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86号决议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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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687(2006)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回顾以往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2005年4月7日第1595(2005)号、2005年10月31日第1636(2005)号、2005年12月15日第1644(2005)号、2006年3月29日第1664(2006)号、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和2004年10月8日第1566(2004)号决议,
- 再次最严厉谴责2005年2月14日的恐怖爆炸以及2004年10月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其他一切袭击,并重申必须追究所有卷入这些袭击的罪犯的责任,
- 审查了根据第1595(2005)号、第1636(2005)号和第1644(2005)号决议提交的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的报告(S/2006/375),
- 赞扬委员会在困难条件下,继续出色、专业地开展工作,协助黎巴嫩当局调查这一恐怖行为的各方面,并注意到委员会关于调查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尚未完成的结论,
- 注意到2006年5月4日黎巴嫩总理给秘书长的信(S/2006/278),信中要求从2006年6月15日起,再次延长委员会的任期,最多可延长一年,并注意到委员会对此表示同意的建议,
- 回顾安理会在第1644(2005)号决议中,请秘书长就黎巴嫩政府提出的扩大委员会任务范围以调查2004年10月1日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其他恐怖袭击的要求,提出建议,
- 愿意继续协助黎巴嫩查明真相,并追究所有卷入这次恐怖袭击的人的责任,
- 1. 欢迎委员会的报告;
- 2. 决定将委员会的任期延长至2007年6月15日;
- 3. 支持委员会打算在它认为适当时,在符合其任务规定的情况下,在黎巴嫩当局对2004年10月1日以来黎巴嫩境内发生的其他恐怖袭击进行调查方面,进一步扩大对黎巴嫩当局的技术援助,并请秘书长为此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 4. 请委员会继续每季度,或在它认为适当的其他时候,向安理会报告调查进展情况;
- 5.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461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