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94号解释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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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95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5年1月3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94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3、311 条 ( 24.01.01 ) |
法人为被害人时,得由其代表人提起自诉 (参照院字第五三三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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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民国25年1月30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1194 页 | |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 第 3、311 条 ( 24.01.01 ) |
法人为被害人时,得由其代表人提起自诉 (参照院字第五三三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