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40号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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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2年第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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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2年12月18日安全理事会第4675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欢迎布隆迪过渡政府与全国捍卫民主理事会-捍卫民主阵线于2002年12月2日在阿鲁沙签署停火协定(《停火协定》)。安理会赞扬布隆迪过渡政府总统布约亚先生和全国捍卫民主理事会-捍卫民主阵线法定代表恩库伦齐扎先生作出果断而负责的决定,签署这项协定。安理会欢迎他们决定立即执行停火,同时在协定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所有悬而未决的政治问题。
“安全理事会支持区域倡议第19次区域国家元首首脑会议决定指示帕利佩胡图民族解放力量立即参与谈判,在2002年12月30日之前缔结停火协议,否则将面临各种后果。为此,安理会强烈敦促鲁瓦萨先生领导的民族解放力量立即停止敌对行动,签署停火协定,参加政治谈判。安理会回顾,布隆迪危机的解决要靠政治解决办法,只有在2000年8月28日《阿鲁沙协定》的框架内谈判解决才能使布隆迪按照其人民的意愿恢复稳定。
“安全理事会表示,打算支持立即和全面执行布隆迪各方所签署的协定,特别是2002年12月2日的《停火协定》。安理会请秘书长研究如何立即对布隆迪各方和调解人南非共和国副总统的请求作出积极和紧急的回应,特别是以下请求:
- 请秘书处为协助确定12月2日的《停火协定》所规定的非洲特派团的任务和部署该团提供专业知识和咨询意见;
- 协助为部署该特派团提供后勤援助;
- 动员和协调捐助者的捐助;
- 应各方要求指定停火联合委员会主席。
“安全理事会强调非洲特派团与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之间合作的好处,尤其在边境地区。
“安全理事会感谢前总统曼德拉发挥的历史性作用,赞扬并表示全力支持南非共和国、特别是布隆迪和平进程调解人南非共和国副总统祖马先生所作的努力。安理会赞扬非洲联盟发挥的作用,并赞扬坦桑尼亚共和国和姆卡帕总统、加蓬邦戈总统、乌干达穆塞韦尼总统及区域倡议其他发起国的努力。安理会还表示全力支持秘书长布隆迪问题特别代表所采取的行动,并核可秘书长2002年11月18日的报告(S/2002/1259)第47至第51段内为增加联合国布隆迪办事处的资源而提出的建议。
“安全理事会回顾,布隆迪和平进程的责任主要在于布隆迪各方本身。各方必须不再拖延地议定改组军队的方式,以及2002年12月2日《停火协定》附件2提及的各项政治问题。安理会要求各方继续遵守所作承诺。安理会谴责在布隆迪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要求将应对此种行为负责者绳之以法。
“安全理事会回顾,布隆迪政府和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2002年1月7日发表的联合公报(S/2002/36)表明打算使两国关系正常化。安理会吁请它们尽快确定并执行一项协议,确保刚果民主共和国领土不被用来对布隆迪进行武装攻击,以及布隆迪部队切实撤出刚果领土。安理会还指出,由于布隆迪各方果敢采取步骤达成2002年12月2日的《停火协定》,安全理事会随时准备考虑对被发现继续支持布隆迪反叛分子武装进攻的国家采取措施。
“安全理事会指出,国际社会的支助、尤其是财政支助,对和平进程的成功至关重要。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2002年11月27至28日在日内瓦举行的捐助者圆桌会议取得成功,并呼吁捐助者对最近取得的重大进展立即作出反应,全额支付至今所作的认捐。安理会特别呼吁捐助者提供必要的财政援助以促进恢复发展和财政稳定,并巩固布隆迪当局在这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
“安全理事会赞扬为部署南非特别保护部队提供支助的捐助者,鼓励它们继续努力,并呼吁捐助界动员起来,帮助有关国家与联合国联络,尽快设立2002年12月2日《停火协定》所规定的非洲特派团,并且参加为布隆迪难民的遣返和重返社会提供经费。
“安全理事会强烈谴责布隆迪境内对平民的一切屠杀和其他暴力行为。
“安全理事会对布隆迪境内人道主义状况不断恶化深表关切,并呼吁布隆迪各方采取切实步骤,允许人道主义人员安全进出,以便他们向布隆迪各地脆弱人群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