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三十四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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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三十五 |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三十四(一九四七).一九四七年九月十五日决议案
〔S/555〕
安全理事会,
(子) 决议从理事会受理事项单中删除希腊一方与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及南斯拉夫他方彼此间争端一案;
(丑) 请秘书长将有关该案之全部纪录及文件送交大会备用。
第二○二次会议以九票对二票(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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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子) 决议从理事会受理事项单中删除希腊一方与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及南斯拉夫他方彼此间争端一案;
(丑) 请秘书长将有关该案之全部纪录及文件送交大会备用。
第二○二次会议以九票对二票(波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