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宣宗昭敬大王实录
(壬午)十五年大明万历十年
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申,司宪府、司谏院合启曰:“开极圣后,配干极而主中壸,伦纪至严,名号截然。其在祖宗朝,固无裁削贬降之举,而祇奉之礼,一视齐陵,节序之享,既戴于祀典,香祀之传,必至于亲行,而其于《龙飞御天歌》,与神懿王后并称列书,而小无差等,则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岂有一毫他议于其间?而当时任事之臣,不能据经论礼,因循掩置,寝远寝忘,因山荒废,陟降无所,将至于二百年之久,国家之不幸,孰有大于此乎?自古有国者,于前代帝王之陵,名臣之墓,尚且封植致祭。至如今日所载,大而山、川、岳、渎之灵,小而丘陵贲衍之神,微而折瘥无祀之鬼,莫不有浇赛之奠,肸蚃之感。盖人君为庙社、百神之所主,凡天地之内幽显之间,苟有一气不得其平者,则皆人君所当恻念者也。然则无故而废万世之庙享,弃一抔而不修,使先后之灵,冤郁彷徨,而不知所托,是独安于殿下之心乎?呜呼!节序迁改,雨露兴哀,牛医夏畦之丘陇,香火遍满,而圣后园陵,埋没莫问。思之至此,肝膈摧裂,虽知今日启事之未安,而一日,急于一日,不然退默,敢此吁呼?伏愿更加惕念亟赐兪允。”答曰:“不允。”

1月7日

○丙寅,司宪府、司谏院合启曰:“神德王后之事,关天理之存亡,系人纪之废兴,其义之重且大,可谓明矣。臣等待罪言地,适当公议之沸腾,伏阁叫号,伫俟圣心之一悟,而自上听之落落,牢拒日深,至有未安之教,前后沓出,臣等聚首相顾,不胜郁悒焉。窃念国家之不幸,莫重于伦纪之堕缺,臣子痛闷莫甚于君亲之幽冤,则今日之所不言所可为者,果孰有大于追奉神德之一事者乎?名位堂堂,昭如日星,固宜并享太庙,血食千秋,而讲礼不审,遂致湮没,使庙主飘零,抔土荒凉,因循掩置,以迄于今。人纪一缺,天理丧尽,殿下之明圣,非不洞烛乎此,而每诿诸先朝留难至此者,何哉?呜呼?殿下重难之意,臣等亦知之矣。第事体之重难者,又有大于殿下之所重难者,则臣等其忍坐视恝然,而不为反复诤论于殿下乎?理无不复,事必有待,克尽继述之道,用光前烈之责,皆萃于今日。伏愿殿下,无惮逆耳,反求诸道更加三思,亟赐兪音。”答曰:“不允。”答再启曰:“不允。”答三启曰:“可从之事,则其不从乎?今不可追论之事,更勿烦论。”

1月11日

○庚午,司宪府、司谏院合启曰:“惟我神德,毋临于开国之初,徽名美称,炳然于记簿。圣子神孙,无非太祖之后,嗣孰敢有异议于其间哉?议礼之臣,不体太宗之本意,杜撰一时非礼之礼,以贻臣民数百年之痛,国家之不幸,孰有大于此耶太宗之本意,则已著于间关奉御之日,亲传香祝之时,显显明明,焉可诬也?而乃以一时议礼者之失,归之于太宗,而不究其本意,留难于公论,则是小嫌反胜于大义,而民彝物则,由是而大泯乱也。伏愿亟从公论”答曰:“不允。”

夏四月

4月21日

○戊申,礼曹参判金继辉入侍夕讲,猝得病扶出,初更卒逝。

4月24日

○辛亥,知事朴素立卒。

六月

6月5日

○辛卯,右参赞李文馨卒。

○司谏院启曰:“大司宪崔滉名论素轻,请改正。”答曰:“不允。”

6月8日

○甲午,司谏院启曰:“庆尚监司尹卓然,行己处事,多有物议。及为本职,多不谨;仁川府使李瓘,不治官事,请并命罢职。”答曰:“尹卓然、李瓘等,何事耶?城上所回启曰:”尹卓然,以年少宰相,昧戒在得,广占宅舍,喜使气焰,邻里之人,怨詈者多。及为本职,亦不谨,有赎木监司之讥;李瓘则玩度日,不事其事,民多怨咨,故敢启。“答曰:”尹卓然有才,任职居官,是以能察之人,风闻之劾,不必为实,而所谓赎木,安有自取之理?此尤不近之言,不允。李瓘罪目不明,亦不可轻递,不允。“

6月13日

○己亥,司宪府启曰:“洪州牧使林枢庸劣,请递;昌宁县监金键泛滥,请罢;井浦万户朴枝华贪鄙,请罢;注书郑赐湖轻妄,请递。”答曰:“依启。”

○三司追论贞陵事,乞与齐陵并祔太庙。直提学金宇颙,独引《春秋》以为诸候无二嫡,不可并祔,只宜封植园陵,酌杀仪节,建阁置官,略仿厚陵之制。事竟不行。

秋七月

7月16日

○辛未,靖陵丁字阁前,地势卑下,每遇霖潦,江水泛溢,入于阶下,自斋室乘舟以通往来,去年大臣、六卿等晋去,相其地势,以玄宫所安之处,则地势高峻,水汽不及,可于丁字阁前,以土石填筑隆高,使不侵于水,设都监,大发人丁赴役。今年雨水,所筑处多颓落,因两司所启,都厅郞厅郑熙绩、兪大脩,监役官朴宜、洪翼英等罢职,提调黄琳、洪渊等推考。

7月19日

○甲戌,庆尚监司尹卓然以病再度呈辞,命调理行公。

○司谏院启曰:“司宰主簿尹景祉,险谲鄙诈,请罢;监察崔应虎庸劣,请递。”答曰:“依启。”

7月20日

○乙亥,全罗监司郑澈书状:

新除南原府使权大德,距本家六十里,其二妹一子婚娶府地,必多牵制,请改差事。

○司宪府启曰:“判尹任说,久据词讼之地,不谨请递;宗庙令尹希庆,居官处家,不谨悖戾,请罢;上土佥使朴希亮,践历不多,声绩未著,请堂上加改正;龟城府使崔闰湖,到处淫奸官婢,有粗娶之讥,请罢职不叙。新及第至四朔之久,而承文院诿以位不齐,不为分馆,请前后行首掌务官罢职,以见在官急速拣择。”答曰:“判尹不须递,林布亮有武才,升堂上,未为不可;崔闰湖可递;尹希庆、承文院事,依启。”

八月

8月3日

○戊子,司宪府启曰:“近来廉耻道丧,士大夫不知代耕之义,不可不随现痛治。前日因传教,推阅各道交案,其中已为身死及沈铨、申秀经等,已为罢散,或名秩卑微者外,如河原君、河陵君、韩景禄、宋寅、朴好元、崔滉、郑昌瑞、李增、高景虚、权擘、南彦经、成寿益、金澥、黄廷式、尹兴信、李成宪等,并命罢职。”答曰:“可推。”

8月4日

○己丑,仪仗库上银交倚二坐,银踏掌二坐,色吏中间洗濯文书,代以镴交倚踏掌事觉,曾经官员等,皆罢推,下吏囚推。

○以赵穆除刑曹佐郞,不赴。又除工曹佐郞,不赴。

九月

9月7日

○壬戌,圣节使李海寿驰启:“皇太子,去八月十一日诞生,颁诏天下。本国诏使,翰林编修黄洪宪,工科给事中王敬民点差,九月望时当起程事。”传曰:“招大臣,本前例,凡事急速措置。”大臣启曰:“支待诸事,该司当照例察为矣。都司迎慰使,必以能文之人为之,光州牧使辛应时,差都司迎慰使,令乘驲上来;以郑惟吉为馆伴,李珥为远接使。”

9月13日

○戊辰,有政。传曰:“赞成有阙,正二品中拟望。”李珥拜右赞成,全罗监司郑澈,特加嘉善,拜都承旨。

○远接使李珥启曰:“左通礼黄廷彧、应教诈篈,瑞山郡守高敬命,请以从事官带行。”传曰:“依启。”

○司宪府启曰:“都承旨郑澈,酬酒狂妄,请递。远接使从事官,不但取其才华,必极一时之选。高敬命前日趋附权奸,请改差”答曰:“不允。”连日启之,终不允。黄廷彧以灾伤敬差官,下去庆尚道未还,以吏曹佐郞金瞻代之。“

冬十月

10月6日

○庚寅,远接使李珥发行。上引见,赐虎皮。

10月7日

○辛卯,都承旨郑澈辞状,不为上来,递之。特拜柳成龙都承旨。

10月22日

○丙午,诏使,九月十九日,自北京起程。是日越江入义州。

十一月

11月7日

○辛酉,诏使入京。

11月16日

○庚午,诏使发行,初九日,诏使往成均馆,谒圣,后坐明伦堂,因入尊经阁,披见《五礼仪》。上以馆官等不能周旋,使诏使至见我国《五礼仪》,命下司成以下于诏狱推之,以大臣启止之。因谏院启,同知事洪圣民以下皆罢职。诏使发行后,册色官司艺韩孝友、典籍徐进德,下诏狱推之。诏使到京日,上诣大平馆,行下马宴。动驾到大门外,其正门坚闭不开,上由侠门而入。

○司宪府论启:“迎接都监郞厅金瓘、洪仁杰等、及误为导引通礼黄廷彧、权纯等皆罢职。”

11月25日

○己卯,司宪府启曰:“竹山县监李润,诏使依凭,征敛无艺,请罢。依启。

11月26日

○庚辰,司谏院启曰:“阴竹县监安琠,委诸下吏;根杨郡守姜晟,赋役不均,请罢。”依启。“高岭佥使闵士俊,性本骄傲,自万户陞六品,未五年而遽陞堂上,物情骇怪,请改正;兵曹敢为启请拟望,蔑公市恩之罪,大矣。请闵士俊改正,堂上、色郞厅罢职。”答曰:“改正事依启,罢职事不允。”

11月27日

○辛巳,传曰:“在丧前领府事洪暹、左议政卢守愼处,各米太并十五赐给。洪暹则大祥临迫,米加十石赐给。前判书李山海守庐于外方,祭祀之资,亦岂有之?今本道,米太磨链题给事,下书可也。”

十二月

12月8日

○壬辰,都承旨柳成龙,特旨拜大司宪,李泼为副提学,金应南为同副承旨。

12月26日

○庚戌,为都目政。咸镜监司兪泓,特加为判尹,郑澈为咸镜监司。

宣宗大王实录卷之十六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