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80(20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81(2006)号决议
2006年5月31日安全理事会第5450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82(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下称“双方”)间局势的所有决议和声明及其中所载各项规定,尤其是2000年9月15日第1320号决议、2002年8月14日第1430号决议、2003年3月14日第1466号决议、2005年11月23日第1640号决议和2006年5月15日第1678号决议以及2006年2月24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6/10),
    强调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推动和平进程及全面迅速执行《阿尔及尔协定》,并强调迅速执行双方间据以建立和平合作关系的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有关裁定(S/2002/423)的重要性,
    重申2000年6月18日《停止敌对行动协定》(S/2000/601)规定的临时安全区的完整性,并回顾设立临时安全区的目标以及双方尊重临时安全区的承诺,
    又强调全部标定双方之间的边界对于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之间以及该地区的持久和平至关重要,并回顾双方都已同意接受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厄埃边界委)的划界和标界裁定为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定,
    欢迎厄埃边界委于2006年3月10日和5月17日在伦敦举行会议,并支持厄埃边界委目前进行的工作,
    重申坚决致力于确保双方按照它们的商定,允许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履行职责,并向埃厄特派团提供履行这些职责所需的必要出入便利、协助、支持和保护,
    赞扬埃厄特派团发挥的作用,再次表示深切感谢出兵国在面临巨大困难的情况下,对埃厄特派团的工作做出贡献和奉献,
    欢迎秘书长打算密切审查埃厄特派团的行动,继续考虑到当地的事态发展和双方的意见,一旦需要进一步调整埃厄特派团的任务、兵力和行动构想,即酌情向安理会提出建议,
    审议了秘书长2006年1月3日的报告(S/2006/1)和2006年3月6日的报告(S/2006/140)和报告中关于埃厄特派团未来的各项方案,
    注意到第1678(2006)号决议第4段,
    1. 决定将埃厄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4个月,至2006年9月30日;
    2. 核准改组埃厄特派团的军事部分,并为此批准在埃厄特派团内部署至多2 300名士兵,包括至多230名军事观察员,第1320(2000)号决议规定并经第1430(2002)号决议进一步调整的现有任务不变;
    3. 要求双方全面遵守第1640(2005)号决议;
    4. 呼吁双方都与厄埃边界委充分合作,以便恢复标界工作,强调双方对执行《阿尔及尔协定》负有主要义务,再次呼吁双方不再拖延,全面执行厄埃边界委的裁定,为迅速进行标界创造必要条件;
    5. 要求双方根据第1430(2002)1466(2003)号决议,向埃厄特派团提供必要的出入便利、协助、支持和保护,以便它履行职责,其中包括为它规定的协助厄埃边界委迅速有序执行划界裁定的任务,并要求立即解除任何限制;
    6. 吁请会员国继续支持埃厄特派团,并向按照第1177(1998)号决议设立的、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两国政府在2000年12月12日签署的《全面和平协定》第4(17)条中提及的信托基金捐款,以支持标界工作;
    7. 秘书长定期向安理会详细通报执行本决议的进展;
    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45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