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一百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三卷
经济汇编 乐律典 第一百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一百三卷目录

     琴瑟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乐记

      周礼春官

      仪礼乡饮酒礼 乡射礼 燕礼 大射仪

      尔雅释乐纂

      易通卦验二至之瑟

      后汉书礼仪志

      刘熙释名释乐器

      班固白虎通琴瑟名义

      应劭风俗通琴瑟原始

      宋书乐志

      唐书礼乐志 南蛮骠传

      宋史乐志

      聂崇义三礼图琴图说 瑟图说

      陈旸乐书大琴 中琴 小琴 次大琴 雅琴 十二弦琴 两仪琴 七弦琴

       瑟 颂瑟 步 奚琴 匏琴 胡瑟 颂琴 击琴 一弦琴 十三弦琴 二十七弦

      琴 月琴 素琴 素瑟 伏羲琴 大舜琴 夫子琴 灵开琴 灵和琴 蕃瑟 雅瑟

       琴制 琴操 琴徽 琴势 琴曲上 琴曲下

    乐律典第一百三卷

    琴瑟部汇考一

    《礼记》

    《月令》

    仲夏之月,均琴瑟管箫。

    正义《释乐》云:“大琴谓之离。”孙炎云:“声留离。”《广雅》云:“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刘熙《释名》云:“施弦张之瑟者。”《释乐》云:“大瑟谓之洒。”孙炎云:“音之变布如洒出。”郭景纯云:“琴长八尺一寸,二十七弦。”

    《乐记》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陈注《清庙》之瑟,练朱丝以为弦,丝不练则声清,练之则声浊。疏,通也。越,瑟底之孔也。疏而通之,使其声迟缓。瑟声浊而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音也。

    “《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 志义之臣。

    陈注人之处心,虽当放逸之时,而忽闻哀怨之声,亦必为之恻然而收敛,是哀能立廉也。丝声凄切,有廉刿裁割之义。人有廉隅,则志不诱于欲,士无故不去琴瑟,有以也夫。

    《周礼》

    《春宫》

    《大司乐》云和之琴瑟,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

    订义《郑锷》曰:“云和,先儒以为山名,于此取材为琴瑟,将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

    《空桑之琴瑟》,“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

    《郑康成》曰:“空桑,山名 。” 王昭禹曰:“空桑则以阴道为常乏。”

    《龙门之琴瑟》,于宗庙之中奏之。

    郑康成曰:“龙门,山名 。” 郑锷曰:“龙门之山,取材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变无方。”

    《仪礼》

    《乡饮酒礼》

    设席于堂廉,东上。

    此言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则工席在阶东。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内 弦,右手相。”

    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则二人歌也。瑟先者,将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众宾之少者为之。每工一人后首者,变于君也。挎,持也。相瑟者,则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内弦侧担之者。

    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相者 东面坐,遂授《瑟》,乃降。

    降立于西方近其事

    《乡射礼》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言“少东” 者,明乐正西侧阶,不欲大东,辟射位。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弦,右 手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

    “《瑟》先” ,贱者,先就事也。面,前也。鼓在前,变于君也。《执》。

    《越》,内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也。前越言“执” 者,内有弦结,手入之浅也。相者,降立西方。

    宾降,主人辞降。工不辞洗。卒洗,升实爵。工不兴,左瑟, 一人拜受爵。

    《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

    《燕礼》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小臣 纳工。工四人,二瑟,小臣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弦,右手 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小臣坐授瑟,乃降。

    “工四人” 者,《燕礼》轻,从大夫制也。“面鼓” 者,燕尚乐,可鼓者在前也。越,瑟下孔也。内弦,弦为主也。

    《大射仪》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

    四“瑟” 者,礼大乐众也;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

    徒,空手也。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视了相工,诸侯兼官,是以仆人掌之。大师、少师,工之长也。凡国之《瞽蒙》正焉。

    相者,“皆左何瑟后首,内弦挎越,右手相。”

    “谓《相上工》” 者,后首主于射,略于此乐也。“内弦挎越” ,以右手相工,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者也。

    “后者徒相入”,小乐正从之,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坐授 瑟,乃降。

    《相》者也。降立于西阶之北。

    小乐正立于西阶东。乃歌《鹿鸣》,三终。主人洗,升实爵, 献工。工不兴,左瑟。

    工歌而献之,以事报之也。洗爵献工,辟正主也。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工不兴,不能备礼。左瑟便其右,大师无瑟,于是言“左瑟” 者,节也。

    一人拜受爵。

    “谓大师也。” 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工拜于席。”

    《尔雅》

    《释乐纂》

    大瑟谓之“洒。”

    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瑟者,登歌所用之乐器也,故先释之。《世本》曰:“庖牺氏作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礼图》旧云:“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番。番,赢也。颂瑟长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之。”熊氏云:“瑟两头有孔,其在底下者名越。”《乡饮酒礼》云:“二人皆左何瑟,后首挎越。”注云:“越,瑟底孔也。”《燕礼》云:“小臣左何瑟,面鼓执越。”注云:“越,瑟下孔也。若用之祭祀,则练其弦,疏其越。”《乐记》云:“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郑注云:“朱弦,练朱弦则声浊。越,瑟底孔也。”盖疏之使声迟也。以其不练则体劲而声清,练则丝熟而声浊也。疏,通也,使两头孔相连而通也。孔小则声急,孔大则声迟故也。其大者别名洒。孙叔然云:“音多变布,如洒出也。”郭云:“二十七弦,未见所出。”

    大琴谓之《离》。

    或曰:琴大者二十七弦,未详长短。《广雅》曰:“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琴操》曰:“伏羲作琴。《世本》云:‘神农作琴’。”《白虎通》曰:“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琴之大者,别名离也。孙叔然云:‘音多变,声流离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者,此常用之琴也。象三百六十六日。五弦象五行。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也。又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商角徵羽,文、武二弦为’”少宫、少商。又《琴操》曰:“广六寸,象六合也。”又上曰池,言其平;下曰“滨”,言其服。前广后狭,象尊卑;上员下方,法天地也。

    徒鼓瑟,谓之“步。”

    独作之。一音独作,不得乐名。

    《易通卦验》

    《二至之瑟》

    人君冬至日,使八能之士鼓黄钟之瑟,瑟用槐木,长 八尺一寸;夏至日,瑟用桑木,长五尺七寸。

    《后汉书》

    《礼仪志》

    日:冬至、夏至,使八能之士八人,或鼓黄钟之瑟,轸闲 九尺,二十五弦,宫处于中,左右为商、征、角、羽。

    《乐叶图征》曰:“夫圣人之作乐,不可以自娱也,所以观得失之效者也。故不取备于一人,必使八能之士。故鼓瑟者,当知瑟瑟音调,则四海合岁气,百川一合德,鬼神之道行,祭祀之道得。如此,则姑洗之律应

    《刘熙释名》

    《释乐器》

    《瑟施弦张》之瑟瑟然也。

    《班固白虎通》

    《琴瑟名义》

    瑟者,啬也,闲也,所以惩忿宫、商、角则宜。君父有节,臣 子有义,然后四时和,四时和然后万物生,故谓之瑟 也。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

    《应劭风俗通》

    《琴瑟原始》

    谨按《世本》:“宓羲作瑟,八尺一寸,四十五弦。”《黄帝书》:泰 帝使素女鼓瑟而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 弦。《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征之音,有元鹤二八,从 南方来,进于廊门之扈。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则延 颈而鸣,舒翼而舞,音中宫商,声闻于天。平公大悦,坐 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 悲于《清征》乎?”师旷曰:“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闻 乎?”师旷曰:“不可。昔黄帝驾象车,交龙,毕方并辖,蚩尤 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后,虫蛇伏地,大合 鬼神于泰山之上,作为《清角》。今主君德薄,不足以听 之,听之将恐有败。”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 遂闻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 再奏之,暴风亟至,大雨沣沛,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 凡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室侧,身遂疾痛。晋国大 旱,赤地三年。故曰:“不务德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 也。”今瑟长五尺五寸,非正器也。

    谨按《世本》:“神农作琴。”《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 诗,而天下治。”《诗》云:“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雅琴者,乐之 统也,与八音并行。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 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 也。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 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哗人而流漫,小声不湮灭 “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故琴之为言禁 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夫以正雅 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 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闲居,则为从容 以致思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 通达而用事,则著之于琴,以舒其意,以示后人。其道 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 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以畅其意也。其遇闭塞 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菑遭害,困厄穷 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 操者也。伯牙方鼓琴,锺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 曰:“善哉乎,巍巍若泰山。”顷之闲而意在流水。锺子又 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 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今琴长四尺五寸,法 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

    《宋书》

    《乐志》

    八音五曰:丝,丝琴,瑟也。马融《笛赋》云:“宓羲造琴。”《世本》 云:“神农所造。”《尔雅》“大琴曰离,二十弦”,今无其器。齐桓 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绿绮,事出 傅元《琴赋》。世云燋尾是伯喈琴,《伯喈传》亦云尔。以傅 氏言之,则非伯喈也。

    马融《笛赋》云:“神农造瑟。”《世本》云:“宓羲所造。”《尔雅》云:“瑟 二十七弦者曰洒。”今无其器。

    《唐书》

    《礼乐志》

    凡乐八音五:曰丝,为琴,为瑟,为颂瑟。颂瑟,筝也。 隋《九部乐》清,商伎有独弦琴、击琴瑟。

    《南蛮骠传》

    贞元中,王雍羌闻南诏归唐,有内附心,遣使杨加明 诣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请献裔中歌曲,且令骠国 进乐人,于是韦皋作《南诏奉圣乐》。雍羌亦遣弟悉利 移城主舒难陀献其国乐。韦皋复谱次其声,以其舞 容乐器异常,乃图画以献。工器有大匏琴二,覆以半 匏,皆彩画之,上加铜瓯,以竹为琴,作虺文横其上,长 三尺馀,头曲如拱,长二寸,以绦系腹,穿瓯及匏本,可 受二升。大弦应太蔟,次弦应姑洗。有独弦匏琴,以斑 竹为之,不加饰,刻木为虺首,张弦无轸,以弦系顶,有 四柱如龟兹。琵琶,弦应太蔟。有小匏琴二,形如大匏 琴,长二尺,大弦应南吕,次弦应应钟。

    凡曲名十有二六,曰《龙首独琴》,《骠云》《弥思》,弥此一弦 而五音备,象王一德以畜万邦也。

    《宋史》

    《乐志》

    太宗尝谓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后王因之,后加 文武二弦。至道元年,乃增作九弦琴、五弦阮别造新 谱三十七卷,凡造九弦琴,宫调、凤吟、商调、角调、征调、 羽调、龙仙羽调、侧蜀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变弦 法各一。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龙仙羽调,《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 三曲,商调十三曲,角调二十三曲,征调十四曲,羽调 二十六曲,侧蜀调四曲,黄钟调十九曲,无射商调七 曲,瑟调七曲。造五弦阮宫调、商调、凤吟调、角调、征调、 羽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碧玉调、慢角调、金羽调、 变弦法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九月》。 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四曲,商调十三曲,角 调十一曲,征调十曲,羽调十曲,黄钟十九曲,无射商 调七曲,瑟调七曲,《碧玉调》十四曲,慢角调十曲,金羽 调三曲。阮成以示中书门下,因谓曰:“雅乐与郑、卫不 同,郑声淫,非中和之道。朕常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 原古圣之旨,尚存遗美。琴七弦,朕今增之为九,其名 曰《君臣文武礼乐》,正民心,则九奏克谐而不乱矣。阮 四弦增之为五,其名曰水、火、金、木、土,则五材并用而 不悖矣。”因命待诏朱文济、蔡裔赍琴、阮诣中书弹新 声,诏宰相及近侍咸听焉。由是中外献赋颂者数十 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弦琴、五弦阮均配十 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并协律吕,冠于雅乐,仍具 图以献。上览而嘉之,迁其职以赏焉。

    大观四年八月,帝亲制《大晟乐记》,命大中大夫刘昺 编修《乐书》,曰:“丝部有五,曰一弦琴,曰三弦琴,曰五弦 琴,曰七弦琴,曰九弦琴,曰瑟。”其说以谓汉津诵其师 之说曰:“古者圣人作五等之琴,琴主阳,一、三、五、七、九, 生成之数也。师延拊一弦之琴,昔人作三弦琴,盖阳 之数成于三。伏羲作琴有五弦,神农氏为琴七弦。琴” 书以九弦象九星。五等之琴,额长二寸四分,以象二 十四气;岳阔三分,以象三才;岳内取声三尺六寸,以 象期三百六十日;龙龈及折势四分,以象四时;共长 三尺九寸一分,成于三,极于九。九者,究也,复变而为 一之义也。大晟之瑟长七尺二寸,阴爻之数二十有 四,极三才之阴数而七十有二,以象“一岁之候。”既罢 筝筑阮,丝声稍下,乃增瑟之数为六十有四,则八八 之数法乎阴,琴之数则“九十有九而法乎阳。”

    琴律。赜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八 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众器之中,琴德最优。《白虎 通》曰:“琴者,禁止于邪,以正人心也。”宜众乐皆为琴之 臣妾。然八音之中,金、石、竹、匏、土、木六者,皆有一定之 声。革为燥湿所薄,丝有弦柱缓急不齐,故二者其声 难定。鼓无当于五声,此不复论。惟丝声备五声,而其 变无穷。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此琴制之 古者也。厥后增损不一。至宋始制二弦之琴,以象天 地,谓之“两仪琴”,每弦各六柱,又为十二弦,以象十二 律,其倍应之声,靡不毕备。太宗因大乐雅琴,加为九 弦,按曲转入大乐十二律,清浊互相合应。大晟乐府 尝罢一、三、七、九,惟存五弦,谓其得五音之正,最优于 诸琴也。今复俱用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 十分,象周天之度也。姜夔《乐议》:“分琴为三准:自一徽 至五徽谓之比准,四寸半,以象黄钟之半律;自四徽 至七徽谓之中准,中准九寸,以象黄钟之正律;自七 徽至龙龈谓之下准,下准一尺八寸,以象黄钟之倍 律。三准各具十二律”声,按弦附木而取,然须转弦合 本律所用之字,若不转弦,则误触散声,落别律矣。每 一弦各具三十六声,皆自然也。分五、七、九弦琴,各述 《转弦合调图》。《五弦琴图说》曰:“琴为古乐所用者,皆宫、 商、角、征、羽正音,故以五弦散声配之。其二变之声,惟 用古清商,谓之侧弄,不入雅乐。”《七弦琴图说》曰:“七弦 散而扣之,则闲一弦于第十徽取应声。假如宫调,五 弦十徽应七弦散声,四弦十徽应六弦散声,二弦十 徽应四弦散声,大弦十徽应三弦散声,惟三弦独退 一徽,于十一徽应五弦散声,古今无知之者。窃谓黄 钟、大吕并用慢角调,故于大弦十一徽应三弦散声; 太蔟、夹钟并用清商调,故于二弦十二徽”应四弦散 声;姑洗、仲吕、蕤宾并用宫调,故于三弦十一徽应五 弦散声;林钟、夷则并用慢宫调,故于四弦十一徽应 六弦散声;南吕、无射、应钟并用蕤宾调,故于五弦十 一徽应七弦散声。以律长短配弦大小,各有其序。《九 弦琴图说》曰:“弦有七有九。”实即五弦,七弦倍其二,九 弦倍其四。所用者五音,亦不以二变为散声也。或欲 以七弦配五音二变,以馀两弦为倍,若七弦分配七 音,则是今之十四弦也。《声律诀》云:“琴瑟龊四者,律法 上下相生也。若加二变,则于律法不谐矣。”或曰:“如此 则琴无二变之声乎?”曰:附木取之,二变之声固在也。 合五、七、九弦琴总述取应声法,分十二律、十二均,每 声取弦徽“之应,皆以次列。”按古者大琴则有大瑟,中 琴则有中瑟,有雅琴,颂琴则雅瑟、颂瑟实为之合。夔 乃定瑟之制,桐为背,梓为腹,长九尺九寸,首尾各九 寸,隐闲八尺一寸,广尺有八寸,岳崇寸有八分,中施 九梁,皆象黄钟之数,梁下相连,使其声冲融,首尾之 下为两穴,使其声条达,是《传》所谓“大瑟达越”也。四隅 刻云,以缘其武,象其出于云和。漆其璧与首尾,腹取 椅、桐、梓漆之。全设二十五弦,弦一柱,崇二寸七分,别以五色,五五相次,苍为上,朱次之,黄次之,素与黔又 次之,使肄习者便于择弦。弦八十一丝而朱之,是谓 朱弦。其尺则用汉尺。凡瑟,弦具五声,五声为均,凡五 均。其二变之声,则柱后抑角羽“而取之。五均凡三十 五声、十二律、六十均、四百二十声,瑟之能事毕矣。”夔 于琴瑟之议,其详如此。朱熹尝与学者共讲《琴法》,其 定律之法,十二律并用太史公九分寸法为准,损益 相生,分十二律及五声位置各定。按古人以吹管声 傅于琴上,如吹管起黄钟,则以琴之黄钟声合之,声 合无差,然后以次遍合诸声,则五声皆正。唐人纪琴, 先以管色“合”字定宫弦,乃以宫弦下生征,征上生商, 上下相生,终于少商。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 取之。凡丝声皆当如此。今人苟简,不复以管定声,其 高下出于临时,非古法也。调弦之法,散声隔四而得 二声,中徽亦如之而得四声八徽,隔三而得六声九 “徽,按上者隔二而得四声,按下者隔一而得五声;十 徽按上者隔一而得五声,按下者隔一而得四声。”每 疑七弦隔一调之六弦皆应于第十徽,而第三弦独 于第十一徽调之乃应。及思而得之,七弦散声为五 声之正,而大弦十二律之位,又众弦散声之所取正 也。故逐弦之五声,皆自东而西,相为次第。其六弦会 于十徽,则一与三者,角与散角应也;二与四者,征与 散征应也;四与六者,宫与散少宫应也;五与七者,商 与散少商应也;其第三、第五弦会于十一徽,则羽与 散羽应也。义各有当,初不相须,故不同会于一徽也。 旋宫诸调之法旋宫古有随月用律之说,今乃谓不 必转轸促弦,但依旋宫之法而抑按之,恐难如此泛 论。当每宫指定,各以何声取何弦为唱,各以何弦取 何律为均,乃见详实。又以《礼运正义》推之,则每律各 为一宫,每宫各有五调,而其每调用律取声,亦各有 法,此为琴之纲领,而说者罕及,乃阙典也。当为一图, 以宫统调,以调统声,令其次第、宾主各有条理。仍先 作三图:一、各具琴之形体、徽弦、尺寸、散声之位;二、附 按声声律之位;三、附泛声声律之位,列于《宫调图》前, 则览者晓然可为万世法矣。观熹之言,则于琴法本 融末粲,至疏达而至缜密,盖所谓识其大者欤!

    《三礼图》

    琴图

    琴图

    《图说》

    《琴操》曰:“伏羲造。”《广雅》云:“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 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又《风俗通》曰:“七弦法七星。” 《礼乐记》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旧图》云:“周文王 又加二弦,曰少宫、少商。蔡伯喈复增二弦,故有九弦 者,二弦大,次三弦小,次四弦尢小。”蔡邕本传无文,未 知旧图据何为说?又桓谭《新论》云:“今琴四尺五寸,法” 《四时五行》。

    亦练朱丝为弦

    瑟图

    瑟图

    《图说》

    《世本》云:“庖牺氏作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瑟,哀不自 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尔雅》云:“大瑟谓之洒。” 郭云:“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旧图》云:“雅 瑟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 九弦,其馀四弦谓之番。番,赢也。颂瑟长七尺二寸,广 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乐记》云:“清庙之瑟,朱弦疏越。” 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练朱丝为弦,不练则体劲 声清,练则丝熟声浊。越,瑟底孔。熊氏以为瑟本两头 有孔,通疏相连,使声迟也。以瑟孔小则声急,大则声 迟,故疏之。

    《陈旸乐书》

    《大琴 中琴 小琴》

    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而琴又以中徽为君。是 故君子常御不离乎前,非若钟鼓陈于堂下、列于县 簴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慢, 小声不湮灭而不闻。固足以感人善心,禁人邪志,一 要宿中和之域而已。夫作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以合五音之调,实始于舜。盖《南风》,生养之气也;琴,夏至 之音也。舜以生养之德,播《夏至》之音。始也其亲底豫 而天下化;终也其亲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然 则所谓琴音调而天下治,无若乎五音者,岂不在兹 乎?盖五弦之琴,小琴之制也;两倍之而为十弦,中琴 之制也;四倍之而为二十弦,大琴之制也。《明堂位》曰: “大琴、中琴,四代之乐器也。”《尔雅》曰:“大琴谓之离。”以四 代推之,二琴之制,始于有虞明矣。

    《次大琴》

    古者大琴二十弦,次者十五弦,其弦虽多少不同,要 之本于五声一也。

    《雅琴》

    西汉赵定善鼓雅琴为散操,东汉刘琨亦能弹雅琴, 知清角之操,则雅琴之制,自汉始也。宋朝太宗皇帝 因太乐雅琴更加二弦,召钱尧卿按谱,以君臣、文、武、 礼、乐正民心;九弦按曲,转入太乐十二律,清浊互相 合应。御制《韶乐集》中有《正声翻译字谱》,又令钧容班 部头任守澄并教坊正部头花日新、何元善等注入 唐来燕乐半字谱,凡一声,先以九弦琴谱对大乐字, 并唐来半字谱,并有清声。今九弦谱内有《大定乐》《日 重轮》《月重明》三曲,并御制《大乐乾安曲》《景祐韶乐集》 中《太平乐》一曲,谱法互同,他皆仿此,可谓善应时而 造者也。诚增一弦,去四清声,合古琴之制,善莫大焉。

    《十二弦琴》

    宋朝尝为“《十二弦琴》,应十有二律,倍应之声,靡不悉 备”,盖亦不失先王制作之实也。

    《两仪琴》二弦每弦各六柱

    宋朝初制“两仪琴”,琴有二弦,弦各六柱,合为十二,其 声洪迅而庄重,亦一时之制也。

    《七弦琴》

    古者造琴之法,“削以峄阳之桐,成以檿桑之丝,徽以 丽水之金,轸以昆山之玉,虽成器在人,而音含太古 矣。盖其制长三尺六寸六分,象期之日也;广六寸,象 六合也;弦有五,象五行也;腰广四寸,象四时也;前广 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象天地也;徽十有三,象十 二律也;馀一以象闰也;其形象凤而朱鸟,南方之禽”, 乐之主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二为下,参天两地之 义也。司马迁曰:“其长八尺一寸,正度也。”由是观之,则 三尺六寸六分,中琴之度也;八尺一寸,大琴之度也。 或以七尺二寸言之,或以四尺五寸言之。以为大琴 则不足,以为中琴则有馀,要之,皆不若六八之数为 不失中声也。至于弦数,先儒谓伏羲、蔡邕以九,孙登 一;郭璞以二十七,颂琴以十三。扬雄谓“陶唐氏加二 弦,以会君臣之恩。”桓谭以为文王加少宫、少商二弦。 释知匠以为文王、武王各加一,以为文弦、武弦,是为 七弦。盖声不过五,小者五弦,法五行之数也;中者十 弦,大者二十弦,法十日之数也。一弦则声或不备,九 弦则声或太多,至于“全之为二十七,半之为十三,皆 出于七弦倍差,溺于二变二少,以应七始之数也。”为 是说者,盖始于《夏书》,而曼衍于《左氏》《国语》,是不知《夏 书》之在治,忽有五声而无七始,岂为《左氏》者求其说 不得而遂傅会之耶?故七弦之琴,存之则有害古制, 削之则可也。宋朝太常琴制,其长三尺六寸三百六 十分,“象周天之度也。弦有三节,声自焦尾至中徽为 浊声,自中徽至第四徽为中声,上至第一徽为清声。” 故乐工指法,按中徽第一弦黄钟,二弦太蔟,第三弦 姑洗,第四弦蕤宾,第五弦为林钟,第六弦为南吕,第 七弦为应钟。凡此各随钟律弹之,莫不合中吕之商, 中太平之曲,非无制也。诚损二弦,去四清,合先王中 琴之制,则古乐之发不过是矣。唐李冲《琴操》,通中吕、 黄钟、无射三宫之说,盖未究其本矣。先儒之论,有宫 声,又有变宫声,已失尊君之道;而琴又有少宫、少商 之弦,岂古人祝寿之意哉?其害理甚矣。

    《瑟》

    瑟之为乐,其轸玉,其弦朱,其丝分,其音细,出乎器,入 乎觉,而君子无故不彻焉。非悦其声音而已,乐得其 道故也。古人论瑟,尝谓“君父有节,臣子有义,四时和, 万物生。”则君父有节,臣子有义,所以乐人道也;四时 和,万物生,所以乐天地之道也。三材之道而瑟具焉。 故朱襄氏作之而阴阳和,群生定;赵瓠巴鼓之而丹 “凤舞,流鱼听,则瑟之为乐,其所以动四气之和,著万 物之理。如此,则舜之琴瑟以咏,足以仪凤皇、舞百兽, 岂足怪哉!昔孔子见狸之搏鼠,欲其得之也,故其鼓 瑟于室而声从以变。闵子怪之,孔子以谓可与听音。” 客有见螳螂之向蝉,恐其失之也,故弹琴于屏而声 亦从以变。蔡邕闻而去之,时人以为知音。由是观之。 君子之于琴瑟。声随物变如此。其可伪为哉。

    《颂瑟》

    瑟者,闭也,所以惩忿窒欲,正人之德也。故前其柱则 清,却其柱则浊。按《三礼图》,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 二十五弦,并用也,其合古制欤?《尸子》曰:“夫瑟二十五弦,其仆人鼓之则为笑,贤者以其义鼓之,欲乐则乐, 欲悲则悲,虽有暴君,亦不为之变。”诚有味其言也。

    《步》

    《尔雅》曰:“徒鼓琴谓之步。”盖鼓琴而无章曲,则徒鼓而 已,犹之舍车而徒也。其谓之步,不亦可乎?

    《奚琴》

    奚琴,奚部所好之乐,出于奚鼗。其制两弦,闲以竹片 轧之,民闲或用。

    《匏琴》

    隋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乐工及匏琴,其制至陋,不 可用,但以《天竺乐》传写其声,不齿乐部。

    《胡瑟》

    《弁韩》国有瑟,其形如筑,弹之有音。

    《颂琴》十三弦柱如筝

    古之善琴者八十馀家,各因其器而名之,颂琴居其 一焉。其弦十有三,其形象筝,移柱应律,宫悬用之,合 颂声也。齐桓公以钟名之,李汧公以韵磬名之,是不 知钟磬各自有器,非以名琴也。唐贞元中,成都有雷 生斲琴,其业精妙,天下鲜俪。大中有贺若彝,尤善此 艺,后为待诏,弹一曲,上嘉叹之,赐绯衣,至今号为“赐 绯调。”

    《击琴》

    柳世隆素善弹琴,其子恽每奏父曲,居常感思,因变 其体,备写古调。尝赋诗未就,误以笔捶琴,坐客以著 和之,恽惊其哀韵,乃制为雅音,而击琴自此始矣。盖 其制以管承弦,又以竹片约而束之,使弦急而声亮, 举而击之,以为曲节。江左有之,非古制也。

    《一弦琴》

    魏孙登弹一弦琴,善啸,每感风雷。嵇康师之,故其赞 曰:“调一弦兮斡参寥廓,啸一曲兮能骤风雷。”江左乐 用焉。

    《十三弦琴 二十七弦琴》

    古者制五弦之琴,以应五声,琴之正也。后世易之以 二十七弦,三倍七音之数,琴之变也。

    《月琴》五弦十三柱形似琵琶

    月琴,形圆项长,上按四弦,十三品柱豪琴之徽,转弦 应律,晋阮咸造也。唐太宗更加一弦,名其弦曰“金木 水火土。”自开元中编入,雅乐用之,岂得舜之遗制欤?

    《素琴 素瑟》

    昔人祥之日,常弹素琴素瑟矣。陶渊明不解音律,而 畜素琴一张,每有酒辄舞弄,以寄其意,可谓达君子 无故不彻琴瑟之意矣。

    “清角  凤皇,  号钟  绕梁。  绿绮 清英,  焦尾  玉床。  怡神  寒玉石 和志”,  《六合》  石枕  落霞。

    黄帝之清《角》:梁元帝纂要赵后之《凤皇》。西京杂记齐桓之号钟, 楚庄之“绕梁”,相如蔡琰之《绿绮》,扬雄之“清英”,蔡邕之 “焦尾”,庾信之“玉床”,谢庄之“怡神”,李勉之《寒玉》,《石和志》, 洞元之《六合》,路氏之石枕,庄女之落霞,求诸先王之 制,虽未尽合,亦各一代绝特之器也。

    《伏羲琴 大舜琴 夫子琴 灵开琴》
    灵和

    自古善琴者八十馀家,一十八样,究之雅度,不过伏 羲、大舜、夫子、《灵开》《灵和》五等而已。馀皆求意新状奇, 终乖古制,君子不贵也。

    《蕃瑟》四弦
    雅瑟二十三弦

    《三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 常用者十九弦,其馀四弦谓之蕃。蕃之为言嬴也。古 者大瑟谓之洒,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二十七弦。 其制与雅瑟大同而小异,岂时异之制欤?

    《琴制》

    琴之为器,有龙池者,以龙潜于此,其出则兴云雨以 泽物,而人君之仁如之。有凤池者,以南方之禽,其浴 则洁身,而人君之德如之。有轸池者,亦曰“轸柸”,以其 急于发令,切酒以成礼也。池侧有凫掌二,所以护轸 之动,而合制也。凤额下有凤嗉一,所以接喉舌而申 令者也。琴底有凤足,用黄杨木,表其足色本黄也。临 岳若山岳峻极,用枣木表其赤心也。人肩者,顾于臣, 有俯就随肩之象也。凤翅者,左右翼之,有副贰人主 之象也。龙唇者,声所由出也。龙龈者,吟所由生也。龙 口所以受弦,而其鬓又所以饰之也。凤额所以制嗉, 而其臆又所以承之也。总而言之,琴长三尺六寸六 分,当期之日也。腹中天地二柱,当心“膂之任也。天柱 方厚七分,居姑洗、仲吕之界。地柱方厚六分,居南吕、 无射之界。若定位小差,近上则损上声,近下则损下 声,当中心则其声品节矣。”然斲制之妙,蜀称雷霄、郭 谅,吴称沈镣、张越。霄、谅清雅而沉细,镣、越虚鸣而响 亮。唐明皇反蜀,诏雷俨待诏襄阳冯昭,亦善攻斲,鬻 之不售。节使卢公钧闻之,见《重受》一张,仍赠之诗。自 是冯氏门其屦满矣。

    伏羲样,长三尺九寸三分,与后周《大累黍》尺同

    舜样用古玉尺,长三尺八寸二分;孔子样长三尺六寸四分,与周尺同。秦始皇样用玉尺一池,司马相如同。后晋尺长三尺八寸六分半,一池。后汉蔡邕用官尺,长三尺七寸八分。伯牙尺同。筑表尺,长三尺七寸二分。嵇康用魏中尺,长三尺七寸一池。齐东山样用今尺,长三尺三分。梁千面用铁尺,长三尺九寸三分,无池。隋百面用永平尺,长三尺六寸四分。古轸用竹,言凤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

    《琴操》

    自三代之治既往,而《乐经》亡矣。《乐经》亡则《礼》素而《诗》 虚,是一经缺而三经不完也。今夫琴者,君子常御之 乐,盖所以乐心而适情,非为忧愤而作也。苟遇乎物, 可咏者咏之,可伤者伤之,大为典诰,小为雅《颂》,而讽 刺劝戒靡不具焉,其利于教也大矣。古之明王君子 多亲通焉。故尧有《神人畅》,舜有《思亲操》,襄陵始禹,训 佃始汤,以至文王《拘幽》、周公《越裳》、成王《仪凤》《老聃》《列 仙》、伯牙之《水仙》《怀陵》、孔子之《将归》《猗兰》、曾子《归耕》《残 形》之类,大抵因时事而作,岂为忧愤邪?后世论之者 过也。降自唐虞,迄于晋宋,善琴者八十馀人。周、秦以 前,其声伤质;汉、魏而下,其音浅薄。故汉末《太师》五曲, 魏初中散四弄,其闲声含清侧,文质殊流。吴弄清润, 若长江缓流,有国士之风。蜀声峻急,若蹙浪奔涛,有 少年壮气。凡若此类,不可胜数。然世罕知音,反以筝 势入《琴谱录》,虽存,其亡益乎?

    《琴徽》

    琴之为乐,弦合声以作主,徽分律以配臣。自临岳下 际至龙口衔弦,以夷则为中界。夷则至临岳下际,以 仲吕为中界。仲吕上至临岳下际,以太蔟为中界。其 夹钟、姑洗、蕤宾、林钟四徽,即泛调取定。又以太蔟翻 至龙口,而徽数足矣。自古徽十有三,其一象闰,盖用 蠃蚌为之。近代用金玉水晶等宝,未闻有弦绳之义, 盖所以示其明莹,以节奢纵而已。

    《琴势》

    古者手势所象,本蔡氏《五弄》、赵耶利所修也。左大指 象天,左中指象日,左无名指象月,右大指象大风,右 食指象青云,右中指象高山,右小指象地,右无名指 象下水。龙行者指行如之,虎行者指步如之,蟹行者 伦指如之,鸾行者转指如之,轻行者泛指是也;“儒父 吟”,“未接覆手”是也,“亮生啸”,小起手是也,“仙人笑,下璅” 是也。然弹琴之法,必两手相附,其犹双鸾对舞,两凤 同翔,要在附弦作势,而不在声外摇指。赵师弹琴,未 有一声无法。凡一弄之内,清侧殊途,一句之中,莫不 有阴阳派润。至如《楚明光白雪》,寄清调中弹楚清声; 《易水凤归林》,寄清调中弹楚侧声;《登陇望秦》寄边笳 调中弹楚侧声;《竹吟风》《哀松露寄》边“笳,调中弹楚清 声。”若此之类非一,可谓妙矣。

    《琴曲上》

    夫,乐琴之臣妾也;《广陵》,曲之师长也。古琴曲有歌诗 五篇,操十二篇,引九篇。其歌诗一曰《鹿鸣》,周大臣伤 时在位而作也;二曰《伐檀》,魏国女闵伤怨旷而作也; 三曰《驺虞》,召国女伤失嘉会而作也;四曰《鹊巢》,邵国 男悦贞女而作也;五曰《白驹》,衰世失朋友而作也;其 操十二:一曰《将归》,孔子之赵闻杀犊鸣而作也;二曰 《猗兰》,孔子伤不逢时而作也;三曰《龟山》,孔子因季桓 受齐女乐而作也;四曰《越裳》,周公为其重译来享而 作也;五曰《拘幽》,文王拘于羑里而作也;六曰《岐山》,周 人为太王而作也;七曰《履霜》,尹吉甫子伯奇伤无罪 而作也;八曰《雉朝飞》,牧犊子感双雉而作也;九曰《别 鹤》,商陵牧子伤父母夺志而作也;十曰《残形》,曾子梦 狸而作也;十一曰《水仙》,伯牙为仙舞而作也;十二曰 《怀陵》,伯牙为子期而作也;其引:一曰《列女》,楚樊姬所 作也;二曰《伯姬》,鲁伯姬所作也;三曰《贞女》,鲁次室女 所作也;四曰《思归》,卫女所作也;五曰《霹雳》,楚商梁遇 风雨而作也;六曰《走马》,樗里牧恭为感天马而作也; 七曰《箜篌》,霍里高所作也;八曰《琴引》,秦屠门高所作 也;九曰《楚引》,楚龙丘子高所作也。其馀歌诗操引,不 可胜纪,要其大致,亦不出乎此。然以《诗》推之,《鹿鸣》之 宴群臣,《伐檀》之刺贪鄙,《驺虞》之美王道之成,《鹊巢》之 美夫人之德,《白驹》刺宣王之不用贤,与是说不类矣。 岂好事者妄取其名而诡为之说哉?

    《琴曲下》

    昔人论琴弄吟引亦多矣:有以孔子撰之者,“《获麟》《将 归》”、“《畏匡》《厄陈》”之类也;有以伯牙制之者,《望仙》《怀陵》、“《流 水》《流泉》”之类也;有以嵇康为之者,《长清》《短清》、“《长侧》《短 侧》”之类也;有以刘琨为之者,“《登陇》《望秦》”、“《竹吟风》《哀松 露》《悲汉月》”是也。胡笳五弄,赵师所修;有以明君为之 者,平调、清调、《瑟调》《蜀调》《胡笳》、吴兴杜琼是也。然观琴 调掠引,有宫引、商引、角引、征引、羽引,平调引有林宫、 林商、林角、林征、林羽,是琴音之用,不出五声而已。后 世兼以二变四清,定弦数多寡,其为智亦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