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030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三十卷目录
婚礼部总论二
礼记〈大传 乐记 杂记 祭统 经解 哀公问 坊记 昏义〉
管子〈君臣下 入国〉
孔子家语〈本命解〉
孔丛子〈嘉言 论书〉
春秋繁露〈玉杯〉
大戴礼〈本命〉
韩诗外传〈论婚〉
礼仪典第三十卷
婚礼部总论二
礼记
《大传》
“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系之以 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 《周》道然也。
〈疏〉作记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昏,故将殷法以问于周。云周家五世以后,庶姓别异于上,与高祖不同,各为氏族,不共高祖,别自为宗,是别于上也。戚,亲也。单,尽也。谓四从兄弟,恩亲尽于下,各自为宗,不相尊敬。庶,众也。高祖以外,人转广远,分姓众多,故曰庶姓高祖以上,复为五宗也。既姓别亲尽,昏姻应可以通,故问其可通与否,记者以周法答之。《周法》虽庶姓别于上而有世系,连系之以本姓而不分别,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连缀族人以饮食之礼而不殊异,虽相去百世,昏姻不得通。周道如此,异于殷也。〈集说〉长乐陈氏曰:“恩出于情,有时而可绝;义出于理,无时而可废。故六世而亲属竭者,恩之可绝也;百世而昏姻不通者,义之不可废也。然恩之有绝,其来尚矣,而义之不废,特始于周。故舜娶于尧,而君子不以为非礼;昭公娶于吴,而君子以为不知礼,以其时之文质不同故也。” 庆源辅氏曰:“自野者观之,宜若可以通昏”姻矣。而《周道》则不然,此夫子所以欲从《周》也。必如是而后仁之至、义之尽也。
《乐记》
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
《杂记》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 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 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
〈集说〉郑氏曰:“此谓可用吉礼之时。父大功卒哭,可以冠子;嫁子小功卒哭,可以取妇;己大功卒哭,可以冠子;小功卒哭,可以取妻;必偕祭乃行也。”下殇小功齐衰之丧,除丧而后可为昏礼。凡冠者,其时当冠,则因丧冠之。 孔氏曰:“大功谓己有大功之丧。末谓卒哭之后取妇。有酒食之会,集乡党僚友,涉近欢乐,故大功之末”,乃可得为也。经文“大功”据己身不云父,“小功”据其父不云身,互而相通,故郑注同之。谓父及己身俱有大功之末、小功之末,父是大功之末,己亦是大功之末,乃得行此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己亦小功之末,可以嫁取。必父子俱然,乃得行事,故云“必偕祭乃行。”知父子俱大功小功者,若姑姊妹出适,父子,俱为大功;从祖兄弟父子,俱为小功,其服同也。若父齐衰,子大功,则不可。若父大功,子小功,可以冠嫁,未可取妇。必父子俱小功之末,可以取妇。若父小功,己缌麻,灼然合取可知。下殇小功,谓本齐衰重服,降在小功,不可冠嫁。其馀小功,可以冠取。若其齐衰,长殇、中殇降在大功,理不可冠嫁矣。经云“大功、小功之末,可以吉冠。”则大功、小功之初,当冠之时,则因丧服而冠之。郑因前经三年之丧可冠,于此复明轻丧亦可冠也。 范氏曰:“按《礼》,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于子已为无服也。以己尚在大功丧中,犹未忍为子取妇,近于欢事也。故于冠子嫁子则可,取妇则不可矣。己有缌麻之丧,于祭亦废,昏亦不通矣,况小功乎?”又曰:“五服之制,各有月数,月数之内,自无吉事,故曰缞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春秋左氏传》:“齐侯使晏子请继室于晋,叔向对曰:‘寡君之愿也,缞绖之中,是以未敢请’。”时晋侯有少姜之丧耳,礼贵妾缌,而叔向称在缞绖之中。推此而言,虽轻丧之麻,犹无昏姻之道也。而敦“本敬始”之义,每于昏冠见
“之矣。《杂记》曰:‘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小功之末,可以取妇’。而下章云:‘己虽小功,卒哭,可冠取妻也’。” 二文诚为相代。寻此言为男女失时,或继嗣未立者耳,非通例也 。横渠张氏曰:“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 疑“大功之末” 已下十二字为衍,宜直云父大功之末,云父大功,则“是己小功之末也;而己之子缌麻之末也,故可以冠取也。盖冠取者,固已无服矣。凡卒哭之后,皆是末也。所以言衍者,以上十二字,义无所附着。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与冠取妻” ,是己自冠取妻也 。山阴陵氏曰:“入小功之末,谓小功服之在父行者,若从祖父母、从姊妹、从祖父祖母、从祖祖姑是也。大功” 之末,在卑行者,若孙及从父兄弟、从父姊妹兄弟之子妇是也。大功之末,不言可以取妇,不可以取妇也。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言主冠取者,虽在可以主之域,然其冠取者,若有小功未卒哭,亦不可。
《祭统》
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是也。故国君取夫人之辞 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此求 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 也。
《经解》
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故昏姻之礼废,则夫 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哀公问》
孔子侍坐于哀公。哀公曰:“敢问人道谁为大?”孔子愀 然作色而对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 无辞而对人道政为大。”公曰:“敢问何谓为政?”孔子对 曰:“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 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公曰:“敢问为政如之 何?”孔子对曰:“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 从之矣。”公曰:“寡人虽无似也,愿闻所以行三言之道。 可得闻乎?”孔子对曰:“古之为政,爱人为大,所以治。爱 人,礼为大,所以治。礼,敬为大。敬之至矣,大昏为大;大 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 也。是故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弗爱不亲,弗 敬不正。爱与敬,其政之本与!”
〈疏〉人有礼则生,所以治爱人,非礼不可。礼以敬为主,故治礼则先敬。敬有大小,若敬之至极之中,天子诸侯之大昏又为大也。国君虽尊,服冕服以自迎,欲亲此妇也。所以亲此妇人,欲使妇人亦亲己也。“兴敬为亲”,言君子冕而亲迎,兴起敬心,为欲相亲,舍去敬心,是遗弃相亲之道也。若夫不爱重,不自亲迎,则夫妇之情不相亲爱矣。“不敬于妇”,则室家之道不正矣。亲爱则仁也,尊敬则义也,仁义,政教之本也。〈集说〉严陵方氏曰:“夫政在养人,故为政爱人为大。然而爱人无节,则是墨氏之兼爱而已,又安能无乱乎?节所以治之也,故曰‘礼为大。礼以敬为至,而《大昏》又为至焉,故曰‘敬之至矣。《大昏》既为敬之至,故虽天子诸侯之尊,亦冕而亲迎也。迎必冕,所以致其敬;迎必亲,所以致其亲。己亲其人乃所以使人之亲己而已。故曰:‘亲之也者,亲之也’’’。”冕而亲迎,可谓敬矣。不由此无以合二姓之好,岂非亲乎?故曰:“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弗爱则无以相合而其情疏,弗敬则无以相别而其情亵。爱敬之道,其始虽本于闺门之内,夫妇之闲,及夫广而充之,其爱至于不敢恶于人,其敬至于不敢慢于人,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故曰:‘爱与敬,其政之本与’!所谓冕而亲迎’者,若天子以衮冕,诸侯以元冕,大夫冕而不旒,夏后氏迎于庭,殷人迎于堂,周人迎于户,是矣。” 山阴陆氏曰:“所以致爱人礼为大,言君子笃于人,而约之以礼,敬之至矣。《大昏》为大敬,苟不至,则所谓大昏不大也,大昏至矣。大昏既至,冕而亲迎者,言大昏之”礼至矣,则至大昏时,冕而亲迎可也。请期用大昕,亲迎用大昏,舍敬是遗亲,不敬则亵,将以亲之也,乃所以疏之也。马氏曰:“夫妇父子,内治也;君臣,外治也。大昏既为敬之至,冕而亲迎,所以行其敬也。其行敬之际,则亲亲之意可寓于其中,则是敬之存亲斯存之矣,敬之亡亲斯亡之矣。故曰:‘君子兴敬为亲,舍敬是遗亲也’。” 长乐刘氏曰:“古之君子兴敬于大昏者,为其祖先之重付也。舍敬是遗其亲之所付,乌得以为孝乎?”
公曰:“寡人愿有言,然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 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 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
〈疏〉冕,则祭服也。天子则衮冕,诸侯以下,各用助祭之服,故《士昏礼》“主人爵弁服”是也。《春秋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谓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诸侯有故,若疾病,则上卿逆上公临之。许氏
案高祖时,皇太子纳妃,叔孙通制礼,以为天子无亲迎。元驳之云:“大姒之家,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引此《记》为证。然《诗》文王亲迎之时,犹为西伯,郑驳未定,以答哀公所问,故解先圣为周公。又鲁得郊天,故云“天地社稷之主。”若异义所驳,则以先圣及天地据天子。〈集说:〉延平周氏曰:“或者以亲迎之礼止行于诸侯,而孔子所以对于哀公者,盖诸侯礼也。或者以亲迎之礼必达于天子,而孔子所以言于鲁国者,盖天子礼也。二者之说,以为达于天子者是也。夫天子者,势之不可屈者也;亲迎者,礼之不可废者也。以不可屈之势,而行不可废之礼,则亲迎所以为重也。且三年之丧者”,人道之终也。故自天子达于庶人,特其丧葬有迟速之别耳,则所谓亲迎者,人道之始也,亦必自天子达于庶人,特其地有远近之别耳。何以知之?《诗》曰:“文王亲迎于渭之阳”,所谓渭之阳者,以王礼追美之而言其近也。又曰:“韩侯亲迎于蹶之里”,所谓蹶之里者,以侯礼而言其远也。及后世,或俟于堂而诗人言之,或其臣为之逆而《春秋》书之,皆失也。然而齐致女于讙,鲁受女于讙,则亦书之者,讙,鲁地也,盖亦罪其所迎之地,非远近之别也。此所以知其亲迎必达于天子者也。 严陵方氏曰:“夫氏以其子而求人之女,妇氏以其女而从人之子,然后昏姻之道成。故曰‘合二姓之好。昏姻之礼,前世作’”之而有所传,后世述之而有所继,故曰“继先圣之后。”以其有所作,故以圣言之,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主。主者,为祭主也,以其承先祖共祭祀故也。其序先天地而后宗庙者,神人之序也;先宗庙而后社稷者,内外之序也。
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寡人欲问,不得其 辞,请少进。”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 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遂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 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 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 政之本欤!”
〈集说〉石林叶氏曰:“昏以继万世之嗣,而为先祖后,与之共事宗庙、社稷,以及天地,所谓主也。君共粢盛,大夫共祭服,则内足以治宗庙之礼。推而大之,可以配天地。天则神也,地则明也,故以配天地之神明。夫妇正则名正,名正则言顺,故出则足以治直言之礼。推而广之,凡君臣、父子,皆所正也,故以立上下之敬。至于事”之废坠,可耻者足以正之;国之衰弱,可耻者足以兴之。为政之本,孰有先于此乎?然而昏姻之礼,人伦之常也,其效若此者,何也?盖大王之所以兴国者,以其有姜女;文王之所以造周者,以其有后妃;幽王之所以亡天下也,亦以褒姒而已。王化之本,取诸家而推之,则天下无不治。
孔子遂言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 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子也者,亲之后也,敢不 敬与?君子无不敬也,敬身为大。身也者,亲之枝也,敢 不敬与?不能敬其身,是伤其亲;伤其亲,是伤其本;伤 其本,枝从而亡。三者百姓之象也。身以及身,子以及 子,妃以及妃。君行此三者,则忾乎天下矣,大王之道 也。”如此,则国家顺矣。
《坊记》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 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 孟子卒。”
子云:“《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 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昏义》
〈疏〉按郑《目录》云:“名曰昏义者,以其记取妻之义,内教之所由成也。”此于《别录》属吉事谓之昏者,郑《昏礼目录》云:“取妻之礼,以昏为期,必以昏者,取其阳往阴来之义。日入后二刻半为昏,以定称之。婿曰昏,妻曰姻”,谓婿以昏时而来,妻则因之而去也。若婿与妻之属,亦称昏姻。故郑注《昏礼》云:“女氏称昏,婿氏称姻。”《尔雅》:“婿父为姻,妇父为昏。”又云:“婿之党为姻兄弟,妇之党谓昏兄弟”是也。天地初分之后,遂皇时则有夫妇,故《通卦验》云:“遂皇法北斗七星而立七政。”则君臣、父子、夫妇及政等。是夫妇始自遂皇也。谯周云:“太昊制嫁娶,俪皮为礼。”是俪皮起于太昊也。其媒官具于《月令疏》:五帝以前为昏,不限同姓异姓。三王以来,文家异姓为昏,质家同姓为昏。其昏之年,则《大戴礼》“男三十、女二十”,合五十应大衍之数,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然舜年三十不娶,谓之鳏,文王十五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则人君昏娶早矣。先儒又以男二十而冠,女十五而笄,自此以后,可以嫁娶。至男三十、女二十,是正礼也。〈集说〉吕氏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
父子,然后有君臣。故男女夫妇,人道之始也,可不敬乎?《序卦》曰:“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贲。” 盖天下之情,不合则不成其所以合也。敬则克终,苟则易离,必受之以致饰者,所以敬而不苟也。《昏礼》者,其受贲之义乎!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阳屈而阴伸,男下女之义也 。吴郡张氏曰:“昏礼用昏时,日往则月来,阳往则阴” 来之义。异姓取和而不同,以水济火则不相成。男女同则不昌也。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 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 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集说〉孔氏曰:“此总明《昏礼》之义,从始至终也。采,谓采择之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谓使媒氏下通其言,女许之,然后纳采。”《白虎通》云:“雁取其随时南北而不失节。”又“雁随阳,妻从夫之义。”“问名者,问其女所生母之姓名,故《昏礼》云:‘为谁氏’?言女之母何姓也。此二礼一使兼行之。纳吉”者,谓男家既卜得吉与女氏也。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昏成,春秋则谓之“纳币。”其庶人则缁帛五两,卿大夫则元𫄸,元三𫄸二,加以俪皮,诸侯加以大璋,天子加以谷圭,皆具于《周礼经注》也。“请期”者,谓男家使人请女家以昏时之期。请者,谦敬之辞,示不敢自专也。纳吉、纳征、请期,每一事则使者一人行。惟纳征无雁,以有币“故其馀皆用雁。主人,谓女父母行此等礼时,女之父母设筵几于祢庙。此等皆据《士昏礼》而知之。” 蓝田吕氏曰:“合同姓以为宗者,兄弟之恩,患乎不亲也;合异姓以为昏者,男女之际,患乎无别也。故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皆所以远别也。君子之祭也,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是也。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出夫人之辞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昏礼,父醮子而命之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诗》有采蘩《采𬞟》,皆以承先祖,共祭祀,为不失职。盖妇人之职,莫先于奉祭祀。女子未嫁,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其教有素矣。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故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此《昏礼》所以不可不敬也。故曰:“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昏礼之节,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别有六,必至于六者,敬则不苟,别则致详也。纳采者,昏礼下达,男先下女,媒妁之言既达,则女先许之矣,男不敢必也。故纳采择之礼以求之,故曰纳采。其礼用雁,五礼皆用之。雁,大夫之挚也。士昏而用大夫之挚,摄盛也,犹乘墨车而迎也。其辞曰:“吾子有惠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纳采。”言有惠贶室,则知女氏之前许也。既纳采,遂问名者,不敢必主人之女问名,将卜之也。故其辞曰:“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对曰:“吾子有命,且以备数而择之,某不敢辞,则告之矣。”纳吉者,既问名,而男氏以吉卜告女氏也。其辞曰:“吾子有贶,命,某加诸占,曰吉,使某也敢告。”纳征者,纳币以聘之也。古之聘士聘女,皆以币交恭敬,不可以虚拘也。正洁之女,非礼则不行,犹正洁之士,非其招则不往也。故以聘士之礼聘之,是以有俪皮束帛。以贽见之礼见之,是以用雁。敬之如此其至,则夫妇之不正,未之有也。征,成也,证也,所以成其信而不渝也。聘币皆以束帛,故无过五两。诸侯天子至于用玉,则又所以重其礼也。请期者,男氏请昏期于女氏也。昏期主于男氏,而必请于女氏,女氏固辞,然后告期者,宾主之义“不敢先也。”此五者行乎亲迎之前,又皆男氏受命于庙,女氏听命于庙,筵几以敬神,拜迎揖让以敬宾,至繁缛也,至重慎也,皆所以敬而不苟也。妇从于夫,女卑于男,人之大伦也。《昏礼》下达,自纳采至于亲迎,皆男先于女者也,天地之义存焉。天气降而下,地气应而上,则天地交而阴阳和,万物生,上“以礼求下,下以诚应上,则上下交,君臣和,万化成。男女之际,非特有所下也。别疑远耻,且以成妇之正顺,以为事宗庙,继后世之重也。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聘者以礼先之,奔则不待礼而行,所以别贵贱也。” 长乐陈氏曰:“纳吉则其礼成矣。故纳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以禽贽,纳征以圭璋皮帛。由征以”前,虑其或不受也,故皆言纳。既纳征则听命而已,故于期言请焉。《士昏礼》:既纳采问名,然后归卜于祢,既卜,然后纳吉。而卜常在告庙之日。《礼记》曰:“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郑氏谓“受命退乃卜”,卜昏之礼,盖亦如之。然则告庙始于纳采问名之后矣。纳采问名,一使而二雁,三入庙而再迎之,则问名因于纳采,故其礼略也。士昏贽用雁者,摄盛也。观其所乘,大夫之墨车,所以助祭之爵弁,而女必次纯
衣𫄸袡,腊必用鲜,鱼必殽全,则摄贽而雁不为过也。郑氏曰:“用雁取其顺阴阳来往。”理必不然。《周礼》曰:“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考之于史曰:“绵绣千纯。”又曰:“文绣千纯。”则纯,匹端也。《周礼》所谓纯帛,乃匹帛也。郑改以为缁,误矣。匹帛无过五两,则庶人不必五两,大夫、士不得过焉,非谓庶人用缁,大夫用元𫄸也。先王之制昏礼,其用财不过如此,则妇人之所饰可知矣。以为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而不在财也。纳采以至纳征,主人不辞而请期。辞者,以期在夫家,而不在主人也。请期曰:“吾子有赐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盖惟父之昆弟,己与子之昆弟无死丧之“凶,然后可以行礼焉。”又曰:“《异义》云:《戴礼》说:‘天子亲迎’;《左氏》说:‘天子不亲迎,上卿迎之;诸侯亦不亲迎,使上大夫迎之’。郑驳《异义》云:‘文王娶太姒,亲迎于渭’。又孔子答哀公,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冕而亲迎,何谓已重乎?此天子诸侯有亲迎也。然考之于经,著之《诗》刺,不亲迎,而充耳以黄者,人君之饰。”又文王迎于渭,韩侯迎于蹶,而《春秋》纪裂𦈡来逆女。《公羊》曰:“讥不亲迎也。”公子翚如齐逆女。《穀梁》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庄公如齐逆女。《穀梁》曰:“亲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不正其亲迎于齐也。”凡此皆言诸侯亲迎之礼,若天子则不然。赵氏曰:“王者之尊,海内莫”敌,故嫁女使诸侯主之。适诸侯,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万乘之尊而行亲迎之礼,则何莫敢敌之有乎?夫子对哀公曰:“为天地社稷宗庙之主。”以鲁有郊祀天地之礼,故云尔,非为天子发也。《左氏》谓“诸侯不亲迎”,《公羊》谓“天子亦亲迎”,其说不能全与《经》合,当从赵氏之论为正 。马氏曰:“二姓者,姓之所自”出者,异也。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所以重其别,而必待二姓,然后合好也。上主于事宗庙,下主于继后世,则中宜主于顺舅姑,和室人,而以当于夫也。所主者如此,则君子可不重欤?采者,有所采择,君子于事之始,未尝不采择,故此始于《纳采》。自纳采至请期,听婿家之命。必于庙者,不敢忘其祖,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石林叶氏曰:“贱而至于庶人,贵而至于天子,虽用币不同,而皆用俪皮者,不忘本也。”〈陈注:〉方氏曰:“纳采”者,纳雁以为采择之礼也。“《问名》者,问女生之母名氏也。纳吉者,得吉卜而纳之也。《纳征》”者,纳币以为昏姻之证也。《请期》者,请昏姻之期日也。
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 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 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 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 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
〈注〉“酌而无酬酢曰醮。”醮之礼,如冠醮与,其异者,于寝耳。婿御妇车,轮三周,御者代之,婿自乘其车,先道之归也。“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成妇之义。〈集说〉孔氏曰:“此明亲迎之礼。《冠礼》醮子在庙,父以酒醮子,命之亲迎。男往迎之,女则从男而至主人,女之父,以婿来亲迎,故筵月于庙,以敌礼待之,故拜迎于门外。主人就东阶,初入门,将曲揖;当阶北面揖,当碑揖;至阶三让。主人升自阼阶,揖;婿升自西阶,北面奠雁,再拜。”于时女房中南面,母在房户外之西南面。婿既拜讫,旋降出。女出房南面立于母左,父西面诫之,女乃西行,母南面诫之,是婿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谓婿降西阶而出,亲御妇车。“婿授绥”者,妇升车之时,而婿授之以绶,御妇车之轮三匝,然后御者代御之。妇至婿之寝门,婿揖以妇入则稍西避之。“共牢而食”者,在夫之寝,婿东面,妇西面,共一“牲牢,而同食不异牲。合卺而酳。酳,演也,谓食毕饮酒,演安其气。卺,谓半瓢。以一瓠分为两瓢,谓之卺。婿之与妇,各执一片以酳,故云合卺而酳,欲使婿亲妇,妇亦亲婿,所以体同为一,不使尊卑有殊也。” 蓝田吕氏曰:“御妇车,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则所以下之之礼尽矣。共牢合卺,所以亲之之义见矣。下之则有敬矣,亲之则有爱矣。爱敬,礼之大体,而先敬后爱者,自异姓而合之,所以贵乎别也。故曰‘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 严陵方氏曰:“执雁,谓执之以为挚也。执之自此,而奠之于彼,故又言‘奠雁焉。御车以轮三周为节,止于三,则取阴阳奇偶之数成也。共牢而食,则不异牲也;合卺而酳,则不异爵也。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 新安朱氏曰:“用雁亦摄盛之意。盖既许摄盛,则虽庶人不得用匹。又《昏礼》‘挚不用死,故不得不越雉而用雁也’。” 钱塘于氏曰:“上一段发明其所
以重,故总之曰:“所以敬谨,重正昏礼” 也。此一段发明其所以亲,故总之曰,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推所以而言之,则圣人两致其意,于昏礼者,始昭然义见矣。况夫妇之义,本于判合,故当始进之初,于敬谨重正之中,尢尽其绸缪委曲之诚?父亲醮而命迎,则降尊以示其恩也;婿再拜而奠雁,则屈体以尚其恭也。“御轮以候” ,则舂容以须之而不敢遽也。“揖妇以入” ,则卑抑以延之而不敢慢也。《共牢》“合卺” ,又款密浃洽,而相与周旋也。
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 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 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 礼者,礼之本也。”
〈疏〉《昏礼》必敬慎重正,而后男女相亲,不然,久必离异也。所以“昏礼为礼本”者,昏礼得所,则受气纯和,生子必孝,事君必忠。孝则父子亲,忠则朝廷正,是昏礼为诸礼之本也。〈集说〉蓝田吕氏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有别也。如其无别,则夫不夫,妇不妇矣。父子之亲,从何而正?父子不亲,则君臣之义,从何而立?三者不正,求不为禽兽者,未之有也。盖人伦之本,始于夫妇,终于君臣,本正而末不治者,亦未之有也。故曰:‘昏者,礼之本’。” 石林叶氏曰:“纳采用雁而择所,昏敬之也;问名而卜之吉然后昏”,谨之也。“纳采而后成昏礼”,重之也。“请期而后交合”,正之也。“既至而后同尊卑”,亲之也。自纳采至于请期,未成其为妇也,故以成男女之别。既受之父母,而至于合卺而饮,则非特男女之交而已,故以立夫妇之义。夫妇有义则内足以事亲,故父子有亲则家齐矣。推而治国,故君臣有正。齐家,本也,治国,末也。故《昏礼》所以为礼之至也。
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妇执笲枣 栗。”�脩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 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 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 也。
〈注〉成妇礼,成其为妇之礼也。“赞醴”,“妇”当作“礼”,声之误也。“以馈”,明妇顺者,供养之礼,主于孝顺。妇降自阼阶,言既献之,而授之以室事也。降者,各还其燕寝,妇见及馈,飨于适寝。《昏礼》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礼多,或异日也。〈疏〉此论《昏礼》。明日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又舅姑入室,妇馈特豚,又明日舅姑飨妇之节,此即《士昏礼》也,故有特豚馈于舅姑。若大夫以上,非唯特豚而已,虽以士为主,亦兼明大夫,故有厥明,舅姑共飨妇。若《士昏礼》则舅姑醴妇,讫则飨之,不待厥明也。“妇执笲,枣栗。”�脩以见者,案《士昏礼》,“舅坐于阼阶西面,姑坐于房外南面,妇执笲枣栗进,东面拜奠于舅席讫,又执”�“脩升进,北面拜奠于姑席”是也。“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者,案《士昏礼》,妇席于户牖间,赞者酌醴置席前,北面,妇于席西东面拜受,赞者西阶上北面拜送,又拜荐脯醢。“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讫,以柶祭醴三”是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者,按《士昏礼》“舅姑入于室,妇盥馈,特豚合升,侧载无鱼,腊无稷,并南上。其他如”取女礼。郑注云:“侧载者,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异尊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也。“舅姑共飨妇”者,案《士昏礼》云:既言舅姑荐俎醢,以《乡饮酒》之礼约之,席在室外户之西,舅酌酒于阼阶献妇,妇西阶上拜受,即席祭荐。祭酒毕,于西阶上北面卒爵,妇酢舅,舅于阼阶上受酢,饮毕乃酬。妇先酌,自饮毕,更酌酒以酬姑。姑受爵,奠于荐左,不举爵,正礼毕也。阼阶是舅姑所升处,今妇由阼阶而降者,是著明代舅姑之事也。〈集说〉蓝田吕氏曰:“妇人从夫,与夫同体者也。夫之所事,妇亦事之,所养妇亦养之。故妇之于舅姑,犹子之于父母也。夙兴沐浴执笲以见舅姑,舅姑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明敬事自此始矣,故曰成妇礼也。舅姑入于室,妇以特豚馈赞成祭,卒食,一酳彻席,妇馂,明共养自此始矣,故曰明妇顺也。父老则传之子,姑老则传之妇。故《冠礼》‘子始冠,著其代父之意焉;《昏礼》‘妇始见,著其代姑之意焉。明所以冠,所以昏者,其责在是也,故曰以著代’’。” 严陵方氏曰:“妇沐浴以俟见,所以致敬也。赞,即相者也。枣栗则品之洁者,以奠于舅,尊之也。”�脩,则味之美者以奠于姑,亲之也。“赞醴妇”,谓赞者以醴酌妇而劳之也。祭脯醢而不及牲,祭醴而不及酒者,又以妇礼始成而未备故也。下言特豚馈而不及特牲,亦此之意。厥明,明日也。夙兴,妇既馈舅姑矣。故厥明,舅姑共飨妇焉,盖报施之礼然也。一献与一献孰之一献同义,奠酬与奠酬而升歌同义。 马氏曰:“沐浴,自洁,以重礼也。”质明,平明也。赞者,赞助以行礼也。笲者,《曲礼》曰:“椇榛脯脩、枣栗,妇人之挚
也。盖妇质,则用器不过于笲,其挚不过枣栗腶脩而已。“赞醴妇”者,舅姑答妇,亦必有赞也。脯醢者,羞也。醴者,酒也。妇受酒与羞必祭者,所以重舅之答己也,故曰:“成妇礼也。”特豚微物而已,用之以馈舅姑者,在顺而不在于物也,一献一酌而已,用之以飨妇者,在礼而不在酌也。奠酬者,舅姑与妇相为酬酢也。〈陈注:〉“质明”,昏礼之次日,正明之时也。赞,相礼之人也。笲之为器似筥,以竹或苇为之,衣以青缯,以盛此枣栗。�脩之贽,脩脯也。加姜、桂治之曰:�脩。赞醴妇者。妇席于户牖间,赞者酌醴置席前,妇于席西,东面拜受,赞者西阶上北面拜送,又拜荐脯醢。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讫,以柶祭醴三。是祭脯醢、祭醴者,所以成其为妇之礼也。舅姑入于室,妇盥馈特豚,合升而分载之,左胖载之舅俎,右胖载之姑俎,无鱼,腊无稷。舅姑并席于奥,东面南上,馔亦如之。此明其为妇之孝顺也。厥明,昏礼之又明日也。《昏礼》注云:“舅姑共飨妇者,舅献爵,姑荐脯醢。”又云:“舅洗于南洗,洗爵以献妇也。姑洗于北洗,洗爵以酬妇也。”贾《疏》云:“舅献姑酬,共成一献,仍无妨姑荐酺醢。”此说是也。但妇酢舅,更爵自荐。又云:“奠酬”,酬酢皆不言处,所以例推之。舅姑之位,当如妇见舅席于阼姑席于房外,而妇行更爵自荐及奠献之礼。《欤疏》曰:“舅酌酒于阼阶献妇,妇西阶上拜受,即席祭荐,祭酒毕,于西阶上北面卒爵,妇酢舅,舅于阼阶上受酢,饮毕乃酬。妇更爵先自饮毕,更酌酒以酬姑,姑受爵,奠于荐左,不举爵,正礼毕也。降阶各还燕寝也。”方氏曰:“阼者,主人之阶,子之代父将以为”主于外;妇之代姑,将以为主于内。故此与《冠礼》并言“著代”也。石梁王氏曰:“此皆为冢妇也。”今按:此一节难晓,《仪礼图》亦不详明,阙之以俟知者。
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 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 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 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
〈集说〉马氏曰:“责妇顺以顺舅姑,谓重顺舅姑而不能和于室人,则不顺乎舅姑矣;和于室人而不能当于夫,则不和于室人矣;当于夫而不能审守委积盖藏,则不当于夫矣。数者无不备,然后可以尽妇顺之道也。和于室人,如《诗》所谓‘宜其家人者是也;当于夫者,如《孟子》所谓‘无违夫子’是也。以成丝麻布帛,可以无寒也’”;以审守委积盖藏,则在中馈,可以无饥也。不唯可以不饥不寒,而大可以供祭祀之羞服矣。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和则有理,理则有义,有理义则家可长久。圣王重之,重其有理义也。
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 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 牲用鱼,芼之以𬞟藻,所以成妇顺也。
〈疏〉此《昏义》虽记《士昏礼》,自此以下,又广明天子以下教女及夫妇之义。〈陈注〉“祖庙未毁”者,言此女犹于此祖有服也,则于君为亲,故使女师教之于公宫。公宫,祖庙也。既毁,谓无服也,则于君为疏,故教之于宗子之家。“祭之”者,祭所出之祖也。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 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 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 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 而国治。故曰:“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 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治,教顺成俗,外内和顺”, 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是故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适 见于天,日为之食;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 为之食。是故日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 下之阳事;月食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荡天下之 阴事。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 后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顺,母道也。故 曰:“天子之与后,犹父之与母也。”故为天王服斩衰,服 父之义也;为后服齐衰,服母之义也。
管子
《君臣下》
国君聘妻于异姓,设为侄娣,命妇、宫女,尽有法制,所 以治其内也。明男女之别,昭嫌疑之节,所以防其奸 也。是以中外不通,谗慝不生,妇言不及官中之事,而 诸臣子弟无宫中之交。此先王所以“明德圉奸,昭公 威私”也。
《入国》
所谓“合独”者,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 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 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
孔子家语
《本命解》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
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 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 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 微煦,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期而生膑,然后” 能行;三年囟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 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 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二八而化;女子七月生齿, 七岁而龀,二七而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 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 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 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 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 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闭藏乎 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子,穷天数 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农桑起,婚礼 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 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也。是 故审其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听也。女 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 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 再醮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 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 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 匹妇之德也。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谓 其逆德也;乱家子者,谓其乱伦也。世有刑人子者,谓 其弃于人也;有恶疾子者,谓其弃于天也;丧父长子, 谓其无受命也。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 出者,谓其逆德也,无子者,谓其绝世也。淫僻者,谓其 乱族也。嫉妒者,谓其乱家也。恶疾者,谓其不可供粢 盛也。多口舌者,谓其离亲也。窃盗者,谓其反义也。《三 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 后富贵。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孔丛子
《嘉言》
子张曰:“女子必渐乎二十而后嫁,何也?”孔子曰:“十五 许嫁而后从夫,是阳动而阴应,男唱而女随之义也。 以为缋组𬘓织纴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 义,妇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渐乎二十,然后 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后乃能上以孝于舅姑, 下以事夫养子也。”
《论书》
子张问曰:“‘礼,丈夫三十而室。昔者舜三十征庸,而《书》 云‘有鳏在下’,曰虞舜’,何谓也?曩师闻诸夫子曰:‘圣人 在上,君子在位,则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尧为天子,而 有鳏在下,何也’?孔子曰:‘夫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后娶, 古今通义也。舜父顽,母嚚,莫克图室家之端焉,故逮 三十而谓之鳏也。《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父母’” 在则宜图婚,若已殁,则己之娶必告其庙。今舜之鳏, 乃父母之顽嚚也,虽尧为天子,其如舜何?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
《玉杯》
《春秋》讥文公以丧娶。难者曰:“丧者,月不过三年。三年 之丧,二十五月。”今按经,文公乃四十一月乃娶,娶时 无丧出,其法也矣。何以谓之丧娶?曰:《春秋》之论事,莫 重乎志。今娶必纳币,纳币之月在丧分,故谓之丧娶 也。且文公以秋祫祭,以冬纳币,皆失于太早。《春秋》不 讥其前,而顾讥其后,必以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虽 从俗而不能终,犹宜未平于心。今全无悼远之志,反 思念娶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讥不出三年于首, 而已,讥以丧娶也。
大戴礼
《本命》
人生而不具者,五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 能化。三月而彻盷,然后能有见;八月生齿,然后食;期 而生膑,然后能行三年。�“合然后能言,十有六,情通 然后能化。阴穷反阳,阳穷反阴,是故阴以阳化,阳以 阴变,故男以八月而生齿,八岁而毁齿,一阴一阳然 后成道,二八十六然后情通,然后其施行。女七月生 齿,七岁而毁,二七十四然后其化成”,合于三也,小节 也;中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合于五也,中节也。 太古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备于三五,合于八八 也。八者维刚也。天地以发明,故圣人以合阴阳之数 也。
韩诗外传
《论婚》
传曰:“天地有合,则生气有精矣;阴阳消息,则变化有 时矣。时得则治,时失则乱。故人生而不具者,五目无 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施化。三月微盷,而后 能见;七月而生齿,而后能食;期年髑就,而后能行;三 年脑合,而后能言;十六精通,而后能施化。阴阳相反阴以阳变,阳以阴变。故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龆齿,十” 六而精化小通。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龀齿,十四而精 化小通。是故阳以阴变,阴以阳变,故不肖者精化始 具,而生气感动,触情纵欲,反施化,是以年寿亟夭而 性不长也。《诗》曰:“乃如之人兮,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 知命也。贤者不然,精气阗溢而后伤,时不可过也。不 见道端,乃陈情欲,以歌道义。《诗》曰:“静女其姝,俟我乎 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 云远,曷云能来?”急时辞也,是故称之日月也。〈按彻盷微盷生
膑《髑就》。�合“脑合”、“情通精通二书互异,今并存之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 举乐,思嗣亲也。是故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三月而庙 见,祢来妇也。厥明见舅姑,舅姑降于西阶,妇升自阼 阶,授之室也。忧思三日,三月不杀,孝子之情也。故礼 者因人情为文。《诗》曰:‘亲结其缡,九十其仪’。”言多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