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第181卷 中华文库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八十一卷 |
第一百八十一卷目录
星辰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周〈总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高祖二则 武帝元鼎一则 宣帝神爵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一则〉
晋〈总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梁〈总一则 武帝天监二则〉
陈〈总一则 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高祖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高祖开皇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二则 肃宗乾元三则 德宗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
一则 武宗会昌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宋〈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天
禧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景祐一则 康定一则 皇祐三则 嘉祐一则〉
礼仪典第一百八十一卷
星辰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
帝喾高辛氏始有星辰之祀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帝喾高辛氏以日 至。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陶唐氏
帝尧始祀大辰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帝尧陶唐氏命遏 伯长火。居商丘,祀大辰而火纪时焉。是食于心。故因 其出入而望之。以修其官而戒民事。”
周
周制,“以实柴祀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次祀用牲、 币,小祀用牲,孟冬则有司民之祀。”
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职,“以实柴祀日月星辰。”
项氏曰:“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
贾氏曰:先郑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后郑不从。《武陵太守星传》云:“文昌宫六星,一上将,二次将,三贵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禄。” 又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春秋纬》云:“月离乎箕,风必扬沙。” 是风师箕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是“雨师毕” 也。
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大宗伯。立次祀,用牲 币;立小祀,用牲。”
郑司农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以下。”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 之。
易氏曰:“考之《天文志》,司民为轩辕角。其十七星之两角,有大民、小民、司禄、文昌三能之第六星。天有是星,先王以是而名官,又使之以民数谷数而登之于天府。盖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此民数谷数之登,所以必待乎祭天之司民、司禄也。”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
郑锷曰:“轩辕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实主民。说者谓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数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则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岁孟冬物成之时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
《冬官》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秦
始皇二十六年立星辰庙于雍
按《史记始皇本纪》,不载。 按《封禅书》:“秦并天下,而雍 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二十八宿、 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逑之属,百 有馀庙,于下邽有天神沣滈有昭明于社,亳有寿星 祠。”〈按始皇本纪秦并天下在二十六年〉
索隐曰:《汉书旧仪》云祭参辰于池阳谷口,夹道左右为坛也。雍,地名也。《尔雅》“祭星曰布” ,或云诸布是祭星之处。案乐彦引《河图》云:“荧惑星散为昭明寿星” ,盖南极老人星也。见则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
福也
汉
高祖六年祠司命
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六年,长安置祠 祀官,女巫、荆巫祠司命,以岁时祠宫中。”
师古曰:“《司命,说》者云文昌第四星也。”
高祖八年,立灵星祠。
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八年或言曰:“周 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于是高祖制诏 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
张晏曰:“龙星左角曰天田” ,则农祥也,晨见而祭之。
武帝元鼎五年祠泰一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遂逾陇,登空同。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 泉,天子亲郊见。”
师古曰:“祠《泰一》也。”
按《郊祀志》:“上郊雍,至陇西,登空桐,幸甘泉,令祠官宽 舒等具泰一祠坛。祠坛放亳忌,泰一坛三陔,五帝坛 环居其下。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 杀一牦牛以为俎豆牢具,其下四方地为缀食群神 从者及北斗”云。已祠,胙馀皆燎之。泰一祝宰则衣紫 及绣。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 如《雍郊礼》。
宣帝神爵元年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于长安城旁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云云。
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分诸星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郊祀志》,元始五年,莽又 奏言,“星辰水火沟渎,皆六宗之属也。今或未特祀,或 无兆居。《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分群神以类相从, 为五部,兆天地之别神:中央帝黄灵后土畤,及北辰、 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地,兆东方帝太 昊青灵勾芒畤及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南方炎 帝《赤灵》祝融畤,及荧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西方 帝少皞《白灵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宫于西郊;兆 北方帝颛顼《黑灵元冥》畤及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 兆奏,可。
后汉
后汉以仲秋祀老人星,季秋祀心星。
按《后汉书礼仪志》:“仲秋之月,祀老人星于国都南郊 老人庙。季秋之月,祠星于城南坛心星庙。”
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圆坛定北斗及诸星神位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立郊兆 于城南。”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 阳。城南七里,为圆坛,有四通道以为门。北斗在北道 之西,别位不在群神列。中营四门,门五十四神;外营 四门,门百八神。皆背营内乡。背中营神,五星也。及中 宫宿,五官神之属也。背外营神,二十八宿外宫星之 属也。
晋
晋祀老人星及心星,仍汉旧制。
按杜佑《通典》:“晋以仲秋月祀老人星于国都南远郊 老人星庙,季秋祀心星于南郊坛心星庙。”
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及诸星位次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礼志》,“明帝太宁三年,始 诏立北郊,未及建,成帝咸和八年于覆舟山南立之。 天郊则五帝之佐、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 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勾陈、北极、司空、老人。” 按《文献通考》,“东晋以来,灵星、老人、星心星配享南郊, 不复特祀。”
梁
梁制,“五星、二十八宿及诸星,俱从祀南郊。”
按《隋书礼仪志》:“梁南郊,太一、天一、五星、二十八宿、太 微、轩辕、文昌、北斗、三台、老人皆从祀。其二十八宿等 座有坎,馀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槁秸。”
武帝天监十一年停郊祀众星坎位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天监十一 年,帝曰:“‘礼祭月于坎’。良由月是阴义。又《礼》云‘祭日于 坛,祭月于坎’,并是别祭,不关在郊,故得各从阴阳而 立坛坎。兆于南郊,就阳之义;居于北郊,就阴之义。既 云就阳,义与阴异。星月与祭,理不为坎。”八座奏请二 十八宿等座,悉停为坎。
天监十七年,以十二辰从祀南郊。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天监十七 年,帝以郊祀二十八宿,而无十二辰,于义阙然。于是 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与二十八宿各于其 方而为坛。”
陈
陈制,于太中署祠老人、天皇大帝诸星。
按《隋书礼仪志》:“陈制,令太中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 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 四十六座。凡应预祠享之官,大医给除秽气散药,先 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武帝永定二年除南郊十二辰座
按《陈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永定二年 正月上辛。有事南郊。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
文帝天嘉 年诏郊坛除风师雨师位专祀箕毕二星
按《陈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礼仪志》:文帝天嘉 中,大中大夫,领大著作摄太常卿许亨奏曰:“梁武帝 议,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雨师自是箕毕下 隶,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按《周礼》大宗 伯之职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郑众云:‘风师, 箕也;雨师,毕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如此,则风 伯’”雨师即箕、毕星矣。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 伯、雨师,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设星位,任即除之。”
北魏
太祖天兴二年定郊坛诸星从祀位并立星神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天兴二年正月,帝 亲祀上帝于南郊,为坛通四陛,为壝埒三重,天位在 其上。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禄、 司民,在中壝内,各因其方。冬十月,立星神,一岁一祭, 常以十二月用马荐各一,牛豕各一,鸡一。太祖初有 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则当扫定天下。” 后“从之,故立其祀。”
高祖太和三年祷星于苑中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云云。
太和十五年,诏“罢城北星辰”之祠。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志》,太和十五年诏曰: “先恒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 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溜, 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计不须立,悉可罢之。”
北齐
后齐以星辰从祀圜丘、五郊,各以其方配之。
按《隋书礼仪志》:“后齐制,圜丘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 中、司命、司人、司禄灵星,于下丘为众星之位,迁于内 壝之中,合用苍牲。司空献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已 下荐众星。”〈又〉五郊坛,星辰、七宿各于其方配郊而祀 之。其星辰为坛,崇五尺,方二丈,其仪颇同南郊,冢宰 亚献,宗伯终献,礼毕。
北周
后周内官、中官、外官,并从祀圜丘。
按《隋书礼仪志》:“后周圜丘,内官、中官、外官、众星并从 祀。其用牲之制,五星、十二辰、四望、五官,各以其方色。”
隋
高祖开皇元年定圆丘星辰从祀位其迎气之祭亦以星辰从祀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礼仪志》:“高祖受命,欲新 制度,乃命国子祭酒辛彦之议定祀典,为圆丘于国 之南。五方上帝、日、月、五星、内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 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众星三百六十座。并 皆从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 河汉内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 外”官在内壝之内,众星在内壝之外。其牲,五帝、日、月 用方色犊各一,五星已下,用羊豕各九。星、辰、四望等 为中祀。司中、司命及诸星为小祀。养牲在涤,中祀三 旬,小祀一旬。〈又〉礼,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各于 其方之迎郊为兆,迎其帝而祭之。梁、陈、后齐、后周及 隋,制度相循,并以五官、三辰、七宿于其方从祀焉。 按杜佑《通典》:“隋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 司禄三坛,同壝祠,以立冬后亥。”
唐
唐制:“圆丘蜡祭及五帝之祀,并以星辰从祀。”
按《唐书礼乐志》:“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大明、夜明, 在坛之第一等。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 五帝座,并差在行位前。馀内官诸座及五星、十二辰、 河汉四十九座,在第二等十有二陛之间。中官、市垣、 帝座、七公、日星、帝席、大角、摄提、太微五帝、太子、明堂、 轩辕、三台、五车、诸王、月星、织女、建星、天纪十七座及” 二十八宿差在前列。其馀中官一百四十二座,皆在 第三等十二陛之间。外官一百五在内壝之内,众星 三百六十在内壝之外。立春祀青帝、岁星,三辰,在坛 下之东北;七宿在西北,勾芒在东南。立夏祀赤帝、荧 惑。三辰、七宿,祝融氏之位,如青帝。季夏土王之日,祀 黄帝。镇星。后土氏之位,如赤帝。立秋祀白帝、太白、三 辰、七宿。蓐收之位如赤帝,立冬祀黑帝、辰星、三辰、七 宿、元冥氏之位如白帝。蜡祭百神。“五星十二次、二十 八宿,各在其方之坛,以著尊二实醴齐,以祀内官;以 牺尊二实盎齐,以祀中官;以象尊二实醍齐,以祀外 官。以壶尊二实昔酒,以祀众星,从祀于方丘。五官、五星、三辰,以象尊实醍”齐,七宿,以壶尊实汎齐,皆二。冬 至祀圆丘,五星、十二辰、河汉及内官、中官,笾二、豆二、 簋一、簠一、俎一。外官众星,笾、豆、簠、簋、俎各一。立春祀 青帝、岁星、三辰、勾芒七宿,笾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 其赤帝、黄帝、白帝、黑帝,皆如之。蜡祭百神,五星、十二 辰、二十八宿,笾、豆各二,簋、簠、俎各一。四时祭灵星、司 中、司命、司人、司禄,笾八、豆八、簋一、簠一,俎一。五官、五 星、三辰、七宿,皆少牢。灵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禄,皆羊 一。
按《旧唐书礼仪志》:“武德、贞观之制,立秋后辰,祀灵星 于国城东南。立冬后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于国 城西北。各用羊一,笾豆各二,簠簋各一。”
按《唐六典》:“春祀青帝、岁星,东方三辰、七宿并从祀。夏 祀赤帝、荧惑,南方三辰、七宿从祀;季夏祀黄帝,镇星 从祀;秋祀白帝、太白,西方三辰、七宿从祀;冬祀黑帝、 辰星,北方三辰、七宿从祀。”
元宗开元二十年开元礼成以星辰为中祀司中司命诸星为小祀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起居舍 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 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以星辰为中祀,司中、司命诸 星之属为小祀。”
按《开元礼》,立冬后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于国 城西北,有司行事。每座象樽二,于坛上东南隅,北向, 皆有坫,以西为上;设司中、司命、司人、司禄神座于坛 上近北,南向,以西为上。初献司中祝文曰:“时属安宁, 亿兆康乂,用率常礼,报兹祉福。”次献司命祝文曰:“赖 兹正直,黎庶康宁。资此良辰,用申常礼。”次献司人祝 文曰:“星纪已周,兆庶宁阜。备兹蠲吉,式荐馨香。”次献 司禄祝文曰:“元英纪时,岁事云毕,聿遵典故,修其常 祀。”〈饮福行事如风师仪〉
开元二十四年七月己巳,初置寿星坛,祭老人星及 角、亢等七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四年七月庚子,有上封事者 言:“《月令》云:‘八月日月会于寿星,居列宿之长。五者土 之数,以生为大’。臣窃以寿者圣人之长也;土者皇家 之德也。陛下首出寿星之次,旅于土德之数,示五运 开元之期,万寿无疆之应。伏请两京各改一殿,以万 寿为”名。至千秋节,会百僚于此殿,如受元之礼。每至 八月社日,配寿星祠,至于大社坛享之。诏曰:“德莫大 于生成,福莫先于寿考。苟有所主,得无祀之。今有上 事者,言仲秋日月会于寿星,以为朕生于是月,欲以 配社而祭,于义不伦。且寿星,角、亢也,既为列宿之长, 复有福寿之名,岂惟朕躬,独享其应,天下”万姓,宁不 是怀。盖秦时已有寿星祠,亦云旧矣。宜令所司特置 寿星坛,尝以千秋节日修其祀典。申敕寿星坛宜祭 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著之常式。
天宝三载置九宫贵神坛亲祀于东郊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三载十二月癸丑,祠九宫贵 神于东郊,大赦。”
按《旧唐书礼仪志》:“天宝三载,有术士苏嘉庆上言,请 于京东朝日坛东置九宫贵神坛,其坛三成,成三尺, 四阶。其上依位置九坛,坛尺五寸。东面曰招摇,正东 曰轩辕,东北曰太阴,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正北 曰太一,西南曰摄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龙。五为 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上,六八为下,符于遁” 甲四孟月祭,尊为九宫贵神,礼次昊天上帝,而在太 清宫太庙上,用牲牢璧币,类于天地神祇。元宗亲祀 之。如有司行事,即宰相为之。
按《册府元龟》,天宝三载十二月癸巳,制曰:“惟神之主, 必恭禋祀,率先之训,义在躬亲。朕钦若昊穹,子育黎 庶,通明灵之德,以洽和平之理,是修阙典,咸秩无文。 如在之诚,久陈于郊庙;怀柔之至,亦遍于山川。况九 宫所主,百神之贵,上分天极,下统坤维,阴骘生灵,功 深亭育。故式昭新典,肇建明祠,将以为人,载祈孚佑。 宜叶元辰之吉,用申大祭之礼。可以今月立春,朕亲 祀九宫坛。仍令中书门下与礼官等即详定仪注奏 闻。”癸丑,亲祠九宫贵神于东郊。
天宝十四载,遣官祭五星坛。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宝十四载三月。 时雨未降。令给事中王维等。分祭五星坛。
肃宗乾元元年夏六月己酉初置太一神坛于圆丘东命宰相王玙摄行祠事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肃宗本纪》云云。 乾元二年正月丁丑。祀九宫贵神。
按:《唐书肃宗本纪》云云。
乾元三年,复“祀九宫贵神。”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乾元三 年正月,又亲祀之。初,九宫神位,四时改位,呼为飞位。
乾元之后不易位德宗贞元六年春二月甲申复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及灵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文宗太和二年降九宫贵神为中祀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太和二 年八月,监察御史舒元舆奏:“七月十八日,祀九宫贵 神,臣次合监祭,职当检察礼物。伏见祝版九片,臣伏 读既竟,窃见陛下亲署御名,及称臣于九宫之神。臣 伏以天子之尊,除祭天地宗庙之外,无合称臣者。王 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比以九宫为目,是宜分方而 守”其位。臣又观其名号,及太一、天一、招摇、轩辕、咸池、 青龙、太阴、天符、摄提也,此九神于天地犹子男也,于 日月犹侯伯也,陛下尊为天子,岂可反臣于天之子 男耶?臣窃以为过。纵阴阳者流言,其合祀则陛下当 合称皇帝,遣某官致祭于九宫之神,不宜称臣与名。 臣实愚瞽,不知其可。伏缘行事在明日“鸡初鸣时,成 命已行,臣不敢滞。伏乞圣慈异日降明诏,礼官详议, 冀明万乘之尊,无所亏降,悠久误典,因此可正。”诏都 省议,皆如元舆议。乃降为中祠,祝版称皇帝,不署。 按《文献通考》,太常博士崔龟从议曰:“九宫贵神,经典 不载。天宝中,术士奏请,遂立祠坛,事出一时,礼同郊 祀。臣详其图法,皆是星名”,纵司水旱兵荒,品秩不过 列宿。今者五星悉是从祀,日月犹在中祀,岂容九宫 独越常礼,备列王事,诫誓百官。尊卑乖仪,莫甚于此。 若以常在祀典,不可废除,臣请降为中祀。从之。
武宗会昌元年敕以来年春祀九宫贵神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礼仪志》:会昌元 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准天宝三载十月六日敕,九 宫贵神,实司水旱,功佐上帝,德庇下人,冀嘉谷岁登, 灾害不作。每至四时初节,令中书门下往摄祭者。”准 礼,九宫次昊天上帝,坛在太清宫太庙上,用牲牢、璧 币,类于天地。天宝三载十二月,元宗亲祠。乾元二年 正“月,肃宗亲祠。伏自累年已来,水旱愆候,恐是有司 祷请,诚敬稍亏。今属孟春,合修祀典。望至明年正月 祭日,差宰臣一人祷请。向后四时祭,并请差仆射、少 师、少保、尚书太常卿等官,所冀稍重其事,以申严敬。” 臣等十一月二十五日已于延英面奏,“伏奉圣旨,合 检仪注进来者。今欲祭时,伏望令有司崇饰旧坛,务 于严洁。”敕旨依奏。
会昌二年,敕“祀九宫坛以大祀之礼。”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武宗本纪》,会昌 二年春正月,中书奏,百官议,九宫坛本大祠,请降为 中祠。宰相崔珙、陈夷行奏定左右仆射上事仪注。 按《礼仪志》:二年正月四日,太常礼院奏,“准监察御史 关牒,今月十三日祀九宫贵神,已敕宰相崔珙摄太 尉行事,合受誓戒,及有司徒、司空否。”伏以前件祭本 称大“祠,准太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降为中祠。昨 据敕文,秪称崇饰旧坛,务于严洁,不令别进仪注,更 有改移,伏恐不合却用大祠礼料,伏候裁旨。”中书门 下奏曰:“臣准天宝三年十月六日敕,九宫贵神,实司 水旱。臣等伏睹,既经两朝亲祠,必是祈请有征。况自 太和已来,水旱愆候,陛下常忧稼穑,每念”烝黎。臣等 合副圣心,以修坠典。伏见太和三年礼官状云:“纵司 水旱兵荒,品秩不过列宿。”今者五星悉是从祀,日月 犹在中祀。窃详其意,以星辰不合,比于天官,曾不知 统而言之,则为天地,在于辰象,自有尊卑。谨按后魏 王钧《志》,北辰第二星,盛而常明者,元星露寝,太帝常 居,始由道奥,而为变通之迹。又天皇大帝,其精曜魄 宝,盖万神之秘图,河海之命纪皆禀焉。据《元说》,即昊 天上帝也。天一掌八气九精之政令,以佐天极,征明 而有常,则阴阳序,大运兴。太一掌十有六神之法度, 以辅人极,征明而得中,则神人和,而王道升平。又北 斗有权衡二星,天一、太一参居其间,所以财成天地, 辅相神道也。若一概以列宿论之,实为浅近。按《汉书》 曰:“天神贵者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 一,列于祀典,其来久矣。今五帝犹为大祀,则太一无 宜降祀,稍重其祀,固为得所。刘向有言曰:“祖宗所立 神祇旧典,诚未易动。”又曰:“古今异制,经无明文,至尊 至重,难以疑说正也。”其意不欲非祖宗旧典,以“刘向 之博通,尚难于改作。况臣等学不究于天人,识尤懵 于祀典,欲为参酌,恐未得中。伏望更令太常卿与学 官同详定,庶获明据。”从之。检校左仆射、太常卿王起、 广文博士卢就等献议曰:“伏以九宫贵神,位列星座, 往因致福,诏立祠坛。降至尊以称臣,就东郊以亲拜。 在祀典虽云过礼,庇群生岂患”无文?恩福黔黎,特申 严奉,诚圣人屈己以安天下之心也。厥后祝史不明, 精诚亦怠,礼官建议,降处中祠。今圣德忧勤,期臻寿 域,兵荒水旱,寤寐轸怀,爰命台臣,缉兴坠典。伏惟九 宫所称之神,即太一、摄提、轩辕、招摇、天符、青龙、咸池、 太阴、天一者也。谨按《黄帝九宫经》及萧嵩《五行大义》: “一宫,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其方白。二宫,其神摄提,其星天内,其卦坤,其行土,其方黑。三宫, 其神轩辕,其星天冲,其卦震,其行木,其方碧。四宫,其 神招摇,其星天辅,其卦㢲,其行木,其方绿。五宫,其神 天符,其星天禽,其卦离,其行土,其方黄。六宫,其神青 龙,其星天心,其卦干,其行金,其方白。七宫,其神咸池, 其星天柱,其卦兑,其行金,其方赤。八宫,其神太阴,其 星天任,其卦艮,其行土,其方白。九宫,其神天一,其星 天英,其卦离,其行火,其方紫观,其统八卦,运五行,土 飞于中,数转于极,虽敬事迎釐,不闻经见,而范围亭 育,有助昌时。以此两朝亲祀,而臻百祥也。”然以万物 之精,上为列星,星之运行,必系于物,贵而居者,则必 统八气,总万神,干权化于混茫,赋品汇于阴骘,与天 地日月,诚相参也。岂得繄赖于敷祐,而屈降于等夷。 又据太尉摄祀九宫贵神旧仪,前七日受誓诫于尚 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牲用犊,祝版御署,称“嗣天 子臣”,圭币乐成,比类中祠,则无等级。今据《江都集礼》。 又《开元礼》,蜡祭之日,“大明、夜明二座,及朝日夕月,皇 帝致祝,皆率称臣。若以为非泰坛配祀之时,得主日 报天之义。卑缘厌屈,尊用德伸,不以著在中祠,取类 常祀。”此则中祠用大祠之义也。又据太社、太稷,开元 之制,列在中祠。天宝三载二月十四日敕,改为大祠。 自后因循,复用前礼。长庆三年正月,礼官献议,始准 前敕,称为大祠,唯御署祝文称“天子谨遣某官某昭 告。”文义以为殖物粒人,则宜增秩致祝,称祷有异方 丘,不以伸为大祠,遂屈尊称,此又大祠用中祠之礼 也。参之日月既如彼,考之社稷又如此,所谓功巨者 因之以殊礼,位称者不敢易其文,是前圣后儒陟降 之明征也。今九宫贵神,既司水旱,降福禳“灾,人将赖 之,追举旧章,诚为得礼。然以立祠非古,宅位有方,分 职既异其司存,致祝必参乎等列,求之折中,宜有变 通,稍重之仪,有以为比。伏请自今已后,却用大祠之 礼,誓官备物,无有降差。唯御署祝文,以社稷为本,伏 缘已称臣于天,帝无二尊故也。”敕旨依之,付所司。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九月禳荧惑
按《五代史唐本纪》:“同光二年九月壬子,置水于城门, 以禳荧惑。”
宋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五月丁卯诏作太一宫于都城南十一月己未太一宫成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雍熙元年八月丁酉亲祠太一宫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真宗咸平四年改太一九宫为大祀别建坛于泰山下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太一九宫神位在 国门之东。郊坛之制:四陛,外西南又为一陛,曰坤道, 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宫神坛再成,第一成,东西 南北各百三十尺,再成,东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 尺。坛上置小坛九,每坛高一尺五寸,纵广八尺,各相 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为大祀,坛增两壝, 玉”用两圭,有邸,藉用槁秸,加褥如币色。其御书《祝礼》 如社稷。寻以封禅,别建九宫坛泰山下行宫之东,“坛 二成,成一尺,面各长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广五 丈。上九小坛,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坛下两壝, 依大祠礼。及祀汾阴,亦遣使祀焉。自后亲郊恭谢,皆 遣官于本坛别祭。
按《文献通考》:“宋制,二仲祀九宫贵神为大祀;立秋后 辰日祀灵星,秋分享寿星,立冬后亥日祀司中、司命、 司人、司禄为小祀。”咸平四年,驾部员外郎、直秘阁杜 镐上言:“按《封禅书》,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之佐曰五帝。 今礼以五帝为大祠,太一为中祠,况九宫所主风雨 霜雹疾疫之事?唐朝元、肃二宗并尝亲祀,会昌中陞 次昊天上帝,欲望复为大祀。”从之。
景德三年更定星辰位次及寿星之祀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景德三年,卤簿使 王钦若言,“汉以五帝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龛,天皇 大帝在第二龛,与六甲、岳、渎之类接席帝座,天市之 尊,今与二十八宿积薪、螣蛇、杵臼之类同在第三龛, 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极帝座本非天帝,盖是 天帝所居,则北极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 又“太微之次少左右执法,子星之次少孙星,望令司 天监参验。”乃诏礼仪使、太常礼院、司天监检定之。礼 仪使赵安仁言:“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 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 天,故称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宝也,自是星中 之尊。《易》曰:‘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又曰:“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盖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则天以 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录》,坛第二等祀天 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馀 内官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汉都四十九坐,齐列,俱在十二陛之间。唐建中间,司天冬官正郭献之奏:天 皇、北极、天一、太一,准天宝敕,并合升第一等。贞元二 年亲郊,以太常议。诏复从《开元礼》,仍为定制。《郊祀录》 又云:“坛第三等有中宫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并在 前。”《开元礼义罗》云:“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宫,一在大角, 一在太微宫,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 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监史序状:“天皇大帝一星,在紫 微勾陈中,其神曰耀魄宝”,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 也。北极五星在紫微垣内,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 月为太子,第二主日为帝王,第三为庶子,第四为嫡 子,第五为天子之枢。盖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 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执法、上将、次将之名,不可备 陈,故总名太微垣。《星经》旧载孙星,而坛图止“有子星, 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窃惟坛图旧制,悉有明据。天神 定位,难以跻升,望依《星经》,悉以旧礼为定。”钦若复言: “‘‘旧史《天文志》并云北极北辰最尊者。又勾陈口中一 星曰天皇大帝’,郑元注《周礼》,谓礼天者,冬至祭天皇 于北极也’。后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晋 《天文志》:‘帝坐光而润,则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则 为天子所占,列于下位,未见其可’。”又安仁议以:“子、孙 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庆,以广维城之基, 苟因前代阙文,便为得礼,实恐圣朝茂典,尤未适中。” 诏天皇北极特升第一龛,又设孙星于子星位次,帝 坐如故。钦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 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晋志》,大角及心中星但 云天王坐,实与帝坐不类。诏特升第二龛。〈又〉景德三 年,诏定寿星之祀。太常礼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 享寿星于南郊’。注云:‘秋分日祭寿星于南郊’。寿星,南 极老人星也。《尔雅》云:‘寿星,角、亢也’。注云:‘数起。角、亢,列 宿之长,故云寿星’。唐开元中,特置寿星坛,常以千秋 节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请用祀灵星小祠礼。其 坛亦如灵星坛制,筑于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按《文献通考》:知枢密院事王钦若言:“寿星之祀,肇自 开元。伏以陛下光阐鸿猷,并秩群祀,而萧芗之祭,独 略此祠,缙绅之谈,皆谓阙典。加以周伯星出,实居角、 亢之间,天暨垂休,礼罔不答。伏望特诏礼官,俾崇祀 事,庶百祥之允集,介万寿以无疆。”诏有司详定。遂请 以秋分日飨寿星及角、亢七宿为坛。南郊高三尺,周 “回八步四尺。四陛下壝其祭器祀礼,咸以灵星为准。” 奏可。
大中祥符二年遣使祠太一始祀周伯星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乙巳,幸上清 宫祈雨。戊申,遣使祠太一,祀元冥。 按《礼志》:诸星祠 有寿星、周伯灵星之祭。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 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为 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应。望于亲郊日,特置周伯星 位于亢宿间。”诏礼官与司天监定议,且言:“周伯星出 氐三度,然亢、氐相去不远,并郑分兖州寿星之次,宜 如《中和奏》,设位氐宿之间,以为永式。”
天禧四年增祀天河内诸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天禧四年从灵台 郎皇甫融请,凡修河致祭,增尾宿、天江、天记、天社等 诸星在天河内者,凡五十位。”
仁宗天圣六年三月壬戌作西太一宫九月癸卯祠西太一宫十二月癸亥祠西太一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景祐二年改祀太一九宫用逐年飞位之法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景祐二年,学士章 得象等定司天监生于渊、役人单训所请祀九宫太 一依逐年飞移位次之法。案郗良遇九宫法有飞棋 立成图,每岁一移,推九州所主灾福事。又“唐术士苏 加庆始置九宫神坛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次置 九坛,东南曰招摇,正东曰轩辕,东北曰太阴,正南曰 天”一,中央曰天符,北曰太一,西南曰“摄提”,正西曰咸 池,西北曰青龙。五数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 为上,六八为下,符于《遁甲》。此则九宫定位。设祭以四 孟,随岁改位行棋,谓之“飞位。”自乾元以后,止依本位 祭之,遂不飞易,仍减冬夏二祭。国朝因之。今于渊等 所请,合天宝初祭之礼,又合《良遇》飞棋“之图。”然其法 本术家时祭之文,经理不载。议者或谓不必飞宫,若 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则定位之祀,所 当从也。若其推数于回后,候神于恍惚,因方弭沴,随 气考神,则飞位之文,固可遵用。请依唐礼,遇祭九宫 之时,遣司天监一员诣祠所,随每年贵神飞棋之方, 旋定祭位。仍自天圣己“巳入历,太一在一宫,岁进一 位,飞棋巡行,周而复始。”诏可。
康定元年始祀大火更定祀典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十二月癸未,诏南京祠 大火。” 按《礼志》:大火之祀,康定初,南京鸿庆宫灾,集 贤校理胡宿请修其祀,而以阏伯配焉。礼官议,“阏伯 为高辛火正,实居商丘,主祀大火。后世因之,祀为贵神,配火侑食,如周弃配稷、后土配社之比。下历千载, 遂为重祀。”祖宗以来,郊祀上帝,而大辰巳在从祀,阏 伯之庙,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长吏致奠,咸秩之 典,未始云阙。然国家有天下之号,实本于宋,五运之 次,又感火德,宜因兴王之地,商丘之旧为坛兆祀大 火,以阏伯配。建辰、建戌。出内之月,内降祝版,留司长 吏奉祭行事。乃上坛制高五尺,广二丈,四陛,陛广五 尺,一壝四面距坛各二十五步。位牌以黑漆朱书,曰 “大火位。”配位曰“阏伯位。”牲用羊豕一,器准中祠。岁以 三月九月择日,令南京长吏以下分三献,州县官摄 太祝奉礼。
皇祐二年定明堂从祀星辰悉如圆丘制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皇祐二年诏:“今祀 明堂诸神悉如圆丘从祀之数。天皇大帝北极太尊 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笾豆数用中祀;五官数用小祀; 内官象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壶尊各二,在丹墀龙 墀上;外官概尊各二,众星散尊各二,在东西厢神坐 左右。北极以上槁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 五”官白币,内官以下币从方色。礼生引分献官奉玉 币,祝史、斋郎助奠。乃进熟,北极馔升自东阶,天皇大 帝馔升自西阶,内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诸馔随便升 设。亚献将升,礼官分引献官俱诣罍洗,各由其阶酌 献。天皇北极下及左右夹庑、丹墀、龙墀庭中五官、东 西厢外官、众星坐。礼毕。
皇祐四年二月,诏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皇祐四年,以灵台 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斗、奎与东井、天津、天 江、咸池积水、天渊、天潢、水位、水府、四渎、九坎、天船、王 良、罗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内者。”
按《文献通考》:灵台郎王大明言:“按占书,主河、江、淮济 沟渠溉灌之事。十九星汴口祭河渎七位,而不及星。 司天监定亢池,主渡水往来送迎之事。北河为胡门 北戒,南河为越门南戒,主司空,掌水土功事,皆不主 江淮济。箕斗、奎三星,颛主津渎,大明所遗,请与东井、 天津、天江、咸池、积水、天渊、天潢、水位、水府、四渎、九坎、 天船、王良、罗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内者当祠。”二月,诏 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皇祐 年,定寿星坛位俎豆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庆历以立秋后辰 日祀灵星,其坛东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寿星坛方 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坛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礼, 笾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笾豆外;簠 簋一,在二俎间;象尊二,在坛上东西隅,北向西上七 宿位各设笾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笾豆外。 中设簠一、簋一、在俎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壶尊二、 在神位右。《光禄》实以法酒。
嘉祐元年定祀五帝并以星辰从祀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宋以四郊迎气及 土王日,专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从 祀。”嘉祐元年祀仪:“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 氏、岁星、三辰、七宿从祀。”
勾芒位坛下卯阶之南。岁星、析木、大火、寿星位坛下子阶之东,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于坛下子阶之西,东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农氏配,祝融氏、荧惑、三辰、七宿 从祀。
祝融位坛下卯阶之南。荧惑、鹑首、鹑火、鹑尾位子阶之东,西上。井、鬼、柳星、张、翼、轸宿位于坛下子阶之西,东上。
季夏祀黄帝,以黄帝氏配,后土、镇星从祀。
后土位坛下卯阶之南,镇星位坛下子阶之东。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从 祀。
蓐收位坛下卯阶之南,太白、大梁、降娄、实沈位坛下子阶之东,西上。奎、娄、胃、昴、毕、觜、参宿位于子阶之西,东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阳氏配,元冥、辰星、三辰、七宿从 祀。”
元冥位坛下卯阶之南,辰星诹訾。元枵星纪位子阶之东,西上。斗牛女虚危室璧宿位子阶之西,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