事,再三论启,而自上不即快从,每以摘发善事之人为教,臣等窃惑焉。鋘自赴任之后,侵渔百姓,征敛多端,以为馈遗之资,行船往来之际,私送连络,民受其弊,阖境怨苦。其为善事之状,昭著无疑,岂可以未能的知所遗之人,而不治其罪哉?且其虐民不谨之事,非止一二,不可毛举,故当初臣等,只陈其大概矣。税取民瓦,公然船运于京,此特其一端也。至如田税捧纳之际,惩敛无艺,吏民惩阙之,物巧作,名目其他病民惩纳之事,有难遍举。有一于玆,亦足为一邑之害,况此并有之者乎?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重贻民弊,请亟命罢职。”答曰:“依启。”
○平安监司水灾书状,传于同副曰:“恤典举行。”
7月26日
○癸巳,有朝讲。
○全罗监司书状。大概,高阳郡守金行,前任茂长县监时,别仓太一千五百馀石,以民间分给样反作事入启。传曰:“金行先罢后推。”
7月27日
○甲午,司宪府启:“淫潦暴涨,居民荡拆,都城内渰死相继,聚首号哭,惨不忍闻。该部之官,所当遑遑奔走,躬审其漂溺之多少,申报管司,趁举恤典,而尸官罔知,恬不动念,其慢忽不职之罪,不可不重治。当该官请命罢职。旌善郡守柳垍,年纪衰迈,未有苏残起弊之才。请命递差,以有名望文官,十分择送。”答曰:“并依启。”
7月28日
○乙未,司谏院启:“近来人心不古,巧诈横生,为守令者急于解由,递来之际,多以往年还上,散粜播录于时绐之案,已成弊习,极为骇愕,不可不随现重治。罗州牧使文益诚前为襄阳府使时,翻籍之谷,多至五千七百馀石。以有识文官,敢为如此之事,其无谓甚矣。请命罢职,以警其馀。”答曰:“依启。”
7月29日
○丙申,司宪府:“平壤庶尹李仁弘,前为大同察访时,多有鄙陋之事,显被重驳,西方之人,至今笑骂。今授本职,物情皆以为未便,请命递差,以有名望之人,各别择遣。”答曰:“依启。”
○以赵穆除全罗道都事,不赴。“
八月
8月1日
○朔戊戌,传曰:“水灾,各官曾已驰启。下问状启后,自当处置矣。但江原道伊川、春川、被灾尤酷,今年各官条贡物,一切蠲除,抚恤之意,言于该曹。”
○平安监司书状。七月初一日,军人李天福妻郑时,一产二男一女,并为生存,官中盐酱米题给事,启下礼曹。
8月2日
○己亥,工曹启曰:“贞顺翁主本家,失火尽烧,翁主不可居于闾阎常家,修理造成事,传教矣。曹誊录相考,则只有翁主家舍新告时,四十间所入材木,尺寸磨链,而别无失火之后改造之规。无前例创开之事,何以为之?敢启。”传曰:“虽无前例,既为失火,则不可不造成也。”
○司谏院启曰:“初试入格儒生,覆试临期,或有因病不得就讲者,则该官随其陈诉,即审虚实,许赴于后式年,犹之可也。若于其时,既不定夺,则决不可追许于后日。去己卯年未赴会讲儒生,日月已久,礼曹非不知许赴之为苟且,而牵于人情,今乃追录于经年之后,显有徇私之迹。非徒物情皆以为未便,一开其端,大有后弊。请礼曹色郞厅堂上,并命推考。其公事勿为举行。”
○有夕讲。
8月4日
○辛丑,申时,太白见于未地。
○全罗右水使李忠伯,因病辞职状启,递差事,回谕。
8月5日
○壬寅,礼曹启曰:“赴京行次时,唐官求请之需及往来盘缠,赁屋薪水之资,所费太多。若皆自官家定给,则国储有限,不可充给,使不可私备,故求请于各道监、兵使、守令,各以其所有之物输送,使备行李,为使臣者,虽似私索,固无一毫私用之处。赠与者,虽出于简通,赆王事远行之人,本非私相赠与之数。朝廷亦知此意,路费之到未到,或至于启达,其间监司有私用之弊,果是违法,即当禁革矣。若使臣官散望轻,则输送太薄,多有不足之时。若自朝廷卜定,则视同恤贡,势将责出于民间,在前处置为难,因循不改矣。”传曰:“知道。”
○司宪府启:“㫌善为郡,本是残弊,今年水灾,被害尤甚,不待他日凶歉,便为弃地矣。新郡守崔遇庆,病风已久,见弃于人,铨曹不恤公论,庸杂注拟,至为未便。请堂上色郞厅推考,崔遇庆递差,以文官十分择遣。”答曰:“依启。”
8月6日
○癸卯,政院启曰:“禁府囚人等,当初公事取来,反复参酌,其中有冤枉与否,详察以启事,传教矣。自上刑狱之间,虑有冤枉,特命取见公事,反复参酌以启,以囚求生,钦恤之意,至此极矣。但事系重大,当俟同僚齐会,详察以启。”传曰:“知道。”
○江原道监司书状。铁原府故校生李彭寿奴万松,潜奸上典妻庚氏,逃接于牛峰县,移关捕捉,万松则中路逃躲,庚氏则与其女子元春等,被捉来囚,与万松淫奸情状,一一承服。纲常之变,至于此极,耳目所及,莫不痛骇。如此重狱,寻常推鞫,事甚未安,京官发送事。启下刑曹。
8月7日
○甲辰,有朝讲。
○司宪府启:“全罗水使李忠伯,别无已试之能,监受超授之恩,固宜顚仆之前,犹思报国之效,而遽以亲病,身病,偃然启请。此路一开,孰肯弃父母、离妻子,辛苦于遐远之域哉?请李忠伯罢职,以杜武夫任意自便之习。夺人专利,虽商贾之贱,犹或有耻者,况身在衣冠之列,肆其商贾之所不忍者,则岂可置诸不记之中,以长浊滓横流之渐乎?同知敦宁尹玉,与牟利人相济见闻,两南纳谷七百馀人姓名,托言买得,称为吉礼时所用,冒呈户曹,受出绵布,几至六百馀同乙者,纳谷本主,纷纭呈诉,为尹玉者,所当愧恧畏缩之不暇,而公然简通于户曹堂上,苟冀无事,其放利无耻之状甚矣。请命罢职。汉城判官李思謇,居官曾有不谨之讥,在家亦多悖理之事,请命罢职。台谏以启事诣阙,承旨史官,即为出待者,乃所以重启事也。顷者崔遇庆论递事诣阙,则托以史官经筵入侍之外,更无他仕进之员,而不为出待,其蔑台谏甚矣。请其日不仕史官,推考治罪。为承旨者,既知史官不仕,而不为处置,以致启事之淹滞,而视之恬然,亦为非矣。色承旨并为推考。”答曰:“依启。李忠伯辞职,盖以亲病也。不允。尹玉事,徐当发落。”传于政院曰:“尹玉事之首末,详细书启事,言于户曹。”
8月8日
○乙巳,司宪府,全罗水使李忠伯、同知敦宁尹玉等罢职事,入启。答曰:“不允。”
8月9日
○丙午,有夕讲。
○司宪府,全罗水使李忠伯、同知敦宁尹玉罢职事,入启。答曰:“己谕,不允。”
○司谏院启:“新昌县监李诚庆,人物愚劣,处事顚倒,阖境嗷嗷,流亡相继,请命罢职。真宝县监成骏德,尸居其职,昏不治事,吏缘为奸,请命罢职。”答曰:“依启。”
8月10日
○丁未,文昭、延恩殿,视朝膳。
8月11日
○戊申,有轮对。
○司宪府。尹玉罢职事,入启。答曰:“不允。”
九月
9月3日
○朔庚午,大司宪李拭避嫌,启曰:“当陈试推考公事,入启之时,虽知献纳黄佑汉,不在推考之中,而不即与同僚更议处之,臣之所失一也。且知同僚不出公缄于佑汉,则即当纠正其失,而反与之相容,臣之所失二也。况前掌令李廷馨,与臣均有所失,小无差异,而一递一仍,揆之事理,大为违格。若曰不问事之是非,只凭文案,徒为成帖而已,则一胥吏足矣。何用设耳目之官哉?虽或可问,而未及问之云尔,则其不问之失,未知谁可当之。此实苟且回互之说。其于论事之体,为如何哉?请亟命递斥。”答曰:“勿辞,退待物论。”
○持平洪汝谆避嫌启曰:“臣处置大司宪李拭之际,臣之妄意,本府前在之官,于陈试推考,公事已定,取舍毕其。缄问后,李拭始乃出官,则未出官前,岂能预知其某某公事,或有所遗,而一一追改乎?虽曰可议,而未及议之,不过无情不觉之事也。其可与当初完议出公缄之官,同论哉?玆请李拭出仕矣。今者李拭再避之辞,又以臣为苟且回互,失其论事之体,则不可冒居重地,污辱名器,请命递臣职。”答曰:“勿辞,退待物论。”
○司宪府启:“大司宪李拭,虽出官于黄佑汉缄问已毕之后,见佑汉不在推考之中,则即与同僚,更议而追出公缄,乃得其当。今乃不然,则其所失,与李廷馨虽有轻重之殊,而不可区别以处之也。所失无异,而一出一递,其处置失当之责,亦不得免焉。请大司宪李拭、持平洪汝谆,并命递差。”答曰:“依启。”
9月15日
○壬午,司宪府启:“会宁府使李璟,官爵猥滥,请改正,兵曹正郞愼彦庆,滥费公物,尽归施与游宴之资,请罢职。长端府使李思艇,武臣不合内地,请递。广州牧使李忠元,素乏应务之才,且频数出入京城,贻弊多端,请并罢。”并依启。
9月17日
○甲申,有政。以宋言愼为正言。
○全罗兵使崔远以病辞,递之。
9月18日
○乙酉,议政府弘文录:取韩孝纯、河晋宝、李砬、洪仁恕、朴崇元、洪汝谆、柳永立、许鉴、李恒福、李廷馣、任国老、权𢢝、金时晦、奇苓、金玏、李有中、洪麟祥等十七人。
○京畿右道灾伤差错,杨州、朔宁,忠淸左道温阳、淸风,右道结城,京畿左道骊州,黄海道凤山,江原道麟蹄罢。
9月19日
○丙戌,院启:“全罗兵使崔远,称病径递,请先罢后推。公州牧使姜源,贪污请罢,淸风郡守尹渊,无识粗妄,请递。”“如启。崔远事,不允。”
○司宪府启:“全罗兵使卞国斡,家在长兴,距镇只一息,请递。崔远先罢后推。”答曰:“递事如启。崔远,不须罢推。”
9月24日
○辛卯,以李珥为副提学。
○司宪府启:“近来纪纲解弛,私情大胜。至于奉使之臣,或有牵情蔑公之习,京畿左道敬差官成寿益,以罢去已久,骊州牧使朴承任,只为塞责之地,而尤甚差错者,反为遗漏,请命罢职。砥平县监南宫恺,委诸下吏,请罢。”依启。
9月25日
○壬辰,司谏院启:“南道虞候李璟,厌其卑薄,托称身病,故不迎命,以图罢还,而监司沈义谦,轻为罢黜,以遂其愿。请李璟依律治罪,沈义谦推考。”答曰:“所论过情,不允。”
9月27日
○甲午,以灾变下教,求言中外。
9月29日
○丙申,司谏院启:“童蒙训导柳沔,无行检,请汰去。知中枢府事朴忠元,废疾已久,请解兼带内瞻寺瓦署提调。”如启。
○卒副提学柳希春所著《川海录》,《读蒙求》,《诗》、《书释义》,《朱子语类训释》,《纲目训释》,及他馀平生著述,令全罗道,无遗上送事,有旨。
○以赵穆除庆尚道都事,不赴。
冬十月
10月3日
○朔己亥,大学儒生等上疏,请文庙从祀公伯寮、刘向、马融、贾逵、杜预、戴圣、王弼、荀况、王肃、河休、吴澄、等学术不正,请黜之。杨时及我国金宏弼、郑汝昌、赵光祖、李彦迪、李滉等,升于从祀。答曰:“重难之事,未可轻举。”三疏,不允。
○院启:“庆尚都事孙胤先,凡庸且无践历,户曹正郞朴民俊迂阔,请递。”如启。
10月6日
○壬寅,院启:“吉州牧使徐崶,衰耗,请递。”依启。
○府启:“守门将朴大男,居庐率畜官婢,请削去仕版。”答曰:“罢职不叙,可也。”
10月8日
○甲辰,同知敦宁尹玉,往在辛酉年间,行世子吉礼时,抄出两南人凶年纳谷之数,托言买得,呈户曹,请受价布,前后受出布,几至六百同,而初未尝买于本主也。厥后事觉,宪府启请罢职,自上教以推考,后定罪。观其缄答,终饰不直,宪府所论不虚,上以为尹玉误则误矣,以用于世子吉礼之事,今若追征,则于事体不当。且虽破产,亦难尽偿,只治其罪,勿为追微事命议于大臣。领相朴淳议:“上教允当。”左相卢守愼、右相姜士尚议:“不为追征未安。”上从朴淳议,命勿征。
○谏院请尹玉削夺官爵,追征公帑之物。不允。〈尹玉罪,宪府照以决杖一百、尽夺告身、流三千里、价布追征、官命除流杖赎、功仪各减一等,勿追征〉 ○监察,自于临时分台各司,且不定朔数,追计五六年间,因朴谨元献议,六朔内不为迁动。且元定各司一人常往,一司不为更迭差往,有若其司各设一员者然。颜情稔熟,其司之官,不为敬惮,且多有弊事。宪府请依旧规施行。命议于大臣。如前临时分台,而六朔之法则不改。
10月9日
○乙巳,以李拭为副提学,李济臣拜江界府使。
10月12日
○戊申,院启:“光州牧使辛应基,不合内地,监察赵汝刚,眼昏不辨,请递。”如启。
10月13日
○己酉,府启:“尹玉请依本律施行。其时户曹堂上、色郞厅,一从尹玉之言,蔑公济私,请罢职。”答曰:“户曹堂上、色郞厅事,依启。尹玉,不允。”
10月14日
○庚戌,传曰:“尹玉给价时,户曹判书安瑞,参议成询,色郞厅林浑,皆已身死,而只有其时参判元混,此岂一人之罪乎?以二十年前公事,追罢老臣,予心未安。勿罢事,言于宪府。”
○府启:元混勿罢之命还收事。端川郡守张应祯粗戾不谨,请递事。答曰:“元混事,不允。张应祯,依启。”
10月16日
○壬子,故政丞柳溥之子师商无子,取从弟师琦之子和为后,既而师商生妾子,上言请罢继后。命收议大臣。援大明令继后后却生子,则令亲子奉祀,而继后子为众子,若兄弟然之文,使师商妾子奉柳漙之祀,而和仍为师商子。此在明庙朝事也。厥后师商妾子,与和争其嫡母财物,以和为侍养,而非继后,该掌官请议于大臣定之而,或以为:“和既已为师商子,服丧三年,今不可破。”或以为:“若从大明令之文,以和为众子,则嫡子不得奉祀,而妾子奉祀为妨碍,请论以侍养。”上从侍养之议。
○宪府论启:“师商生在之时,既为父子,而今日争财之日,论以侍养,极为无谓。请依明庙朝已定之议施行。”答曰:“不允。”〈后令三公、正二品以上会议,或以为:“和既为师商之子,不可罢继,妾子奉祀,而嫡为众子,不可。”或以为:“亲子奉祀,而继后子为众子为可。”上皆以为不可。以柳和依《大明令》家产均分之语及本国三岁前收养,即同己子之法论断。〉 ○院启:“户曹正郞李仁弘庸劣,请递。”依启。
10月17日
○癸丑,两司尹玉追征公帑事入启。答曰:“尹玉事,两司所执者法也。予之所为者,情也,礼也。义亦寓于其中。盖顺怀世子,乃先王之储,尹玉是世子聘家,绵布是用于聘礼之物,当是时,有司入启,先王命许之,以资婚礼之用,夫既用矣。在予今日,岂敢征还?征还是何理哉?尹玉其行虽鄙,其身则宰相也。虽或一时误陷于奸细之术,岂可治之以盗贼之律,施之以杖窜之刑乎?第以士大夫之人,敢与细人计谋,图出公帑,不无其罪,故已夺其职。此非不足于征治也。且有人于此,其兄婚礼之时,其兄之聘家,受出其父之财用之矣。及其父兄俱逝,其弟承守家业,虽心知其事之不稳,而置而不问,以存大体乎?抑将讼之于官,必期于征还其物,使其兄聘家,狼狈荡覆而后已耶?其间必有轻重是非矣。夫人君为政,当随事宜酌,而行之。岂必规规于徒守法律,苟从泥而不通之言乎?断非可为之事。两司不须更烦。”
10月18日
○甲寅,以冬雷之变,迎访。
10月19日
○乙卯,院启:“汉城判官赵玹贪鄙,丰储主簿尹时忱悖戾,请罢。”依启。
10月20日
○丙辰,特拜李山海刑曹判书。
○领相朴淳身病呈辞。不允批答。
10月21日
○丁巳,府启:“镇川县监尹兴信,不解文字,请罢。”依启。
10月22日
○戊午,府启:“价川郡守金祉肥己为事,请罢。”依启。
10月26日
○壬戌,院启:“真宝县监卢应鼎,父子兄弟之间,多有悖戾之事,请罢不叙。兴德县监安澄,昏劣请罢。灵光郡守金淸,本家在一日程,请递。”并依启。
○淸陵守寿贺,去乙丑年,刃杀忠义卫李彭寿,至是三覆。依允。
○政院启曰:“律条疏有公族犯罪,罄于甸人之语,罄乃绞也。请议于大臣。”上命招大臣及正二品以上议启。皆以为,疏义之文不明,当依元律,乃处斩。
10月27日
○癸亥,刑曹判书李山海肃拜后辞免。三启,不允。
10月28日
○甲子,以洪浑为同副承旨。
○赵穆,除宜宁县监不赴。
十一月
11月2日
○戊辰,四方冗雾,气候融暖,连日如春候。
11月3日
○己巳,冬至使梁喜到十三山驿,三卫㺚子十馀万骑,蔽野焚掠,登城拒守,令军官等射片箭,数人中死,过三日乃退去。
○郑淑仪卒。
11月4日
○庚午,上未宁,设侍药厅。夕以疾势危急,遣重臣分祷社稷、宗庙、木觅、三角、昭格署、汉江、杨津、绀岳、五冠、松岳等处。
11月5日
○辛未,上候如前。
11月9日
○乙亥,上候差歇,命药房都提调退休。副提调二员相递直宿。
11月18日
○甲申,弘文馆上札,请保养圣躬。答曰:“猥以寡味,叨守鸿图,既不能治心,以畜一德,又不能渴力,以劳万民,于是天乃赫怒,降谴于身,顾念自分必死,拟谢神人,而劳群臣之力,蒙上天之宥,烦痾消散,精息保存,虽多感幸,实切惶恐,渊谷之忧,恒缠于怀矣。札中所戒,当为曲伸。”
11月26日
○壬辰,上体淸宁,命罢侍药厅。
11月27日
○癸巳,药房都提调卢守愼,赐熟马一匹、豹皮阿多介一坐,提调柳㙉、尹卓然加资、虎皮一令,医官杨礼寿加资嘉善,李仁祥、安德秀,加资通政。
○两司以赏加太滥,请改正,累日不允。
11月28日
○甲午,礼曹以上体平复,宗社莫大之庆,请行贺礼。传曰:“勿为。”三堂上来启:“祖宗违豫平复之后,未有不贺之时,请依前例行贺礼。”答曰:“予固非谦逊,亦非假说。盖有愚意,实出中心,玆敢言之。人之疾殆,虽曰运数已前定不可逃者,而未必不由于自家失摄之致。顷者不意得病,危而幸苏,贻忧大臣,惊动群下,予之负朝廷多矣。又何敢受贺乎?况谴罚一身,天怒斯极,方且自顾平生,祗惧悔罪之时,岂可偃然受贺乎?前例则予不能知,而予意如此,不可为也。”
11月29日
○乙未,三公来启,请行贺礼。答曰:“如是启之,当从之。”
十二月
12月1日
○丙申,以权停礼,行贺礼。
○晋州牧使黄廷彧拜辞,到果川,得病还家。司谏院论,启请先罢后推。其缄答之辞以为:
身有重病之状,谢恩及拜辞时,承旨亦见之云。
上问于政院曰:“此言然乎?回启曰:”其病或亲见,或有所闻,乃实病也。“传曰:”其推考弃之。“
12月5日
○庚子,以郑琢为大司宪,李珥为大司谏,成浑、郑仁弘为掌令。
12月6日
○辛丑,司谏院启:“前牧使黄廷彧或缄答之际,援引政院,不顾事体,苟且图免,请推考。政院实不知廷彧疾病之轻重,而承下问之后,泛然以实病入启,显有营救之状。请色承旨递差,同参承旨推考。司艺沈忠谦、都事李淮寿、部将赵彦忠、直长郑士椎、当上体未宁,上下遑遑之时,公然嫁娶,有同平时,请罢职。军资主簿李脩愚劣,请罢。忠淸水使李𪼠悖妄,请罢。内医柳珉当初圣候未宁之夜,入直药房,醉酒不省,请诏狱推考。”答曰:“沈等事,柳珉、李修事如启。李𪼠可递,黄廷彧事,予偶问也。政院因予问而回启也。岂有营救之理乎?今但论廷彧实病与否而已。不允。”后允之。
○上体未宁时,诸处祈祷献官,各熟马一匹,诸执事各加一资,资穷者赐儿马一匹。
12月12日
○丁未,掌令成浑以病辞状。更下书敦谕,令乘马轿以来。
12月14日
○己酉,司谏院启:“浚源殿参奉禹玄圭,穆淸殿参奉赵应吉,东部参奉成彦惠,庸杂不合初入仕,请递。吏曹曲循私情,不为择人,请堂上、色郞厅推考。”启允。
12月18日
○癸亥,高灵居私婢银代、闰德,毒弑其主裵振緖,拿来。三省交坐鞫之,不服,俱殒杖下。时委官右相姜士尚也。
○大司谏李珥入京,肃拜辞免。答曰:“勿辞。”仍引见。其辞免曰:“无状愚臣,受国厚恩,才踈病痼,仰报无路。跧伏田里,潜思默祷者,只在圣寿无强而已。乃者伏闻,玉候违豫,至行祈祷,朝野遑遑,罔知攸措。臣在遐陬,不获骏奔,东望驰诚,夙夜焦煎。赖祖宗陟降,上天垂祜,黄道阳辉,不久复常,举国庆抃,而臣未能得参贺班,罪戾斯重,精爽飞越,岂期圣量天涵,含垢藏疾,谴责不加,恩命反下,感激战栗,不觉流涕。言责重地,固知不堪,而情悬紫极,力疾登途,所望一瞻天光,死亦无憾,既而窃思,近日圣心惕悟,火然泉达,号令之下,悦服舆情,臣民拭目,伫见治化比正,转移世道,俾升大猷之一大机会也。将顺匡救,对扬维新之休命,责在谏官,决非如臣浅薄空踈者所敢当。请命递臣职,择授其人。”答曰:“勿辞。”问以黄海凶歉之状,珥请移粟赈饥。仍启曰:“殿下春秋鼎盛,虽有微恙,意谓不久复常,而去月违豫,举国惊动,臣在海曲,焦心破胆,安有如此惊愕之事乎?无乃调摄或失其宜乎?窃瞷殿下,受气明粹,完实或有不足。伏愿淸修省欲,以保真元之气。”上曰:“久不相见。无乃有所欲言者乎?”珥拜而对曰:“殿下历观古史,人君可以有为者不世出。殿下英明,实古今所罕。嗣服之初,臣民有大平之望,厥后因循,未见振起,臣虽退伏山野,每引领希望。今年虽不奋兴,明年必有振作者,有年矣。今殿下大病之馀,善端开发,号令之下,悦服人心,臣民之望,无异于初服矣。目见民生之困,日甚一日,世道人心,如水益下。若因旧守辙,则决无有为之望。必大假振起,尽去宿弊然后,庶可为治。朝廷之上,纪纲大坏,大小之官,不事其职,已成风习。此不可以一时威力治之,必须自上坚定求治之志,收召俊乂,集于朝廷,各观其才,择授可合之职,委任责成,持之悠久,则国事可整,而治道可兴也。人君欲用贤才,则必先修己,何则,贤才者不求富贵,只求行道,人君不先自治,则贤士必不为之用,而求富贵利达者,充斥朝廷矣。是故修己为用贤之本也。古者为官择人,久任以其考绩,今则为人择官,不论才之当否,而惟以多历淸要为荣,故朝迁暮移,一人尽经各司,如是而求其不关厥官者,未之有也。若不改此近日谬规,则治道无由可成矣。”上曰:“台谏例以避嫌数易,为充台谏,故他官亦数递。避嫌之规,古所未闻,古史亦未之见也。”珥曰:“此是近日弊习,岂见古史乎?人君如欲有为,则必采众论,众论盈庭而择用,则必出于一。若使众人,各行其议,则反致骚扰,政出多门矣。今者虽众论毕陈,而自上必倚仗一二人可任经济者,择其中而用之,使议论出其一,然后可以渐升治道矣。”上曰:“今之三公,岂易得乎?予每事必咨而行之。非不择用,而近日政事,终无所成,殊可怪恨。”珥问上曰:“自上加恩礼于成浑,近古所罕,未知上意,欲用其人乎?抑欲一见而止乎?”上曰:“成浑之贤,予已闻知矣。第未知其才何如。”珥曰:“才亦非一般,有可独任经济之责者,有好善而能用群下者。成浑之才,若谓之能经纶天下,则过矣。其为人也好善,好善优于天下,此岂非可用之才乎?但痼疾在身,必不能任宪官之职。此人必须付之闲局,而时使入侍于经席,则必有启沃之益矣。”
12月21日
○庚辰,日本国使玄苏、平调信等来聘。欲因我国,通贡皇朝,而辞语悖逆,朝廷却之。金宇颙、李德馨、柳根等,相继为宣慰使。
〈宣宗昭敬大王实录卷之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