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中美贸易战 中华文库
白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2019年6月2日《关于中美经贸磋商的中方立场》
- 2018年9月24日《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
- 2018年6月28日《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
- 1997年3月《关于中美贸易平衡问题》
2020年
- 2020年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公告》:“美东时间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发布《协议》中英文签字文本。”
- 2020年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1号)
- 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
- 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3号)
- 2020年5月9日商务部《关于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5号)
- 2020年5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4号):“对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2020年5月13日《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5号(关于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大麦进口。”
- 2020年5月18日,中国商务部结束对澳大利亚大麦的18个月反倾销调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15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5月19日起5年。”2019年澳洲对中国大麦出口总额达6亿澳元。
2019年
- 2019年2月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情况报告》发表谈话
- 2019年3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1号)
- 2019年5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应询发表谈话》:“应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的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将于5月9日至10日访美,与美方就经贸问题进行第十一轮磋商。”
- 2019年5月8日《中方关于美方拟升级关税措施的声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方拟升级关税措施发表谈话》):“美方拟于5月10日将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升级贸易摩擦不符合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利益,中方对此深表遗憾,如果美方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不得不采取必要反制措施。”
- 2019年5月1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方正式实施加征关税发表谈话》:”美方已将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中方对此深表遗憾,将不得不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第十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正在进行中,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和协商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
-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
- 2019年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3号)
- 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
- 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
- 2019年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
2018年
- 2018年4月4日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34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106项)
- 2018年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加征25%的关税
- 2018年8月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
- 2018年8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
- 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加征5%的关税
- 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
1979年
- 197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 1979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