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九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九十一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九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九十一卷目录

     钟部汇考一

      书经益稷

      诗经大雅灵台

      礼记月令 明堂位 乐记

      周礼春官 冬官考工记

      仪礼大射仪

      尔雅释乐纂

      国语周景王铸无射

    乐律典第九十一卷

    钟部汇考一

    《书经》

    《益稷》

    笙镛以闲。

    蔡传镛,大钟也。叶氏曰:“钟与笙相应者曰笙钟,与歌相应者曰颂钟。颂或谓之镛,《诗》‘贲鼓维镛’是也。《大射礼》:‘乐人宿悬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颂钟’。”颂钟,即镛钟也。

    《诗经》

    《大雅灵台》

    《贲》鼓维镛,

    正义《释乐》云:“大钟谓之镛。”郭璞曰:“亦名鑮也。”

    《礼记》

    《月令》

    仲夏之月,饬钟磬柷敔。

    正义《释名》云:“钟,空也。内空受气多。”

    《明堂位》

    垂之和钟。

    陈注《垂》,尧之《共工》也。垂所作调和之钟。

    《乐记》

    “《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 则思武臣。

    “铿然有声” ,号令之象也。号令欲其威严,横则盛气之充满也。“令严气壮” ,立武之道。

    《周礼》

    《春官》

    《小胥》,“凡县锺磬,半为堵,全为肆。”

    订义薛氏曰:“杜氏以锺十六枚为一肆,则堵者八枚矣。”此说然也。而郑氏以“各十六枚为一堵、锺一簴、磬一簴为肆”,宜不然。《春秋传》曰:“歌锺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编锺十有六,然后一簴之锺全;编磬十有六,然后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锺磬各止于八,然后谓之堵。郑氏以锺一簴、磬一簴为肆其半者,其或有锺而无磬,有磬而无锺乎?其说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说未是。但泥于十六枚为一堵之说,不知八枚为一堵之器。至论其士之特垂,则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郑氏何所见而言有磬而无锺,不知果何以和乐?吾固谓天子之士,锺磬各十“六枚,为一肆;诸侯之士,锺磬各十六枚,故为堵。” 郑锷曰:“编锺八,编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谓之堵。堵如墙堵,谓其半也。十六编锺为一簴,十六编磬为一簴,则谓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谓其全也。”《左传》:郑人赂晋侯以歌锺二肆,又观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魏绛于是乎有金石之乐。晋,诸侯耳,当三面之轩县,盖得二肆之半,分为左右欤。 《易氏》曰:“天子宫县,每面锺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诸侯以下,降杀以两。诸侯,三面锺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两面锺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锺磬各十有六枚。虽尊卑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谓之肆。若诸侯之卿大夫判县,则每面锺磬八枚,两”面共锺磬各十有六,士特县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谓之“堵。”

    《磬师》掌教击磬,击编锺。

    刘氏曰:“宫县有特磬十二,镈锺十二,皆依辰次陈之,以应其方之律。” 编磬、编锺各十有六,共为一簴。磬师之职,掌教视了击特磬与编磬,又教视了击编锺 。郑康成曰:“磬亦编,于锺言之者,锺有不编,不编者锺师击之 。” 贾氏曰:“锺不编者,不教视了,锺师自击之。锺师之掌金奏。” 又云:“以锺鼓奏《九夏》” ,明是锺不编者,十二辰,零锺也。若《书传》云“左五锺,右五锺。”

    考证
    教《缦乐》、燕乐之锺磬。

    黄氏曰:“《磬师》掌编锺” ,无编磬,未详。磬师不掌锺,而曰“教缦乐” ,燕乐之锺磬者,磬从锺也。

    《锺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 六十人。掌金奏。

    郑康成曰:《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金谓锺及镈。

    贾氏曰:“此即锺师自击不编之锺,凡作乐先击。”

    锺,故郑云“奏乐之节。” 下云“以锺鼓奏《九夏》” ,亦先云锺。郑云“锺及镈者,以二者皆不编,独县而已 。” 王昭禹曰:“《鼓人》曰‘晋鼓鼓金奏’” ,则此所谓金奏。《名官》曰:“锺师,乐虽用鼓,而以金为主。”

    凡乐事,以锺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 夏》《族夏》《裓夏》《骜夏》”:

    贾氏曰:“锺师击锺,而兼言鼓者,凡作乐先击锺,次击鼓,见先后次第,故兼言之。锺中得奏《九夏》” 者,谓堂上歌之,堂下以锺鼓应之,故《左氏传》云:“晋侯歌锺二肆 。” 郑锷曰:“锺师并与鼓言。盖奏《九夏》必用锺鼓,非谓锺师击锺又击鼓也。” 夏者,颂之旅类。夏,大也。歌之大者有九夏,于颂为最大。中国谓之夏,五色谓之夏,南方谓之夏,则夏为乐之大者,其诗之体为大矣。王出入所奏之夏,名曰王夏,以明人臣不得而用。尸出入所奏之夏,曰《肆夏》,而享诸侯亦奏焉。肆之言安也,尸以象神,于祭者子行也,子坐而父立,恐其不安于位,故出入奏之,所以安之也。诸侯亦用者,《左氏》记晋享穆叔,金奏《肆夏》之三。穆叔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君尊臣卑,不敢安肆。乃若元侯受享于王,可以与之安肆矣。” 《礼记》云:“大夫之用《肆夏》,由赵文子始。” 然则诸侯用之可也;至于大夫用之,则为僭矣。先儒以“肆夏、繁、遏、渠” 为三夏,谓“《肆夏》《时迈》也;繁、遏,《执竞》也;《渠》,《思文》也。” 夫以“肆于时夏” ,“允王保之” 指为“时迈” ,犹为有说。若以“执竞” 、“降福穰穰” 为“遏,《思文》” “配天为渠” ,皆为二夏,则恐不可牵合也。牲出入,所奏者《昭夏》,昭明也。昭明,神德之大,故得以用此牲也。四方宾来,所奏者《纳夏》,言人君之德,如海之纳,所以能容受四方朝聘之宾也。臣有功,所奏者曰《章夏》,惟有大功得奏,是所以章表而别异之也。夫人助祭,所奏者《齐夏》,致齐者,妇人之难事,欲去其骄侈之习,以致精明之德,故特以齐名也。族人,侍燕所奏者《族夏》,言王者合族之恩也。客醉而出所奏者《裓夏》,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故奏乐以裓切之,使勿失礼也。或作陔陔切也,戒也。《诗》云《南陔》“相戒以养” 是也。公出入所奏者《骜夏》,爵为上公,位尊而势隆,虑其自大而傲慢,故以骜夏谨饬之也。骜又音傲,所以戒其骄傲也 。刘氏曰:“诸儒皆以《九夏》为《颂诗》之篇。《春秋传》称‘金奏《肆夏》之三歌,文王之三夏曰金奏’” ,文王曰“工歌” ,则夏非颂篇明矣。然则《九夏》乃有声而无辞者也 。黄氏曰:“《九夏》,书传之可考者。《周礼》:‘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国语》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 飨元侯。其馀诸儒附会之说,未可信。

    凡祭祀、飨食,奏《燕乐》。

    易氏曰:“燕以示慈,祭礼主乎敬,飨礼主乎肃。祭祀、飨食何以奏燕乐?王与诸侯行飨食之礼,若飨元侯则升歌《肆夏颂》,合《大雅》;飨五等诸侯则升歌《大雅》《颂》,合《小雅》。飨同乎燕,故谓之燕乐。其礼在庙,故与祭祀同其乐,尢足以见先王之仁鬼神、仁宾客也 。” 李嘉会曰:“飨以居前,食以居后,则燕在其中。《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 夫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

    凡射,王奏《驺虞》,诸侯奏《狸首》,卿大夫奏《采𬞟》,士奏《采 蘩》。

    易氏曰:“凡射,则《大射》《燕射》《宾射》《乐师》皆言,以《驺虞》《狸首》《采𬞟》《采蘩》为之节。大师则帅瞽而歌射节,锺师乃掌此四诗之奏。盖歌则人声也,奏则锺鼓也。锺师言奏不言节,主其节者,乐师也。”

    掌鼙鼓缦乐。

    王昭禹曰:“磬师奏《缦乐》,锺师击鼙以和之而已。”

    《镈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 二十人。”

    王昭禹曰:“镈,小锺也。《国语》曰:‘细钧有锺无镈,尚大也;大钧有镈无锺,尚细也。镈师掌金奏之鼓,谓之镈师者,举小以见大也。与典律同,谓之典同;守庙祧谓之守祧同’。”

    掌金奏之鼓。

    郑锷曰:“镈师掌镈,而言掌金奏之鼓,鼓金奏之乐,鼓恺乐以至于鼓鼙、守鼜,岂为镈师又击鼓乎?观《鼓人》言‘以晋鼓鼓金奏,则此所谓鼓者,考击以作之之义也。当金奏之时,鼓人以鼓作之,镈师则以镈作之,故皆以鼓。言军旅之夜,三鼜皆鼓之’” ,是镈。

    师皆击镈而鼓之也。镈师固宜掌镈,今略无击镈之文,皆言击鼓,则鼓为鼓作之意明矣。先儒之说谓镈师不自击,使视了击之,但击金奏之鼓,乃晋鼓也。其意谓鼓人之职,以晋鼓鼓金奏也。若如是说,全非镈师之本意 。王氏《详说》曰:“锺师掌金奏而及金奏之鼓,亦犹鼓人掌六鼓而及于四金之制。” 是知金鼓无二致也。然鼓人虽有四金之制,不过金𬭚、金镯、金铙、金铎而已,不及锺镈也。盖锺镈所用,用之于乐,“鼓人之职,为地官之属。” 虽曰雷鼓、灵鼓、路鼓,用之于天神、地示、人鬼,亦辨其声,用之而已,本无预于天神、地示、人鬼之闲。

    凡祭祀,鼓其《金奏之乐》。飨食、宾射,亦如之。

    王东岩曰:“金锺声也;鼓者,所以击其锺也。”

    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王氏曰:“鼓恺乐,掌于镈师者,镈师掌金奏之鼓,其所掌乐,以金为主,军以金止,既胜矣,欲戢兵之意。”

    凡军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

    王昭禹曰:“三鼜,夜戒之鼓,《司马法》所言者 。” 贾氏曰:“《鼓人》注引《司马法》云:‘昏鼓四通为大鼜,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昫’。是一夜三击,备守鼜也 。” 王氏《详说》曰:“鼓人之鼓鼜,谓军已发行在郊也。镈师之鼓鼜,谓军未发行在国,军已发行,国犹不废守。此镈师所以又有守鼜。后世用军行师,京师戒严者本此。”

    《冬官考工记》

    《凫》氏为锺。

    易氏曰:“天下之物,重不逾金,轻不逾羽。凫羽物也,轻莫尚焉。锺欲其声之清扬而远闻,故为锺以《凫氏》,取其声之轻而已 。” 王昭禹曰:“凫之为物,入水而不溺,胜水而不淫。先王于乐之声,亦欲其无淫溺故也 。” 陈用之曰:“以器言则锺尚羽,以义言则锺阴也。为止而聚,凫止而聚者也。故为锺之工,名以凫氏 。” 郑锷曰:“‘考锺之制,有镈,有镛,有编锺。编锺十六枚,而在一簴,小胥正其位,磬师教其击者也。镛则当十二辰之锺者,所谓笙镛以闲而典同辨其声’者也。此《凫氏》言大锺之制,所谓镛也。旁有两栾,正有两面,面皆有带。先王之制,锺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而生,其方则在西,其音则尚羽,实乐之最大,其” 声为众乐之宗也 。毛氏曰:有编锺,有特县之锺,有应律吕之锺。锺之小大不一,故作记者于长短广狭无一定之论。然所谓铣于鼓钲之名,旋干篆景之制,不可阙焉。凫氏要随其锺之大小,斟酌以为之 。陈用之曰:“凫氏为锺,而《考工记序》言为声者,盖凡为乐器,以十二声为之齐量,而十二声皆主于锺” 故也。

    两栾谓之“铣。”

    薛氏曰:锺口两角谓之栾,锺之所先,故名铣 。贾氏曰:栾、铣一物,俱谓锺两角。古之乐器应律之锺,状如今之铃,不圜,亦有两角 。王氏曰:“锺上羽,其声从纽。” 栾是纽貌,如《诗》“素冠棘人栾栾兮” ,彼注云:“栾栾,瘦瘠貌。” 盖锺两角处尖细,故曰栾 。王昭禹曰:“铣言其净如洗,以其无篆隧之文故也。”

    《铣闲》谓之“于”,于上谓之“鼓”,鼓上谓之钲,钲上谓之《舞》。

    郑康成曰:“此四者,锺体也 。” 郑锷曰:“锺口两闲,其名曰于。” 郑氏谓:“唇之厚,形褰袪然为于,盖于者,宽缓不迫之义。” 《记》曰:“易则易,于则于,钟声之发,欲其缓,故谓之于 。” 《图说》曰:“钟声铿,其声欲缓,故下著之,形屈而不正,犹气之于,名之曰于 。” 薛氏曰:“气之上达谓之于,于言其和也 。” 王昭禹曰:“鼓以作为事,凡作乐谓之鼓于上” ,作而击之之处谓之鼓。

    《郑锷》曰:“鼓之上,声之所,止之处,其名曰《钲。钲》,言。”

    声之所由止也。用兵者以鼓进,以金止,作乐则戒在于不已,而至于流也。故钟之制,有鼓以作之,又以钲而止之于钲之上,其名曰“舞。” 唯舞者之舞,蹈厉有节。钟之有舞,盖或作或止,于是而节。曰铣、曰于、曰鼓、曰钲、曰舞,凡此五者,皆钟之体,因其声之所生而制名也 。陈用之曰:“钲之为言正也,左右上下,此居正中 。” 俞氏曰:“舞在《钲》上,声之震动于此者,故云舞 。” 陈用之曰:“以《舞》为义,言发扬其体,从此也。”

    舞上谓之《甬》,甬上谓之《衡》。

    郑锷曰:“甬如甬道之甬,言可往来而不穷也。舞以为节,其作止,则其用可以往来而不穷,故舞上名曰甬。甬上谓之衡者,横在甬上,平正而不攲侧,故名曰衡。曰甬、曰衡,凡此二者皆锺之柄,因其形之可见而制名也 。” 陈用之曰:“言若甬生出焉 。” 王昭禹曰:“衡,用权,以甬物而平之为主也。甬上其势正,而锺赖之以取平” 焉,故谓之“衡。”

    锺县谓之旋,旋虫谓之“干。”

    郑康成曰:“旋属锺柄,所以县之 。” 郑锷曰:“其形如环,环则有盘旋之义,县锺则假物以为之,附着锺。”

    偃于此,若盘旋然。于旋之上为虫形以饰之,所以为固。其名曰干,则有正固之义。盖旋虫则假物以为设饰,锺系于此,益致其坚固也。《易》曰:“正固足以干事。” 自汉以来,锺旋之上以铜篆作蹲熊及盘龙,兽名辟邪,皆周之旋虫也 。陈用之曰:“言其饰之盘旋 。” 又曰:“言所恃以强固。”

    锺带谓之篆,篆闲谓之枚,枚谓之“景。”

    郑锷曰:“锺有铣,有于,有鼓,有钲,有舞,其名不可辨,乃为之带,如衣之带然,所以介而辨之。其介凡四,其名曰篆。篆如篆刻之篆,篆以发隐为义,如夏篆之篆,又以文饰为义,为之介下以发其隐,且以饰焉。篆闲四处,每处有乳各九,四九三十六,凡锺有乳三十六枚,别无可数,故名之曰枚。枚谓之景者,日之光谓之景” 枚景一物而二名,犹栾与铣皆一物也 。王昭禹曰:“数事以条,数物以枚。篆闲有锺乳,以夹鼓与舞,故篆闲谓之枚。”

    “于上之《攠》”谓之“隧。”

    郑锷曰:“上云‘铣闲谓之于,谓锺唇也。于之上所击之处谓之攠攠,言击之久而必敝,如磨然也。其攠之处又谓之隧。隧,如隧道之隧,隧而深也。本造锺之时,必窐其形,故谓之隧。《舆人》为车,三分车广去一以为隧。隧,车舆之深也’。” 与锺隧其理则同 。郑康成曰:“隧在鼓中,窐而光,有似夫隧 。” 赵氏曰:“自旋虫以上谓之景,所” 以为锺之饰。凡此诸体之名,或即其体,或言其用,或取其象,或指其物,各有其义。

    十分其铣,去二以为钲,以其钲为之铣闲,去二分以 为之鼓闲,以其鼓闲为之舞脩,去二分以为《舞广》。

    《郑锷》曰:“此一段言锺之制非一定如此也。假设而言其长短广狭,以为造锺之法,即此数而加减之,则十二锺之制皆推而知钲欲小于铣,而铣闲欲与钲相应。铣十分而去二以为钲,则钲八分矣。又以钲为铣闲,则铣之闲如钲之径,此钲铣相应之数也。又取铣去二分之外,再去其二分以为鼓闲,鼓之径居铣闲” 之六,则鼓闲六分矣。又以鼓闲为舞脩,则脩之径与鼓闲,亦居铣闲之六,俱六分也。此鼓舞相应之数也。脩,径也。舞之上下促,以横为脩,以从为广,此脩则言其径而已。又取铣去四分之外,又去二分,以为舞之广之长也。舞长居铣闲之四,则舞广四分也。凡此大约言钲之径居铣径之八,而鼓闲又居铣径之六。铣闲与钲之径相应,鼓闲与舞脩相应。舞闲之方,常居铣之四。舞闲方四则鼓闲六分,亦其方也。郑康成谓鼓六、钲六、舞四,则此锺口十者,其长十六也。然必以“闲” 为言者何也?盖锺带谓之篆,篆所以为介辨,于介辨之中则谓之闲 。赵氏曰:“据此则此锺果高二尺二寸半,口径果一尺四” 寸矣。然钲居铣径之八,乃曰“六” 者,意者凡言“闲” 者,除了两边带,只论带内。钲虽八,除了带止六也。《经》虽不言钲闲,以类推之可知。何者?以《经》与注之意并图之样,当如此算。盖十分铣去二为钲,是并钲带论之。以钲为铣闲,则钲带在铣之闲,而钲闲则正言也。《经》所以不言钲闲,特言“钲” 者,正谓此也。至于去二分为鼓,然鼓却无带,占去分数。舞纵四分,横六分,注却只说舞闲方四缘横去三分以为之闲,则闲者,岂非只论带之内而然乎 ?王昭禹曰:“凡锺之制,皆下侈而上敛,故钲之径,居铣径十分之八,而铣闲则与钲同。”

    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

    郑锷曰:“郑康成言钲闲六,若以钲长六分为甬之长,则失之太长,故为之甬。长者,并衡甬而言也。然经文不言钲长之数,康成意之也。”

    以其甬长为之围,参分其围,去一以为衡围。

    《郑锷》曰:“为之围者,其围之径与甬之长相当也。” 贾氏曰:“自两栾已上至甬,皆下宽上狭,衡又在甬上,故宜小于甬一分。”

    参分其甬长,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

    窦氏曰:“旋即环也,形如璧羡,所用以并属 。” 赵氏曰:“为锺置甬又置衡者,盖锺柄高则重,重则镇坠得锺住,短则锺掉而柄易断。若只有甬而无衡,则柄低短矣。穿旋于中,宁无磨啮之患?若甬衡一般大,则柄又太重矣。所以甬上又为衡者,欲锺柄长而重也。以其锺所取正,故谓之衡,正在甬上直出者,《礼书》谓横甬上者未达,三分甬长,以甬长而三分之也。二在上,一在下,以设其旋。” 注谓“令衡居一分,则三分旋亦二在上,一在下,以旋当甬之中央,盖总甬与衡而言也。衡居一分,甬居二分,旋则穿于甬之正中。旋下有一分,是甬是二在下也;旋上有一分,甬一分衡是二在上也。如此,三分其旋,旋亦二分在上,一分在下。” 注说极是。所以如此者,欲旋穿之,上甬衡稍长,则不唯镇得锺住;又旋卒急磨啮甬上金锡不尽,用得久长,而柄不断也 。李

    《嘉会》曰:“《铣》与鼓皆言闲脩,不言广钲,不言闲及广脩,只曰以钲长为甬长,以其甬长为之围,三分去一以为衡围。先王不言分齐,盖以在前者可以推类知也。”

    “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侈弇之所由兴。《有说》。

    易氏曰:“大锺以鼓闲十分之一为厚,小锺以钲闲十分之一为厚,则为厚薄之中。” 今凫氏言薄,厚未免乎震动,必有不得其中者 。赵氏曰:“厚薄者,谓铸锺失之厚薄不匀也。震动者,作而起发谓之动,动而远闻谓之震,谓击锺而有声 。” 毛氏曰:“说,意也。” 不直曰意而谓之说者,意或隐微,必待解说而后见。锺形之不中,则有厚薄,锺口之不正则有侈弇。厚之所震动则其声石,薄之所震动则其声播,欲知石播之病,则其说在于厚薄之闲而已。侈之所由兴者,其声为柞;弇之所由兴者,其声为郁,欲知柞郁之病,则其说在于侈弇之闲而已。厚薄侈弇言其形,清浊言其声。锺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此太清之所由出。“锺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此太浊之所由出。或以形言,或以声言。睹形可以知其声,闻声可以求其形,凡以相明也 。” 陈用之曰:“声出于器,有说可推。下文所谓‘已厚则石,至长甬则震’,乃其说也。得其说而以类推焉,然后能去病而得其所谓善者。” 《典同》以辨声为职,其言不得不详。凫氏为《锺记》,其为之之法足矣,不必悉举也。

    锺已厚则石,已薄则播。

    《郑锷》曰:“此所以说夫《震》动之由也。体失于太厚,则声如石坚实而无声也;体太薄则声播布散而不聚也。”

    侈则柞,弇则郁。

    毛氏曰:此说侈弇之所由兴也 。郑康成曰:“柞读为‘咋咋然之咋,声大外也。郁,声不舒扬 ’。” 郑锷曰:“口太侈则中央约,其声迫柞则出去必疾,口太弇则中央宽,其声郁勃则收而不扬。此皆锺之形不中乎度,其声之病则然也。” 则清浊之所兴,其本于此。

    长甬则震,

    郑锷曰:“以其钲之长为之,甬长则锺柄亦声之所寓,不可失之太长,太长则声必震,震,掉也,言其动摇不定也。王安石以为声震而远闻,失之。”

    是故“大锺十分其鼓闲,以其一为之厚;小锺十分其 钲闲,以其一为之厚。”

    赵氏曰:“大锺,即《礼书》所谓十二辰之锺,《诗》《书》言‘镛’者是也;小锺,即《经》所谓编锺是也。《国语》曰:‘细钧有锺无镈,昭其大也;大钧有镈无锺,昭其细也’。” 《左传》“伶州鸠曰:‘锺音之器也。小者不窕,大者不摦,则和于物’。” 今锺摦矣,锺信乎所尚有小大,而制有长短也。据注云“鼓居铣十分之六,钲居铣十分之八。” 然鼓在铣闲无带,钲却有带,除带之数。钲与鼓同居铣十分之六,上文所以言钲闲鼓闲,至钲只言钲,不言闲者,盖闲是带闲故也。不言闲者,是并带算也。夫钲鼓既同数,今大锺十分鼓闲,小锺十分钲闲,皆取一以为厚,无乃大锺薄而小锺厚乎?注云:“若言鼓外钲外,则近之。” 盖鼓外有铣闲及有二分阔,钲外只有一“分阔。” 此言鼓闲钲闲,谓鼓外钲外也。《礼书》以注疏为误,谓“钲体居铣之六” ,与鼓闲同。钲闲又杀,与鼓闲异。盖钲闲虽六分,钲闲却无六分,鼓闲六分。然鼓闲皆谓之鼓,鼓闲则阔,况锺上敛下侈,不应钲鼓一般阔。兼之《经》只说闲,即不曾说外。若就闲内十分取一尚得,若就外十分取一,鼓钲外共有三“分能几阔,更就中十分取一锺,无乃太薄。” 此说极好。

    锺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锺小而长,则其声舒而 远闻。

    郑锷曰:“锺形大而短,短则浅而躁,故其声疾疾,言出之速也;然形大短则其竭也必易,此所以短闻也。锺形小而长,长则安而深,故其声舒舒,言其鸣之迟也;然形大长则其息也亦难,此所以远闻。非闻及远也,谓声之久而长远也 。” 贾氏曰:“声舒远闻亦不可,是以《乐记》云‘止如槁木,不欲远闻之验’。”

    为遂,六分其厚,以其一为之深而圜之。

    王昭禹曰:“遂则于上之攠谓之隧” 是也 。郑康成曰:“厚锺厚深,谓窐之也。其窐圜,取其厚之一分而为之深,则所击之处当深六分之一而已。深而又圜之,所以受击宜圜故也 。” 贾氏曰:“初铸之时,即已深而圜以拟击也 。” 王昭禹曰:“深取其厚之一,则不伤于锺之体势;取其圜而不方,则有运而行之意 。” 李嘉会曰:“遂者,发声之所,今而圜之,则就圜中击之,声从中发,而内外相应矣 。” 郑锷曰:“《典同》所谓锺之形声者十有二,此惟言薄、厚、侈、弇四者,盖为锺之病,大概不出于是四者故也。” 景王将铸无射,单穆公曰:“先王之制锺也,大不出钧,重不”

    《过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 然则“薄” “厚” “侈” “弇” ,病之所由始欤?

    《仪礼》

    《大射仪》

    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锺,其南鑮,皆 南陈。建鼓在阼阶西,南鼓,应鼙在其东,南鼓,西阶之 西。颂磬东面,其南锺,其南鑮,皆南陈。一建鼓在其南, 东鼓,朔鼙在其北。

    笙,犹生也。东为阳中,万物以生,是以东方锺磬谓之“笙。”言成功曰“颂。”西为阴中,万物之所成,是以西方锺磬谓之颂。

    《尔雅》

    《释乐纂》

    大锺谓之“镛”,其中谓之“剽”,小者谓之“栈。”

    《书》曰:“笙镛以间”,亦名鑮。此别锺大小之名也。《世本》云:“垂作锺。”《考工记》:“凫氏为锺。”《释名》曰:“锺,空也。内空受气多。其大者名镛。”李巡曰:“大锺音声大。镛,大也。”孙炎曰:“镛,深长之声,又名鑮。”《大射礼》云:“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锺,其南鑮。”郑云:“鑮,如锺而大。”是也。其不大不小者名剽。孙炎曰:“剽者,声轻疾也。”李巡曰:“其中微小,故曰剽。剽,小”也。其小者名栈。李巡云:“栈,浅也。”东晋太兴元年,会稽剡县人家井中得一锺,长三寸,口径四寸,上有铭。古文云:“栈,锺之小者,既长三寸,自然浅也。”

    徒鼓锺,谓之“脩。”

    未见义所出。

    《国语》

    《周景王铸无射》

    二十三年,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

    射,音亦无射,钟名。《大林》,无射之覆也。

    单穆公曰:“不可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 继。”

    “寡其继者” ,过费妨财也。

    若积聚既丧,又鲜其继,生何以殖?

    《积聚既丧》,谓废小钱生财也。殖,长也。

    且夫钟不过以动声。

    《动声》谓合乐以金奏而八音从之。

    若“《无射》有《林》”耳,不及也。

    若无射,复有《大林》以覆之。无射,阳声之细者;林钟,阴声之大者。细抑大陵,故耳不能听及也。

    夫“钟声”,以为耳也。耳所不及,非钟声也。

    非法钟之声也

    “犹目所不见,不可以为目”也。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 武尺寸之闲。

    六尺为步半步为武

    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闲。

    五尺为墨,倍墨为丈。八尺为寻,倍寻为常。

    耳之察和也,在清浊之闲。

    “清浊” ,律吕之变也。黄钟为宫则浊,大吕为角则清。

    其“察清浊”也,不过一人之所胜。

    胜举也

    是故“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

    “钧,所以钧音之法也。” 以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为钧法。百二十斤为石。

    “律度量衡”,于是乎生。

    律,五声,阴阳之法也。度,丈尺也。量,斗斛也。衡,称上衡。

    “《小大》器用”,于是乎出。

    小,谓锱铢分寸;大,谓斤两丈尺。

    故圣人慎之。“今王作钟也,听之弗及”,

    耳不及知其清浊也

    《比》之不度。

    不度不中钧石之数

    钟声不可以知《和》。

    耳不能听,故“不可以知和。”

    《制度不可以出节》。

    《节》,谓法度量衡之节。

    “无益于乐,而鲜民财,将焉用之?”夫乐不过以听耳,而 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 耳目,心之枢机也。

    枢,机,发动也。心有所欲,耳目为之发动。

    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

    “习于和正” ,则不眩惑也。

    “聪则言听,明则德昭,听言昭德”,则能思虑纯固,以言 德于民。民歆而德之,则归心焉。

    歆犹欣歆,喜服也。言德,以言发德教。

    上得民心,以殖义方。是以作无不济,求无不获。然则 能乐夫“耳内和声。而口出美言。”

    “耳闻和声,则口有美言” ,此感于物也。

    以为宪令。宪法也“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成事不贰”,乐之至也。贰变也“口内味而耳内声”, 声味生气。

    “口内五味,则耳乐五声,耳乐五声” ,则志气生也。

    “《气》在口为言,在目为明。”言以信名。

    信,审也。名,号令也。

    明以时动。

    “视明” 则动,得其时也。

    名以成政。

    号令所以成政

    动以殖生。

    “殖” ,长也。动得其时,所以财长生也。

    “政成生殖”,乐之至也。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 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

    佚,音逸,不和,《无射大林》也。若听乐而震,视色而眩,则味入不精美。味入不精美,则气放佚,不行于身体也。

    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转易》之名,有《过 慝》之度。

    此四者,气佚之所生也。

    出令不信,刑政放纷,动不顺时,民无据依,不知所力, 各有离心。上失其民,作则不济,求则不获,其何以能 乐?三年之中,而有离民之器二焉。

    二,谓作大钱,铸大钟也。

    “国其危哉。”王弗听。问之《伶州鸠》。

    伶,司乐官。《州鸠》名也。

    对曰:“臣之守,官弗及也。”

    《弗及》,弗及,知也。

    臣闻之,“琴瑟尚宫”,

    凡乐,轻者从大,重者从细,故“琴瑟尚宫” 也。

    钟尚羽:

    钟声大故尚羽

    石尚角。

    《石磬》也,轻于钟,故“尚角。”

    匏竹,利制。

    匏,笙也。竹,箫管也。“利制” ,以声音调利为制。

    “大不逾宫,细不过羽。”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

    宫声大,故为主第次也。

    圣人保乐而爱财,财以备器,乐以殖财。

    古者以乐省《土风》而纪农事,故曰“乐以殖财也。”

    故“乐器重者从细。”

    重,谓金石也。“从细,尚细声” ,谓钟尚羽,石尚角也。

    轻者从大。

    轻,瓦丝也。“从大。” 谓瓦丝尚宫也。

    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丝尚宫,匏竹尚议。

    议议,“从其《调利》。”

    《革木》一声。

    《革鼗》鼓也。《木柷》圉也,一声无清浊之变。

    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

    “和” ,八音克谐也。平,细大不逾也。故可以平。民乐和即谐,政和即平也。

    声以和乐,律以平声。

    声,五声以成八音,而调乐也。贾侍中云:“律黄钟为宫,林钟为征,太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所以平五声也。”

    金石以动之。

    “金石” 所以动,发五声。

    “丝竹”以行之。

    弦管所以行之

    《诗》以道之。

    道或作导

    歌以咏之。

    咏咏诗也

    匏以宣之?

    宣发扬也

    《瓦》以赞之。赞助也《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极。”

    物事也极中也

    极之所集曰“声。”

    集,会也。言中和之所会集,曰“正声。”

    声应相保曰《和》。保安也细大不逾曰“平。”

    细大之声不相逾越曰“平。” 今《无射》有《大林》,是不平也。

    如是而铸之金。

    铸金以为钟也

    磨之石。

    磨石以为磬也

    系之丝木。

    《系丝》木以为琴瑟也。

    越之《匏竹》。

    《越匏》竹以为笙管。越谓为之孔也。

    节之鼓。

    节其长短大小

    考证
    而行之,以遂八风。

    遂,犹顺也。正西曰兑,为金,为阊阖;西北曰干,为石,为不周;正北曰坎,为革,为广莫;东北曰艮,为匏,为融风;正东曰震,为竹,为明庶;东南曰巽,为木,为清明;正南曰离,为丝,为景风;西南曰坤,为瓦,为凉风。

    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

    滞,积也。积阴而发,则夏有霜雹,散阳,阳不藏,冬无冰。李《梅实》之类。

    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 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今细过其主,妨于正。

    细,谓无射也。主,正也。言无射有《大林》是作细而大过其律,妨于正声。

    用物过度,妨于财。

    过度用金多也

    正害财匮,妨于乐,细抑大陵,不容于耳,非和也。

    细,无射也。大,大林也。言大声陵之,细声抑而不闻,不容于耳,耳不能容别也。

    “声听越远”,非平也。

    越,迃也。言无射之声为大林所陵,听之微细迃远,非平也。

    “妨正匮财,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

    宗官、宗伯、乐官属焉。

    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

    乐以殖财也

    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

    《中德》,《中庸》之德舞也;《中音》,中和之音也。

    德音不愆,以合神人。

    《合神人》,谓祭祀、享宴也。

    神是以宁,民是以听。听从也“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 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 臣之所闻也。”王不听,卒铸大钟。

    财匮,故民离乐,不和,故神怒也。

    二十四年,钟成,伶人告和。王谓伶州鸠曰:“钟果和矣。” 对曰:“未可知也。”

    《州鸠》以为钟实不和,伶人媚王,谓之和耳。故曰“未可知也。”

    王曰:“何故?”对曰:“上作器,民备乐之则为和。”

    言声音之道与政通也

    今财亡民罢,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

    乱世之音怨以怒,故曰“不知其和也。”

    且“民所曹好,鲜其不济也。”曹群也其所曹恶,鲜其不废 也。故《谚》曰:“众心成城。”

    “众心所好,莫之能败” ,其固如城也。

    众口铄金。

    “众口所毁” ,虽金石犹可消也。

    今三年之中而《害金》再兴焉。

    《害金》害民之金,谓钱钟也。

    惧一之废也。

    二金之中其一必废

    王曰:“尔老耄矣,何知?”

    “八十曰耄耄” ,昏惑也。

    二十五年,“王崩,钟不和。”

    言“钟不和” 者,明乐人之谀。

    王将铸《无射》。

    王景王也

    问:“律于《伶州》鸠。”

    律钟律也

    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

    律,谓六律、六吕也。阳为律,阴为吕。六律: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林钟、中吕、夹钟、大吕、应钟、南吕也。均者,均钟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均;钟者,度中大小、清浊也。

    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

    《神瞽》,古乐正,知天道者也。死而为乐,祖祭于瞽宗,谓之《神瞽》。考,合也,谓合中和之声而量度之以制乐也。

    度律均钟,百官轨仪。

    均,平也。轨,道也。仪,法也。“度律” ,度律吕之长短,以平其钟,和其声。以立百事之道法也。

    纪之以三。

    三,天地人也。古者纪声合乐,以舞天神、地祇、人鬼,故能人神以和。

    平之以六。

    平之以六律也

    成于十二。

    十二律吕也,阴阳相扶助,律取妻吕生子,上下相生之数备也。

    《天》之道也。

    天之大数不过十二

    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黄钟》。

    十一月曰“黄钟” ,《干》初九也。六者,天地之中天有六。

    气,降生五味。天有六母,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毕矣,而六为中。故六律六吕,而成天道。黄钟初九,六律之首,故以六律正色,为黄钟之名,重元正始之义也。黄钟,阳之变也。管长九寸,径三分,围九分,律长九寸,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钟之数立焉。为《宫法》云:九寸之六。得林钟初六,六吕之首,阴之变管,长六寸,六月之律,《坤》之始也。故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是以初九为黄钟,故为黄中之色也。钟之言阳,气锺聚于下也。

    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

    宣,遍也。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也。九德,九功之德,水火金木土谷,正德利用,厚生也。十一月,阳伏于下,物始萌于五,声为宫,含元处中,所以遍养六气九德之本。

    由是第之。第次也二曰《太蔟》。

    正月曰“太蔟” ,乾九二也,管长八寸。法云九分之八。太蔟,言阳气太蔟达于上也。

    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

    太蔟正声为商,故为“金奏” ,所以佐阳,发出滞伏也。

    三曰《姑洗》,所以修洁百物,考神纳宾也。

    三月曰《姑洗》,干,九三也,管长七寸一分,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姑,洁也;洗,濯也;考,合也。言阳气养生,洗濯枯秽,改柯易叶也。于正声为“角。” 是月百物修洁,故用之宗庙,合致神人。用之享宴,可以纳宾也。

    四曰《蕤宾》,所以安靖神人,献酬交酢也。

    五月曰“蕤宾” ,乾九四也,管长六寸三分,律长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七。蕤,委蕤,柔貌也。言阴气为主,委蕤于下,阳气盛长于上,有似于宾主,故可用之宗庙宾客,以安静神人,行酬酢也。

    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贰也;

    《七月》曰《夷则》,乾九五也,管长五寸六分,律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三十七。夷,平也;则,法也,言万物既成,可法则也。故可以咏歌九成之则,成民之志,使无疑贰也。

    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

    《九月》曰“无射” ,《干》上九也。管长四寸九分,律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四十九。宣,遍也。轨,道也。仪,法也。九月阳气收藏,万物无射见者,故可遍布前哲之令德,示民道法也。

    为之《六闲》,以扬沈伏而黜散越也。

    《六闲》六吕,在阳律之闲。沈,滞也。黜,去也。越,扬也。吕,阴律,所以侣闲阳律,成其功,发动滞伏之气而去散越者也。伏则不宣,散则不和,阴阳序次,风雨时至,所以生物也。

    “《元闲》大吕”,助宣物也。

    十二月曰大吕。《坤》,六四也,管长八寸八分。《法云》:三分之二,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四,倍之为八寸,分寸之一百八,下生律元,一也。阴系于阳,以黄钟为主,故曰“元闲。” 以阳为首,不名其初,臣归功于上之义也。大吕,助阳宣散物也。天气始于黄钟,萌而赤,地受之于大吕,牙而白,成黄钟之功也。

    “二闲夹钟”,出四隙之细也。

    二月曰“夹钟。” 《坤》,六五也,管长七寸四分,律长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五百三十一,倍之为七寸分之八百七十五。隙,闲也。“夹钟助阳。” 锺,聚也,细也。四隙,四时之闲气。微细者,春为阳中,万物始生,四时之微气,皆始于春,春发而出之,三时奉而成之,故夹钟出四时之微气也。

    《三闲》中吕宣中气也。

    四月曰《中吕》,《坤》,上六也。管长六寸六分,律长三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六千五百六十一,倍之为六寸分寸之万三千一百二十二。阳气起于中,至四月宣散于外,纯干用事,阴闭藏于内,所以助阳成功也。

    四闲林钟,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

    《六月》曰“林钟。” 《坤》初六也。管长六寸,律长六寸。林,众也,言万物众盛也。钟,聚也,于正声为征。展,审也。俾,使也。肃,速也。纯,大也。恪,敬也。言时务和审,百事无有伪诈,使之莫不任其职事,速其功大,敬其职也。

    五闲、南吕,赞阳秀也。

    八月曰“南吕” ,《坤》,六二也,管长五寸三分,律长五寸三分寸之一,荣而不实曰“秀。” 南,任也,阴任阳事,助成万物也。

    “六闲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

    十月曰应钟。《坤》,六三也,管长四寸七分,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十九。言阴应阳,用事,万物锺聚,百嘉具备,时务均利,百官器用,程度庶品,使皆应其礼,复其常也。《月令》:孟冬,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案度程无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

    “律吕不易”,无奸物也。

    律吕不变易其常,各顺其时,则神无奸,行物无害。

    考证

    “《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

    镈,音博。细,细声,谓角、征、羽也。钧,调也。钟,大钟。镈,小钟也。昭,明也。有钟无镈,为两细不相和,故以钟为节。节明其大者,以大平细。

    《大钧》,有镈无钟。

    “大” ,谓宫商也。举宫商而但有镈无钟,为两大不相和,故去钟而用《镈》,以小平大。

    “甚大无镈”,鸣其细也。

    “甚大” ,谓同尚大声也。“则” 又去“镈” ,独鸣。其细细,谓丝竹革木。

    “大昭小鸣”,和之道也。

    “大声昭,小声鸣” ,和平之道。

    《和》平则久,

    久可久乐也

    久固则纯。

    固,安也。可久则安,安则纯也。

    “纯明”则终。

    终成也

    终复则乐。

    “终则复” ,夫故“乐。”

    所以成政也。

    言政象乐也

    故先王贵之。

    贵其和平,可以“移风易俗。”

    王曰:“七律者何?”

    周有七音,王问七音之律,意谓七律为音,器用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

    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

    岁,岁星也,鹑火,次名,周分野也。从柳九度至张十七度为鹑火。谓武王始发师东行,时殷之十一月二十八日戊子,于夏为十月,是时岁星在张十三度。张,鹑火也。

    月在《天驷》。

    天驷,房星也。谓戊子日月宿房五度。

    “日在析木”之津。

    津,天汉也。析木,次名。从尾十度至斗十一度为析木,其闲为汉津。谓戊子日日宿箕七度。

    辰在斗柄。

    “辰,日月之会,斗柄,斗前也。” 谓戊子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于殷为十二月,夏为十一月,是日月合辰斗前一度。

    星在天鼋。

    星,辰星也,天鼋,次名,一曰“元枵。” 从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天鼋。谓周正月辛卯朔,二日壬辰,辰星始见,三日癸巳,武王发行,二十八日戊午渡孟津,距戊子三十一日,二十九日己未晦冬至,辰星在须女,伏天鼋之首。

    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

    《星辰》星,辰星在须女,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故皆在北维。北维,北方水位也。

    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

    建,立也。颛顼,帝喾所代也。帝喾,周之先祖,后稷所出也。《礼·祭法》曰:“周人禘喾而郊稷。” 颛顼水德之王,位于北方。帝喾木德,故受之于水。今周亦木德,当受殷之水,犹帝喾之受颛顼也。

    《我姬》氏,出自天鼋。

    姬氏,周姓。天鼋即元枵,齐之分野也。周之皇妣,王季之母大姜者,逄伯陵之后,齐女也。故言“出于《天鼋》。”

    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

    “从斗一度至十一度,分属析木” ,日辰所在也。“建星在牵牛闲” ,谓从辰星所在。须女,天鼋之首,至析木之分,历建星及牵牛皆水宿,言得水类也。

    则我皇妣大姜之侄,伯陵之后,逄公之所冯神也。

    皇,君也。生曰母,死曰妣。犬姜,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姜,女也。女子,谓昆弟之子。男女皆曰侄。伯陵,大姜之祖有逄伯陵也。逄公,伯陵之后,大姜之侄。殷之诸侯,封于齐地。齐地属天鼋,故祀天鼋。死而配食,为其神主,故云“冯。” 冯,依也。言天鼋乃皇妣家之所冯依,非但合于水木相承而已。又我实出于水家,周道起于大王,故本于《大姜》。

    “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

    “岁星在鹑火” ,周之分野。岁星所在,利以伐人。

    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

    辰马,谓房心星也。心星所在,大辰之次为天驷,故曰“辰马。” 言月在房,合于农祥也。祥犹象也。房星晨正而农事起,故谓之农祥。

    《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

    稷播百谷,故“农祥” ,后稷之所经纬也。

    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

    王,武王也。五位,岁、月、日、星、辰也。三所,逄公所冯神,周分野所在,后稷所经纬也。

    “自鹑”及“驷”,七列也。

    鹑,鹑火之分,张十三度。驷,天驷,房五度,岁月之所在。从张至房七列,合七宿,谓张、翼、轸、角、亢、氐、房之位。

    “南北之揆”七同也。

    《七同》,合七律也。揆,度也。岁在鹑火午,辰星在天鼋子,鹑火周分野。天鼋及辰,水星周所出。自午至子,其度七同也。

    凡神人,以数合之,以声昭之。

    《凡凡》,合神人之乐也。以数合之,谓取其七也;以声昭之,用律调音也。

    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

    同谓神人相应

    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于是乎有七律。

    “七同其数” ,谓七列、《七同》七律也。“律和其声” ,律有阴阳正变之声。

    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

    “二月” ,周“二月四日癸亥至。牧野之日,夜陈师,陈师未毕而雨。雨,天地神人叶同” 之应也。

    以《夷则》之上宫,毕之。

    夷,平也。则,法也。夷则,所以平民无贰也。上宫,以夷则为宫声。夷则,上宫也,故以毕陈。《周礼》: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 一曰,阳气在上,故曰上宫。

    当辰,辰在戌上,故《长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

    长,谓先用之也。辰,时也。辰,日月之会,斗柄也。当初陈之时,周二月昏,斗建丑,而斗柄在戌,上下临其时,名其乐为“羽” ,羽翼其众也。

    所以藩屏民则也。

    屏,蔽也。《羽》之义,取能藩蔽民,使中法则也。

    王以黄钟之下宫,布戎于牧之野。

    《布戎》,陈兵也。谓夜陈之晨旦,甲子昧爽,左杖黄钺,右秉白旄时也。黄钟所以宣养气德,使皆自勉,尚桓桓也。黄钟在下,故曰“下宫。”

    故谓之“厉”,所以厉六师也。

    名此《乐》为《厉》者,所以厉六军之众也。

    以太蔟之下宫,布令于商。“昭显文德,底纣之多罪。”

    商,纣都也。文,文王也。底,致也。既杀纣入商之都,发号施令,以昭明文王之德,致纣之多罪。太蔟,所以赞阳出滞,盖谓释箕子之囚与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也。太蔟在下,故曰“下宫。”

    故谓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

    三王,大王、王季、文王也。

    反及嬴,内以无射之上宫,《布宪》,施舍于百姓。

    嬴,内地名。宪,法也。施,施惠。舍,舍罪也。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无射在上,故曰“上宫。”

    故谓之“嬴乱”,所以优柔容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