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54(201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955(2010)号决议
2010年12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6447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956(201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秘书长2010年10月13日和2010年11月23日写给安理会主席的信(S/2010/513和S/2010/598),内附2010年9月20日和23日及2010年11月12日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国际法庭”)庭长的信,
    回顾其1994年11月8日第955(1994)号、1998年4月30日第1165(1998)号、2000年11月30日第1329(2000)号、2002年5月17日第1411(2002)号、2002年8月14日第1431(2002)号、2006年10月13日第1717(2006)号、2008年7月18日第1824(2008)号、2008年12月19日第1855(2008)号、2009年7月7日第1878(2009)号、2009年12月16日第1901(2009)号和2010年6月29日第1932(2010)号决议,
    尤其回顾安全理事会在2003年8月28日第1503(2003)号和2004年3月26日第1534(2004)号决议中吁请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2004年年底以前完成调查,在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所有一审工作,并在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
    注意到国际法庭在其完成工作战略报告(S/2010/574)中做出的国际法庭无法在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的评估,
    注意到四名常任法官将调至上诉分庭工作,一名常任法官将在完成其负责案件后离开国际法庭,
    深信延长第1901(2009)号决议给予秘书长的授权是明智之举,以便在《国际法庭规约》规定的9名审案法官以外任命新的审案法官,作为一项临时措施,使国际法庭能够尽快完成审判并进行更多审判,以实现《完成工作战略》中的各项目标,
    敦促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完成工作,
    注意到国际法庭庭长对失去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感到关切,重申留住工作人员对于及时完成国际法庭的工作至关重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批准约瑟夫·阿索卡·德席尔瓦法官和塔格里德·希克迈特法官审结在其任期届满前已开始审理的“Ndindiliyimana等人案”,尽管其任期于2010年12月31日届满;注意到国际法庭打算在2011年3月审结该案;
    2. 决定批准约瑟夫·马桑切法官审结在其任期届满前已开始审理的“Hategekimana案”,尽管其任期于2010年12月31日届满;注意到国际法庭打算在2011年1月审结该案;
    3. 决定,为了让国际法庭完成现有审判并进行更多审判,在国际法庭任职的审案法官总数有时可暂时超过《国际法庭规约》第11条第1款规定的9人上限,任何一段时间里最多可达12人,但至迟应于2011年12月31日恢复到9人上限;
    4. 重申国际法庭必须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来迅速完成工作,呼吁秘书处和联合国其他有关机构在国际法庭即将完成其工作之际继续同国际法庭书记官长合作,寻找实际可行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并同时呼吁国际法庭再次作出努力,注重履行核心职能;
    5.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447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