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二百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八十卷
经济汇编 戎政典 第二百八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二百八十卷目录

     射部汇考六

      李呈芬射经总论 利器 辨的 明彀 正志 身法 手法 足法 眼法

       审固 指机 马射 神奇 考工

      何景明乡射直节序 序器 序事 乐谱 射仪 射义

      戚继光纪效新书射法篇

    戎政典第二百八十卷

    射部汇考六

    《李呈芬射经》

    总论

    李呈芬曰:“‘前辈有言,兵险道也,而阳言之,我能往,寇 亦能往。射家手口相传,不立文字,岂谓挽二石不识 一丁邪?盖秘之矣。《周官:保氏》教国子五射,曰白矢。白 镞,至指也。此弯弓之法,所谓彀率也。曰参连’,谓先发 一矢,三矢夹于三指间,相继拾发,不至断绝,此注矢 之法也。曰剡,注剡锐也,弓弰也。注,指也。箭发则靡其” 弰,直指于前以送矢,所谓“㔃。”是也。

    㔃者,后手摘弦,如㔃断之状,翻手向后,仰掌向上,令见掌纹也。者,以前手点弰,如掷物之状,令上弰指的,下弰指脾骨下也。

    或谓矢头剡处直前注于侯,不从高而下,即谚所谓 水平箭。此发矢之法也。曰襄尺,襄,平也;尺,曲尺也。谓 平其肘,使肘上可置杯水,盖架弦毕,便引之,比及满, 使臂直如矢也。或曰襄,包也,肘至手为尺。射者常以 肱蔽其胸胁,无使他人之矢从虚而入,此自防之法 也。曰井仪,言开弓圆满,似井形也。或谓四矢集侯,如 “井字,即《诗》四矢如树”,此射法之妙也。呜呼!射之道备 矣。邓锺曰:“射法虽多,大要不过审、固、满、分四字耳。持 弓欲固,开弓欲满,视的欲审,发矢欲分。知镞者,满之 象也,而审益精。臂力者,固之征也,而分始齐。射有臂 力,知镞工夫,靡不命中矣,而先之以入扼壁,立为入 门。”

    凡执弓,欲使把前入扼,把后当四指本节,平其大指承镞,却其头指使不碍,则和美有声而后俊也。凡开弓,身直头偃,前手腕仰,为病色宜戒。

    正心养气为根本。至于射敌,又与射的不同。射的贵 从容,射敌贵神速。从容则引弓稍轻,而调犹可以及 远。中微神速者,非强弓重矢,安能杀敌于百步之外 哉?故《倭卤》矢重弓劲,中之者必毙。彼近而始发,发必 中人,乃华人徒畏之,而不知用其所长也。虽然,弓矢 器耳,射艺耳。器形而下,道形而上,艺成而下,德成而 上。礼不尽于玉帛,乐不尽于钟鼓,射亦不尽于弓矢。 张弓挟矢,下学之方;得手应心,上达之妙。下学可言, 上达不可言。可言者,吾不得而秘之。其不可言者,存 乎人之自得矣。故以所尝试师友之法,分篇十三,系 之以歌诀,而《射仪》附焉,俟同仇者共力之。

    利器第一

    《荀子》曰:“弓矢不调,羿不能以必中。夫调之云者,矢量 其弓,弓量其力。盖手强而弓弱,是谓手欺弓;弓强而 手弱,是谓弓欺手。”余所交游善射之友,有能引满数 十力弓者,其所常习,无过九力之弓,所以养勇也。盖 弓箭力量,欲其相称。

    古者弓以石量力,今之弓以个量力,未详出处。然相传九斤四两为之一个力,十个力为之一石,或曰九斤十四两为一个力云。凡弓五个力而箭重四钱者,发去则飘摇不稳,而三个力之弓重七钱之箭,发之必迟而不捷。何哉?力不相对也。故三力之弓,用箭则长十拳,所谓一拳名曰“一把。” 十把之箭,其重四钱五分。如四力之弓,则用箭九把半以长或至十把,犹为相称,其重则五钱五分。至于五力、六力之弓,用箭亦长九拳之半;七力、八力之弓,用箭只长九把,即长至九把半亦可也。

    故箭之长短,随弓力以重轻,弦扣之精粗,亦视弓之 强弱。

    扣者属弦,以附弓弰,其粗细不称,则弓弦不调。

    是故调弓审矢,使轻重长短、强弱适均,然后目力会 意,纵送无虞。而弓面之于弦口把力之方,箭翎之制, 不以工拙,而贵乎适宜。

    弓面贵窄不贵宽,弦口贵紧,把力贵轩歪,宁一顺不宜。《十字》箭之制,贵上粗而下细,若秤干状,宁粗毋细。箭翎贵短,弓弦贵粗,满扣则稳当而不走滚。

    弓矢调矣而于闲,习临敌器不同用。

    弓窄则美观,平时用之可矣。若御敌则宜宽弓重箭,箭重则贯札深,弓宽则不滚,箭之至短不过九拳耳,少则撒放时难加筋节也。或有用三力半之弓,而长十拳、重六钱之箭,似不如法,而其射甚平快,是必有法,在于加意精熟之。

    此利器之概也。《诀》曰:“弓用轻,箭用长,搭箭得弦意怒强,开弓势前后分阴阳,箭出门时一点功,平准狠去 何用忙。”

    曰平、曰准、曰狠,三者射之方也。

    夫“善事者必利器”,斯则知其端倪矣。

    辨的第二

    夫箭称百步之威,所谓杀人于百步之外者也,故其 效在于中人,而所习先于破的。

    的者,箭之侯,世俗通呼为“把子。”

    《谚》曰:“箭无落头,不知远近,是名野矢。”

    落头谓落矢之所至。如射的者至的、射人者至人是也。“野矢” 谓不经师授,放纵无法。

    故的分远近,而前手应之。

    如把子八十步,前手与前肩对;把子一百步,则前手与“眼” 对;把子一百三四十步,则前手与“眉” 对;其最远至一百七八十步,则前手必与“帽顶” 对矣。

    目力审真气至意注。

    《二目》审顾不真,则箭发仓忙无准矣。

    由近及远,渐习精求。

    善学射者,其的必始于一丈,百发百中。寸以加之,渐至于百步,亦百发百中,是为术成,此不易之法也。凡把子五十步近者,前手下前肩二寸,直对把子中射之;把子三十步者,前手与左胯对,正望把子根底射之。

    故学射之初,必满拽而远发,宁高而过,勿低而不及。 能及远矣,然后自近求准,毋画地以自局焉。

    初学者曾未开弓,便止射二三十步,如此是自局也,岂能远耶?

    《法》曰:“莫患弓软,服当自远。莫患力羸,引之自伾。”

    弓之力强劲曰“硬” ,力小而弱曰软。服者久而习熟之谓也。羸犹弱也。伾,有力也。

    夫“力胜于弓”,则气和而命中。及其升高俯壑,随地势 之低昂,必移的以习之,纵横曳掷,发无遗矢矣。

    言预习之闲,以需临敌进退之熟也。

    《戚将军》曰:“对敌射箭,惟胆大力定,势险节短,则人莫 能避矣。”

    凡临敌必挽弓矢,且勿满拽,且勿轻发,只四平架手立定,以养其势。必待将近数十步计之,一发必中,必能杀敌。又或患将切身,或为贼先锋,然后一发而中,收功十倍矣。

    盖弓矢,长兵也,长兵短用焉。力百步者,五十步而后 发;力五十步者,二十五步而后发。长则谓之势险,短 则谓之节短也。

    《力百步》谓力可至百步也。力量倍而半用其力,则势有馀而无错失之患。

    故马战射敌,射其大者,不必的于射人。《语》曰:“射人先 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论其要也。尝观时俗嗤武举 试围之箭曰“功名箭”,谓其徒能博第,而不足以临敌 也。於戏!士取功名何为哉?

    明彀第三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学者亦必至于彀。”又 曰:“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彀率者,盈满之谓也,盖镞 与弝齐为满。

    弝弓弝也

    半弝之间,谓之“贯盈。”明乎盈满之旨,不以目而以指。 是故拽弦扣矢之节,屈压撒放之方,古人秘妙,可以 意授矣。

    凡射必大指压中指弝弓,此至妙之古法须以大指上一指节,探过中指上一节,大指与中指并平攒紧,中指屈要平,大指要微屈,二指靠弓弝平屈无名指与小指,要十分屈十分紧,自肩至肘,与手要直如箭。若一节弯屈,骨节不对,便无力不劲也。后手以二指勾大指上一节,二指要斜靠箭扣指顶,下垂箭扣搭宜最正,稍上亦可,若搭下,恐箭多上起而不直前也。“拽弓未满时,前后手且少用力,至箭镞方进弓弛之时,前后手掌十指并加力上紧,审固撒放之。”

    《法》曰:“镞不上指,必无中理;指不知镞,同于无目。”

    此“指” 字乃是左手中指之末。知镞者,指末自知镞到,不假于目也。必指末知镞,然后为满。必箭箭皆知镞,方可言射。

    “把持定而知镞”,则无打袖摇指之患。

    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凡矢摇而弱者,皆因镞不上指故也。

    “箭有脱弝之射”者,名家也,非初学可语。

    《脱弝》,箭名,射之号也。其镞进过虎口,审顾而发,为势甚险,观者竦心,此非初学可能,然当效法之习之,久而自能也。

    然有志之士,纵不能过,何可不及?不及者,非力不足 也,不努力之故也。人不努力,百事无成,岂独射艺乎 哉?故曰:“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正志第四===按《列女传》曰:“怒气开弓,息气放箭。”盖气怒则力雄而 引满,气息则心定而虑周,此正志之则也。若夫校试 于演武之场,则兢业操持而神凝思旷,若无监司之 临其上,若无大众之列其左右,徐徐然若闲习于野 旷之间,则心泰而力完,必无嘈杂之惊,仓皇之失,于 是镞镞能知而矢矢审,固如之何不中?故中的之箭, “可取必”者,自从容闲暇得之也,未有匆忙恍惚而可 取必也,匆忙有中,亦幸耳。

    “从容闲暇” ,乃善射之主宰。设若试场校射,一发至五矢上下而犹未中者,更要从容审决,勿因不中而动荒忙之念,动念则益乖张,而六七八九矢更无中理矣。

    又如长驱接战之期,旌旗蔽空,钲铙震地,倭锋耀日 而来,边马扬尘以进。惧心一动,则手颤身寒,即平日 能穿七札,亦必委而不振矣。故为将之道,当先治心, 誉之不喜,激之不怒,胜而不骄,败而不慑,若泰山之 崩于前而不惊,若虎兕之出于后而不震。毋动容作 色而和其肢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备此五德,惟《彀 率之是图。失诸正鹄,反求其身,此君子之道也。昔之 观射者,见其百发百中,乃曰“可教射。”问之,则教以善 息。善射者以技,善息者进乎技矣。苟志不先正,随气 为盈涸,即命中,乌能比乎礼乐哉!

    身法第五

    夫人之射虽在乎手,其本主于身。每射时如身挺然 直立,两足相并,此谓“大架”,第足并而下无力,肩高而 手易摇。如两股尽开,身伏手低,此谓“小架”,第身伏手 不能起,足开腿急难收。二者若与敌人对射,大架不 便躲避,小架苦于收足,均未为善。身法之善,莫若蹲 腰坐胯最为便宜。腰蹲则身不动,坐胯而臀不显,肩 肘、腰、腿力萃于一处,易起易伏。遇敌之际,前手挽弓, 可卫一身,空拽撒放,身俱不动,在射者有法,而旁视 者美观矣。《射经》曰:“颐恶傍引,颈恶却垂,胸恶前凸,背 恶后偃”,皆射之骨髓疾也。故身前竦为猛虎方腾,额 前临为封兕欲斗,出弓弰为怀中吐月,平箭阔为弦 上悬衡,此皆有威仪之称也。

    手法第六

    昔晋平公使工为弓,三年乃成,射不穿一札。公怒,将 杀工。其妻见公曰:“妾之夫造此弓亦劳矣,而不穿一 札,是君不能射也。妾闻射之道,左手如拒,右手如附 枝,右手发箭,左手不知。公以其仪而射穿七札。此仪 也,端身如干,直臂如枝,左臂毫发不动,巧力尽用之 右手,是射家极则也。射雕穿杨之技,非学者所易到” 也。今学射者曰:“前手搦弓,以紧为主,后手拽弦,撒放 有法”,是前力也,后巧也。其法:左手执弓必中。中云者, 在把之中,且欲当其弦心也。右手取箭,覆其手,微拳, 令指第三节齐平,以三指捻箭三分之一,加于弓亦 三分之一,以左手头指受之,则转弓令弦稍离身就 箭,即以右手寻箭羽,下至阔,以指头“第二指节当阔 约弦,徐徐送之,令众指差池如凤翮,使当于心。”又令 当阔,羽向上。弓弦既离身,即易见箭之高下,取其中 平直,然后“前手如推泰山,后手如握虎尾。”一拳主定 前后直正,慢开弓,紧放箭,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 务取水平。前手撇后手绝,“存云”者压其前手,“加云”者 举其前手,总之欲拳与肩齐也。前撇后绝,射之元机, 一撇一绝,乃相应之妙。萃聚精神,奋力推拽,胸锐前 挺,背猛后夹,则箭疾而加于寻常数等矣。学者之病, 在始拽弓时,两手就紧,至放手转不加力,矢去不远。 若肩手不对,矢向两旁。或后手得法,前手不应,箭不 平快,出门便动,或前手得法,后手不应,箭必懈怠,将 落必动,此巧力之妙,在撒放时用。凡箭去摇头,乃右 手大食指扣弦太紧之故。其扣弦太紧,是无名小指 松开之故。射时用小草稍一寸,以无名指、小指共掏 于手心,箭去而草不坠,即箭不摇摆矣。凡此皆下学 之方耳。今之射者,畴能右发而左不知也?不知云者, 学造乎熟,形神俱凝,乃上达之妙也。圣人天君泰然 常应常静,左手如拒,亦复如是。吾辈由用力以造于 不动,由知镞以造于不知,庶乎古之绝技哉!

    足法第七

    凡射,前腿似橛,后腿似瘸,随箭改移,只在后脚左肩 与胯对垛之中。两脚先取,四方立后,次转左脚,大指 对左肩尖,当垛中心,右脚横直,鞋衩对垛。此为“丁”字 不成,八字不就。射右改左,射左改右,射的之常法也。 迨!学之既熟,则便捷如转环,所以能应变,此又不可 不知。

    眼法第八

    昔飞卫教纪昌射,以牦悬虱著牖,望之三年,若轮贯 虱心而悬不绝。盖视小如《大,学》不瞬而后能,此射家 第一义也。人每拽弓,便看把子,满眼俱把子矣。箭多 不真,如两目正视,把子亦不得真。然用目看扣看镞, 非能射也。对敌之际,目少瞬,则不及避而制于人矣。 故凡射对贼,或对把站定,意在把子,或敌人不得看把,至箭头进弓弝时,便审顾把子中心,即放箭去,无 有不中的者。其审顾法,要两眼角斜视得真。我辈欲 求箭稳多中,当于此注意焉。

    审固第九

    南塘子曰:“‘《记》称‘持弓审固’。审者,详审,固者把持坚固 也。‘审’字与《大学》‘虑而后能得’”“虑’字同。君子于至善既 知所止而定而静而安矣,又必能虑焉,而后能得所 止。君子于射箭引满之馀,发矢之际,又必加审,而后 中的可决。今射者多于大半矢之时,审之亦何益乎? 且夫审者,今人皆以为审的而已,不知审的,第审中” 之一事耳。盖弓满之际,精神已竭,手足已虚,若卒然 而发,则矢直不直、中不中,皆非由我心使矣。必加审 之,使精神和易,手足安固,然后发矢,其不直不中为 何故?欲知“审”字工夫,合于“虑”字工夫,玩味之乃得。

    指机第十

    “射之有决,俗名指机眼”,宜少长,不宜圆。所以然者,取 其紧夹大指,庶临阵无疏虞。此不易之法也。吾友于 一跃别有独得之妙,其言曰:“用决之策,原为手指皮 肉,不能与丝弦相当,故用此借木坚也。今人多苦用 大力勾挽,致箭纵横不调。用是机者,其中有微妙焉。 如用于大指极根,箭去木而不灵,动摇迟钝随之;用” 于大指纹中,扯拉无力,滑泛易去巧力,审顾撇放之 法,会用不及而箭去矣。世人有此二病,莫知其端。今 善射者,用决于大指近根处搭箭,拽弦时,决自徐徐 前行,方到大指纹中,弓开已满,审顾用力,即放矢去, 平快俊妥,良由此耳。指机徐徐之妙,难以言形,惟以 意会,学射者参之。

    马射第十一

    王琚《马射法》曰:“势如追风,目如逐电。满开弓,急放箭, 目勿瞬视,身勿倨坐,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夫马者,人 之命,则调马先之矣。凡马须平日适饲养时调度,踪 蹲听令,触物不惊,驰道不削,前两脚从耳下齐出,后 两脚向前倍之,则疾且稳,而人可用器。边马惯战,数 倍中国,居常调度之功也。马上射把,有以箭插衣领 内,或插腰间,俱不便。必须以箭二枝,连弓弝把定,又 以一枝中弦挂为便。马始骑时,左手挽弓,右手揽辔, 一纵时身即左跨,便搭箭当弦,左手高张,如鸟舒一 翼,弓拽圆满,至把子与马相对,左手即落,与左膝相 对,望把根射,百发百中。凡开弓必至九分满乃发,即 七八分亦难中也。马多右开,人身左跨左重,马不能 右开,间有左开,身一右转,马即过矣。马行直否,尽在 两腿。若久驰纯熟,则马上身法,如分鬃、对镫、抹秋云 者,惟所用之。郑若曾曰:“武士之常技三:曰分鬃,向前 射也;曰对镫,向傍对也;曰抹秋,向后射也。分鬃者,以 马之颈鬃为界,一边挽弓,一边发矢,乃弄花巧之法。 边军不然,以身俯出”马外,于此挽弓,就于此发矢,临 敌仓皇之际,庶无谬误。对镫者,主左一边而言,今北 方响马,常勒马由道右而行,让客于左,以便发箭,亦 此义也。然此法但可施于途遇一二人耳,设使众敌 丛射,或敌在右,将旋马以应酬之也。学骑射者,须习 左右手皆便方可。虽然,此以射言也,若披坚执锐,攻 战于白刃之外,又必两边用力,身活直坐,以张弄武 艺。身若太伏,恐马前失;身若后倚,恐马仰坐,左右少 跨,与射不同。盖射不用力,身犹轻也,手持器械,尽力 使用,身太离鞍,马蹶人仆,是可以不慎乎哉?

    神奇第十三

    夫“射,贵神贵奇,凡射以目至,神射以意至。凡射惟中 左,奇射兼中右”,此今世之所间有,而学者所能致也。 今夫弹鸟雀者,不视弓不视弹,以意逆飞者,而中之 挟矢者,何独不然?初学时,手足身眼之法毫不可废, 及其后也,诸法浑忘意的之所在,而矢无虚发,若樊 进德辈是已。夫射左者,敌出乎右则难矣;射右者,敌 出乎左,则难矣。吾友张一白左右开弓,命中如一,拟 古岳武穆之臂。或有用撇怀射法,正驰马张弓以向 左,忽转跨而射右,前后上下,随其所欲,射之势险节 短,莫过乎此。孟子有言:“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惟射 亦然,是以君子习焉。”习射以垩为圈,两人各立圈内, 由远及近,对射相较以避矢,出圈者为负,眼明手疾, 身法步法俱到,而矢不及于其身。若独习于家者,环 堵之室,悬草荐于梁下,中粘红纸,大如指顶以为的, 日日射之,的虽数步,其引满尽力,悉如百步法。至于 箭箭红心,则出而射百步犹是矣。故曰:“闭门造车,出 门合辙。”古人以投壶寓射,以滴油寓射,惟其理一义 同,顾所习谓何耳。谚称“武艺长一寸,强一寸。”射为诸 艺之首,以其长也。更有长于射者,必也大器乎?虽然, 三军之命,悬于一将,今特患无将耳。《易》曰:“师贞,丈人 吉。”丈人者,为人所倚仗者也。使有仁义之将,恩威足 以服吾人之心,智勇足以破敌人之胆,将见众有所 恃而技艺可施,自皆胆大力定,一发五豝矣。不然,虽 有神射。亦何益哉。

    ===考工第十三===按:古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 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盖弓以直为良,故勾弓 者谓之“弊弓。”夫弓有六善焉:一曰性体少而劲,二曰 太和而有力,三曰久射力不屈,四曰寒暑力一,五曰 弦声清实,六曰一张便正。凡性体少则易张而寿,但 患其不劲,欲其劲者,妙在治筋。凡筋生长一尺,干则 减半,以胶汤濡而极之,复长一尺,然后用,则筋力已 尽,无复伸弛。又揉其材令仰,然后傅角与筋,此两法 所以为筋也。凡弓节短则和而虚,挽过吻则无力,节 长则健而柱,挽过咳则木强而不来,节得中则和而 有力,仍弦声清实。凡弓初射与天寒则劲强而难挽, 射久天暑则弱而不胜矢,此胶之为病也。故胶欲薄 而筋力尽,强弱任筋而不任胶,此所以射久力不屈, 寒暑力一也。弓所以为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视其理, 其理不因矫揉而直,中绳则张而不跛,此弓人之所 当知也噫!古者上有道,则百工信度,且得执艺事以 谏。唐太宗闻弓人论木心不正,则脉理皆邪,深致取 焉,犹有古人遗意。若射而穿则斩函人,射而不穿则 斩矢人。虽曰“威克厥爱允济”,然于正心以正百工之 道远矣。夫兵,凶器也,始之以正心,终之以来百工,则 远,人将服之。其可忽哉!其可忽哉!

    何景明乡射直节

    《序》

    古者,饮毕而射,射之司马,燕之司正也。此礼久不行, 而其文具《仪礼》。然《仪礼》古文难读,虽昌黎、韩子且苦 之。今即与诸生言,或弗解,故复刻此,使就此习之,而 后求之《仪礼》,则其文词绪理可寻也。

    序器

    夫器一弗备,则无以即事。惟《乐》放失久矣,其器莫之 有能备也。今但以《笙》比人声,而以鼓磬节之。

    序事

    夫事以明贤,故遴而后莅,故宾主必孚,司马以下必 能其事,虽役必当其才德焉。

    乐谱

    夫射之节于乐也,天子以《驺虞》,诸侯以《狸首》,大夫以 《采𬞟》,士以《采蘩》。采𬞟、采蘩,示敬也。敬则可以修诸其 身,而施于天下矣。

    射仪

    《古射仪》。予视学汉中,至金州,集汉阴、平利、紫阳四学 师生,将行射焉,问其礼,不知也。乃使学官草具其仪, 予稍稍为说,其文辞义意,略去恢复,辑其节理实近 可行者为之。先属范推官绅肄于东城之圃,而予与 吕宪使克中往观焉。宪使曰:“予在汉中,盖修其器矣, 未究其礼也。”谓绅曰:“其悉布兹何?”景明曰:“《语》曰:‘礼失 而求之野’。”古礼亡,不可见者,何可胜道哉!然乡射之 礼,学校尚或习之。予由鄠郿抵凤汉,考之于学,既已 无闻,而有司并其器亡之,往往督使旋修举行之,斑 白之老有相与环堵骇视者矣。嗟夫!古人揖坐旋辟 之容,与夫修于其乡而一日不可缺者,至使人以为 旷世闻见之事,风俗于古岂不邈哉!

    射义

    夫爵、齿、德三者,通乎天下者也。《乡饮》尚齿也,饮毕而 射,察其德也,夫然后可以爵之于朝。是故古者以射 择士。

    三射之节,其于命辞见乎《始射而命》曰“毋射获,毋猎 获”,知始射而获也。《再射而命》曰“不贯不释”,知再射而 释也。《三射而命》曰“不鼓不释”,知三射而鼓也。

    “始射获而不释”,试也,惧弗审也。再射而释,则审矣。三 射而鼓,而礼乐备矣。

    始射,不及宾者,不敢役宾也。“不饮”者,不释则不饮也。 耦射先宾,不敢齿宾于耦也。众宾不耦,宾在宾位,则 不敢逾大宾也。故非主则不敢与宾耦。

    “胜者张弓,不胜者弛弓;胜者立,不胜者饮。”夫何言哉? 贤不肖喻矣。

    夫物惟时,事惟宜,先后不逾,详略有渐,其惟射乎?是 故高而无用,美而无当,欲速而求成,圣人勿为也。 弓矢,敌器也,圣人以揖让用之,天下复有可争者乎? 夫射也者,禁肆制躁,履序蹈和,一众心,贯万事者也。 以此于天下也,故治理而生遂。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 也君子。是故君子之于射也勿争,则其求诸己也勿 力。”

    夫君子,仁人之用心也,亦观诸射之道焉已矣。子曰: “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孟子曰:“仁者 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 诸其身而已矣。”

    戚继光纪效新书

    《射法篇》

    一《烈女传》云:“怒气开弓,息气放箭。”盖怒气开弓。则力 雄而引满。息气放箭。则心定而虑周。

    一量力调弓、量弓制矢,此为至要也。故《荀子》曰:“弓矢不调,羿不能以必中。”孟子谓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 学者亦必至于彀,射家要法。

    一、持弓矢审固。审者,详审。固者,把持坚固也。

    一、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

    一、凡矢摇而弱,皆因镞不上指也。

    《一法》曰:镞不上指,必无中理。指不知镞,同于无目。此 “指”字乃是左手中指。末知镞者,指末自知镞到,不假 于目也。必指末知镞,然后为满。必箭箭皆知镞,方可 言射。

    一审者。审于弓满矢发之际。今人多于大半矢之时 审之。亦何益乎。

    一、审者,今人皆以为审的而已,殊不知审的第审中 之一事耳。盖弓满之际,精神已竭,手足已虚,若卒然 而发,则矢直不直、中不中,皆非由我心使之也。必加 审之,使精神和易,手足安固,然后发矢,其不直不中 为何?

    一射法中“审”字,与《大学》“虑而后能得”“虑”字同。君子于 至善既知所止而定而静而安矣,又必能虑焉,而后 能得所止。君子于射箭引满之馀,发矢之际,又必加 审焉,而后中的可决。欲知“审”字工夫合于“虑”字工夫, 玩味之乃得。

    一“大指压中指把弓。”此至妙之古法也。决不可不从 之。

    一《马弓决要》开至九分满,记之记之。若七八分,亦难 中也。

    一马上射把箭,须以箭二枝连弓弝把定,又以一枝 中弦挂为便。其有以箭插衣领内,或插腰间,俱不便, 决要从吾言。

    一、“凡箭去,宁高而过的,慎勿低而不及也。”此人人之 病,记之记之。

    一场中射须要业业,恐不中,决不可有一毫自放之 意。如无监射,各官在上,都如平日自射一般,慢慢一 枝知镞过一枝,一枝审过一枝,如何不中。

    一凡中的之前,可取必者,皆自从容闲暇中能必之, 未有忙忽而可取必者,忙忽而有中者,亦幸耳。 一凡射至五矢之外,犹未中的,更要从容审决,不可 因不中而自忙。若忙,则六七八九矢更无中理也。 一《教骑射箭法》曰:“势如追风,目如流电。满开弓,急放 箭,目勿瞬视,身勿倨坐,出弓如怀中吐月,平箭如弦 上悬衡。”

    《一步射箭法》曰:“箭者,杀人于百步之外者也。”射者必 量其弓,弓量其力,无动容作色,和其肢体,调其气息, 一其心志。故曰:“莫患弓软,服当自远;莫患力羸,引之 自伾。”但力胜其弓,必先持满射之,先近而远,此不易 之法也。大端还要学扯满射远,及到然后自近求准, 非如一人自未开弓,便止射三二十步起也。如此一 为所局,岂能远耶。

    凡射,或对贼对把站定,观把子,或贼人不许看扣,且 稍瞬,则不及避而制于人。此眼法也。

    凡射前腿似橛,后似瘸,随箭改移,只在后脚左肩尖 直对右脚尖,“丁”字不成,八字不就。“射右改左,射左改 右”,二句正中的之妙,此足法也。

    凡射,“前手如推泰山,后手如握虎尾,一拳主定前后 直正,慢开弓,紧放箭,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存压 其前手,加举其后手,务取水平。前手撇,后手绝”,二句 射之元机,一撇一绝,正相应之妙,一齐着力,使两臂 抟伸,合则箭绝,而加于寻常数等矣。此手法也。 凡射,颐恶傍引,头恶却垂,胸恶前凸,背恶后偃,乃身 之病,此身法也。

    凡射法:箭摇头,乃是右手大食指扣弦太紧之故。其 扣弦太紧之故,是无名小指松开之故。学射者有此 病。射时用小草稍一寸,用无名指、小指共掏于手心, 箭去而草不坠,即箭不摇摆矣。

    凡对敌射箭,只是个胆大力定,势险节短,则无不中 人,无人能避矣。此状形容不出大端,将弓扯起,且勿 尽满,且勿轻放,只是四平架手立定,则势自险矣。必 待将近数十步,约我一发,必能中敌,必能杀人至死。 或患将切身,或为贼先锋,一中而收利十倍,则节自 短矣。马上之贼,只当看大的射,不可射人。《谚》云:“射人 先射马,擒贼必擒头”是也。

    “凡马须要平日适饲养,时调度,踪蹲听令,进止触物 不惊,驰道不削,前两脚从耳下齐出,后两脚向前倍 之”,则疾且稳,而人可用器矣。故马者人之命,边马惯 战,数倍中国,居常调度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