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乙条 马来亚联合邦宪法
第十二篇:通则和杂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
制定机关:马来亚联合邦国会
发布于1963年宪法(修正)法令(25/1963)
有效期:1963年8月29日—1963年9月16日(不含本日)
第一百六十一甲条
修正版本:总览 · 1994 · 1983 · 1981 · 1976 · 1963-2 · 1963-1 · 1957

第一百六十一条:(宪法生效——已废除)

(已废除)。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 本条原文“第一百六十一条:宪法生效
除了其它阐明的规定外,本宪法应当在独立日开始实施。”
  • 全文删除。——1963年宪法(修正)法令(25/1963)第8节,1963年8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