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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辨讹类(下)

布帆无恙之讹

今人赠远辄曰“布帆无恙”。按《晋书•顾恺之传》尝因假还,殷仲堪借以布帆,至破冢遭风。恺之与殷书云:“地名破冢,真破冢而出。行人安稳,布帆无恙。”是谓帆无恙,非谓人无恙也。

汉文短丧之讹

羊祜曰:“汉文除三年丧,毁礼伤义。”司马光曰:“汉文师心不学,变古坏礼。”皆罪文帝而大谬者。按文帝谦仁,不欲以身后烦吏民服丧,故以日易月,遗诏甚明。胡寅谓遗诏所谕吏民耳,太子岂吏民哉?而景帝冒用此文,自短三年之制,其过在景帝,不在文帝也。刘公父云:“汉文哀诏断自已葬之后,其未葬之前则服斩衰,自崩至葬已百馀日,如未葬则服不除。《翟方进传》‘后母终,既葬三十六日,起视事’,此其证也。说者遂以日易月而不通计葬之日月,皆大谬也。”颜师古曰:“文帝哀诏所云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者,皆自率己意而为之,非有取于《周礼》也。三年之丧止二十七月,无三十六月之文,乌得有以日易月之说哉?况纤者,禫也,禫无七月之说,纤安得有七日哉?”

鲁无篡弑之讹

相传齐有篡弑之臣,鲁无篡弑之臣,为周公所先知。然伯禽之孙氵费弑幽公而自立,见《史记•鲁世家》;其他羽父弑隐,圉人贼般,见《左传》者更不一而足。

赠策之讹

焦弱侯《笔乘》云:“绕朝所赠之策,方策也。”李白诗云:“临行赠汝绕朝鞭”,以策为鞭,误矣。

下属称卑职之讹

《元文类》陈天祥奏卢世荣奸邪曰:“卑职等在内外百司之间,伺察非违,知无不纠。”又《河渠志》泰定四年御史台言“都水监立南北闸,各阔九尺,二百料下船梁头八尺五寸,可以入闸。愚民嗜利无限,改造添仓长船至百十尺,计五六百料,入至闸内,不能回转。今卑职至真州问造船头,称过闸梁头八尺五寸船,该长六丈五尺,计二百料。由是参详,宜于闸岸立石则,验其长短”云云。是卑职者,乃臣下对君之称,非所宜称于上官也。

余忠宣公之讹

辽、金、元史于人姓名,字少者合姓名以书之,字多者则书名,而后以姓书于下。后人不知其故,但摘取其名之第一字为姓,如称唐兀馀阙为余忠宣公,谬矣。或以余为佘之讹,应读蛇,则升庵先生固已辨之,古无佘字。钱辛楣云:“唐兀即西夏也,其人往往有姓,与他部落不同。”忠宣姓佘无明证,然宋濂已称之矣。

韩文公服金石之讹

孔毅夫《杂说》称退之晚年服金石药致死,引香山诗“退之服硫黄,一病讫不痊”为证。吕汲公辨之云:“卫中立字退之,饵金石求不死,反死。中立与香山交好,非韩退之也。韩公之痛诋金石,见李虚中诸人墓志矣,岂有身反服之之理?”

秦良玉拔刀断袖之讹

《竹诗话》曰:野纪秦良玉征播州立功,有男妾数十人。李长祥为辨诬云:“绵州知州陆逊之按营时,良玉冠带佩刀出见,酒数巡,逊之误曳其袖,良玉取佩刀断之,其严洁如此。”汪太史韩门驳之,云:“良玉征播乃万历二十七年事,陆逊之按营乃崇祯十三年事,相隔四十二年。征播时良玉年必在二十左右,又四十年则已六十馀岁人矣,何嫌之避而必以刀断袖为!帅领兵岂得旁无男子?如《二申野录》、《蛮司合志》等书,诬以男妾,岂所谓知人论世者乎!”

邓通谮贾生之讹

宋景文云:“贾生思周鬼神,不能救邓通之谮。”王伯厚以为史无此语。按此语本《风俗通》,应劭《风俗通义》云“贾生与邓通俱侍中,同位,数廷讥之,因是文帝迁生为长沙太傅”云云,此误也。邓自黄头郎至为上大夫,《汉书》虽不载其年月,而其寄生人家则在景帝时,其显贵应在文帝末年。而贾生自文帝初立,即因廷尉吴公之言,召为博士,迁大中大夫。文帝十一年梁王薨,十二年谊卒。卒后四年,帝思谊言,齐齐悼惠王子六人,此是十六年五月事。又十一年文帝崩。想邓通尊显必在此十一年间,则贾生之死久矣,安得有邓通之谮哉?此说本于汪师韩先生。

昌黎轻崔群之讹

韦绚《嘉话录》有云“韩十八愈轻薄,谓李程曰:‘崔同年群真聪明,往还二十年,不曾说著文章。’盖轻之”云云。按韩集中与崔书极其钦服,有“辉光日新”之语;诗则有《和崔舍人咏月二十韵》、《游青龙寺赠崔补阙》等;作欧阳詹哀词,独书一通与崔群。投赠如此,岂得谓不说及文章乎?

梁山泊之讹

俗传宋江三十六人据梁山泊,此误也。按《徽宗本纪》、侯蒙、张叔夜两传纪江事者,并无据梁山泊之说。惟《蒲宗孟传》言梁山泺多盗,宗孟痛治之,虽小偷必断其足,盗虽衰止而所杀甚多。孙公《谈圃》云“蒲宗孟知郓州,有盗黄麻胡依粱山泺为患”云云,此是神宗时事,与宋江之起事宣和者,已相隔数十年矣。

学宫祀文昌魁星之讹

学宫之祀文昌魁星,非礼也,明弘治时有拆毁之令,来及施行。按《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此不过浮称之词,并非实指星象。《史记》云:“斗魁戴筐六星文昌宫。”是则兼上将、次将、贵相、司命、司中、司禄诸星而合成一宫,其义取诸宫室,非主文学也。故汉之尚书省比之文昌天府,魏之正殿曰文昌殿。唐人或以命名,如段成式、张籍俱号文昌。宋人以之名书,庞元英在尚书省记所见闻,号《文昌杂录》。道家不知二字之解,妄以文为文章,昌为昌盛;又不知司命不过六星之一,而谓文昌独司文人之命;又附会以为即《诗》之“张仲孝友”,再转为梓潼神张恶子。李义山《张恶子庙》诗有“如意赠姚苌” 之句,盖本《成都志》也,志称张恶子生于越巂,见灵于姚苌,苌为立庙。唐僖宗入蜀,神于雾中迎谒,僖宗脱佩剑赠之,王铎、萧遘有诗刊石。王氏《见闻记》谓文昌生于晋时,张氏跨驴栖蜀之梓潼,又化蛇裂石以压五丁。王弇州《委宛馀编》云:“文昌,黄帝之子,名军。始造弦,再摄医官,服事周公。投胎于张无忌家,生仲,为幽王所𨠄,化为赵王如意,作蛇报仇,啖吕产之后身,沉其一县,今所谓陷河是也。”又以文昌宫在北斗魁上,别为南斗,遂以魁与文昌并祀,不知北斗七星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有魁有杓,是魁非一星之名。《说文》:“魁,羹斗也。”《原涉传》师古曰:“魁者,斗之所用盛而杓之本也。”《甘氏星经》所谓八魁七星者,在北落东南,乃主兽之官,与文学无与也。《日知录》辨魁乃奎之讹,则《史记•天文志》“奎曰封豕,为沟渎。一曰天豕,主武库”,尤于文学无与矣。所以讹者,林灵素以东坡为奎宿,《路史》云“苍颉观奎星图曲之形而造字”,大概奎星主文之说自宋始耳。

张骞乘槎之讹

杜诗“乘槎消息近,无处问张骞”,此沿世俗所传张骞乘槎事也。然宋之问诗云“还将织女支机石,重访成都卖卜人”,是明用《荆楚岁时记》织女教问严君平事矣。独不知君平为王莽时人,张骞乃武帝时入,相去将及百年乎?

郢曲之讹

今人称曲之高者曰“郢曲”,此误也。宋玉曰“客有歌于郢中者”,则歌者非郢人也。又曰“下里巴人,国中属和者数千人;阳春白雪,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征,则和者不过数人”,是郢之人能和下曲而不能和妙曲也。以其所不能者名其俗,不亦讹乎!

竹箭之讹

沈存中曰:“古云东南之美,有会稽之竹箭焉,竹自竹,箭自箭,盖二物也。今采竹以为矢,混而一之,误矣。”

奚斯作《鲁颂》之讹

《鲁颂》云:“新庙奕奕,奚斯所作。”盖言奚斯作庙,非作颂也。王延寿《灵光殿赋》云“奚斯颂僖,歌其露寝”,误矣,颜师古曾驳正之。

流离之讹、琐尾之讹

毛诗》“流离之子”,郑注:“流离,鸟名也。”今讹以为离散之词,犹之狼狈,兽名也,今讹以为困顿之词。“琐尾”二字,郑笺“美好也”,今亦讹为困顿之词。

盘庚改国号之讹

《书》称“盘庚迁于殷”,不闻改国号曰殷也。司马贞《史记索隐》云:“契始封商,盘庚迁殷,遂为天下号。”亦云天下称之,犹之魏都梁称梁王,韩都郑称郑王云尔,非云盘庚自称也。《竹书》夏帝芒三十三年,商侯迁于殷,国号称殷。孔甲九年,殷后复归于商丘,又称商,非至盘庚才称殷也。惟金履祥《通鉴》竟直书盘庚改国号曰殷,误矣。武丁在盘庚三传以后,作《说命》尚曰“有商”。商颂《那》、《烈祖》、《长发》俱称商。武王伐纣,必曰“商王受”,曰“商郊”,曰“来自商”。父师之命亦曰“商其有灾”,“商其沦丧”。俱不称殷也。其见于《诗》者,曰“自彼殷商”,曰“咨女殷商”,则将二字双言之,犹言蜀汉云尔,其非盘庚改号也明矣。或曰:“《盘庚》中篇有‘殷僻大虐’之词,何也?”曰:“《尔雅》:‘殷,中也。’承古我前后而言,《孔传》作殷家解,蔡沈注非之,是矣。”

末下盐豉之讹

陆机云:“千里莼羹,末下盐豉。”末下者,地名也,故举食物以答人之问。东坡诗“肯将盐豉下莼羹”,是以“末下”为“未下”也,误矣。严道甫曰: “千里,湖名,即石臼湖;末下,即秣陵也。”杨诚斋向人乞配盐菽,人不解,乃捡《礼部韵略》,“豉”下注云:“配盐幽菽也,见《说文》。”

商金,银之讹

今骨董家铜器有镶金,银者,号称“商金”、“商银”。商之为言鸧也,郑笺所谓“鸧,金饰貌”是也,乃嵌镶之义。

黄花之讹

张翰诗“黄花若散金”,菜花也,故通首皆言春景。宋真宗出此题而举子误以为菊,乃被黜。

古人自序家世之讹

扬子云自序以晋之食采于扬者为氏,因以为宗。谓扬侯以晋六卿之逼故逃于楚,与《左氏》遂灭羊舌氏之说不合,故颜监讥其乖谬。魏收自序魏无知传子均,均子恢,恢子彦,彦子歆,歆子悦。是悦乃无知五世孙也,而云“李孝伯以女妻之”,孝伯在太武之世,隔汉初五百馀年矣,天下岂有以百年为一世者乎?白居易自序以春秋白公胜为祖,以白乙丙为宗。不知考《左氏》白乙丙乃鲁僖公时人,白公胜乃鲁哀公时人,相隔二百年矣,岂有宗乃在前祖反生后者乎?班孟坚远引斗谷於菟,沈休文远引实沈,台骀,恐与熊安生之认熊光、郭崇韬之哭子仪,均不免于附会。

司业之讹

业者,栒虡也,大板也。学中不奏乐,则司业之名误矣。近世给事中不司官监,司马不掌兵,太常寺不掌音乐,皆此类也。朱子居丧好读书,人讥之,以为大功废业,朱子曰:“业,大板也。废业者,谓不听乐之谓,非不读书也。”

量移之讹

唐人远方遇赦,得改近地,号曰“量移”。白香山诗曰:“一旦失恩先左降,三年随例未量移。”开元二十七年大赦天下,左降官量移近处。今以称升迁,误矣。

唐人诗用昭阳之讹

唐耿纬《长门怨》云“闻道昭阳宴”,杨衡云“望断昭阳信不来”,刘缓云“愁心和雨到昭阳。”按昭阳为成帝时赵氏姊妹所居,与武帝之陈后长门无涉。

今人称太翁之讹

太翁者,曾孙称祖之名。《南史》齐高帝镊白须,昭业五岁侍侧,问:“我谁也?”曰:“太翁。”帝曰:“安有为人作曾祖,而犹镊白者乎?”今人称人父为“太翁”,误矣。

今人称三教之讹

白虎通》:“王者设三教何也?将欲反正道也。三正有失,故立三教以相指授。夏尚忠,其失野,救野以敬;殷尚质,其失鬼,救之以文;周尚文,其失薄,救之以忠。”此三教也,今以儒、释、道为三教,误矣。

称婿为布袋之讹

今俗称女婿为“布袋”。按孙氏《日抄》云:“宋冯布赘于外舅孙庆家,孙家有事,辄曰令布代之。俗遂讹婿为布袋。”

子贵称封君之讹

史记•平准书》“封君皆仰首仰给”,又“令封君以下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马”。《易林》:“多获得福,富于封君。”此皆谓身有封邑之君,若公侯是也。今以子贵应受封而称,误矣。

短褐之讹

《史记•秦本纪》“寒者利短褐”,《贡禹传》“短褐不完”。《玉篇》:“短音竖,敝衣襦也。”今通言短褐,误矣。然扬子《方言》“襜褕,自关而西其短者谓之短褐”,则言短褐未为不可。

星士称算命之讹

《汉书•律历志》:“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师古注云:“《逸书》也,言王者先立算数以命百事也。”今以星士推年庚为算命,误矣。

火头之讹

《南史•何承天传》:“东方朔发愤于侏儒,遂与火头仓子禀赐不殊。”此火头指执炊者而言,俗称失火之家为火头,误矣。

堪舆之讹

汉书•艺文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扬雄《甘泉赋》“屠堪舆以壁垒”注云:“堪舆,天地总名也。”又引《淮南子》许慎注曰:“堪,天道也;舆,地道也。”《周礼疏》引《堪舆经》黄帝问天老事,似言历象之书。《史记•日者传》以堪舆为占家之一。是堪舆非形家言也,今称看地理者曰“堪舆”,误矣。

刑天之讹

山海经》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乃以乳为目而舞干戚。按颜师古等慈寺碑云:“念刑夭之魂,久沦长夜。”是“夭”字,非“天”字。

入国见小君之讹

朱子注“子见南子”云:“大夫入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此说并无证据。《穀梁》曰:“礼,大夫不见夫人。”《仪礼》大夫聘于同姓之国,夫人使人劳以二竹簋。皆非见小君礼也。惟《左氏》庄公三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此见小君之礼,然亦只言本国大夫耳。

西京无太学之讹

晋灼曰:“西京无太学。”吴仁杰曰:“太学始于元朔二年,《儒林传》诏太常置博士弟子;董仲舒对策,愿兴太学以养天下之士;《文翁传》武帝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鲍宣传》宣坐闭拒使者下狱,博士弟子济南王咸举幡太学,为讼其冤。安得云西京无太学?”余按荀悦《汉纪》亦云武帝始建太学。成帝时,或言:“孔子布衣养弟子三千人,今天子太学,何乃不如布衣?”是亦西京有太学之证。晋灼所云,因汉时习射者多诣曲台行礼,故疑有曲台而无太学耳。

程婴匿赵孤之讹

洪容斋《随笔》:“《春秋》成公八年书杀赵同、赵括,十年书晋景公卒,相去仅二年,《史记》乃有‘屠岸贾欲灭赵氏,程婴、公孙杵臼共匿赵孤,十五年景公复立赵氏’说之。以年世考之,则是景公卒后厉公立八年,悼公又立五年矣,其乖妄如是。”

赵注丑类之讹

《孟子》“西子蒙不洁”章注:“恶人,丑类者。”赵氏必本是丑<豸页>,以形近而讹为类。

朝奉之讹

今新安人呼持钱人为“朝奉”,误也。宋太宗改唐朝议郎为朝奉郎。苏魏公平生荐人最多,惟孟安朝奉岁以双井一瓮为饷,见《宋稗类抄》。

内阁中书之讹

《阮亭笔记》曰:“唐、宋以来,中书省为宰相之署。今内阁中书舍人尚沿古中书舍人之旧名,官衔应称中书舍人。每见乡会试录列衔止云内阁中书,则是以古署名为官称矣。”

参官之讹

俗以劾官为参官,按《玉篇》:“参,相谒也。”故《国策》曰“臣之义不参拜”是也。又《韵会》:“三相参为参,伍相伍为伍。”故《左传》“自参以上”,《周礼》“设其参”,皆谓三相参也。官名参军、参谋,参知政事,皆此义也。因古人劾去一官,必相参谋而后劾之,今遂去一劾字,单用参字,讹矣。以三相参为参而曰持参,则又讹中之讹矣。

三多称祝之讹

《庄子•天地篇》华封人祝尧曰“使圣人富,使圣人寿,使圣人多男”,无三多之文;尧辞之则曰“多富多事,多寿多辱,多男多累”,方有三多之文。是三多非吉语也,安得以之称祝耶?

弟子称高足之讹

今人称人弟子为贵高足,本《世说新语》:“郑康成在马融门下,三年不得相见,高足弟子传授而已。”言融不能亲教,使高弟传授之耳。然颜师古注《高祖本纪》云:“凡乘传者,四马高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乘传。”是“高足”二字在汉时以名马,而竟以之称弟子,《世说》先误矣。

印章称图书之讹

都穆《听雨记谈》云:“前代有某氏图书之记,盖以识图画书籍也。今刻私印亦曰图书,误矣。金天会三年得宋内府图书之印,疑后人误称私印而以为图书之始。《王制》‘圭璧金璋’,正义云:‘皇氏以为用金为印。’璋今人只作‘章’字。”

哀词非可用之于平辈

晋挚仲洽曰:“凡作哀词者,皆施于童殇夭折、不以寿终之人,非平交所可用,况尊长乎?”

《左氏》“万者二人”之讹

周林汲太史云:“《左氏》昭二十五年,‘万者主人’,当作‘二八’。鲁自隐公考仲子之宫始用六羽,其群公之庙必皆用六佾可知。季氏卿也,舞用四佾,令又取襄庙四佾而为佾,故惟有二八在。郑赂晋悼公女乐二八,而悼公分一八以赐魏绛。秦之遗戎王,亦以女乐二八。是知乐不分雅俗,皆以八人为佾也。”

《左氏》“赋一鼓铁”之讹

铁当作锺,锺、鼓皆量名,一乃齐壹之义。毁其不齐者,更铸以给焉,又取其馀,以为铸刑鼎之用也。古人铸鼎用铜不用铁,杜氏乃云“鼓为鼓橐之鼓”,凡铸锺鼎谁非鼓橐者耶?此亦林汲太史之说。

焦山周鼎、西湖寿亭侯印、灵谷寺景阳锺之讹

予过焦山,观周鼎,篆文软弱,绿沁浮黯,信其必非三代物也。相传真鼎被严世蕃取去,而以赝者易之,其信然欤!西湖关帝庙寿亭侯印乃粗杠头耳,非印也。四方中空,为古饰车之物。今陕中出土者动以百计,玉质租恶,价亦不贵,不知何时何人为刻“寿亭侯印”四字其上。按《容斋五笔》叙寿亭侯印共有三处:一得之于洞庭渔者,有一纽西环,存荆门玉泉关庙中;一得之于复州宝相院大树下,环背俱有文,称“汉建安二十年寿亭侯印”,留在藏库;一邵州守黄叔启买一纽于郡人张氏,其文正同,而无系环。容斋以为皆伪物也,汉寿乃蜀地名,即以封云长,不应去汉字,其大又比他汉印倍之,可疑也。宋之三印尚伪,况湖庙物耶?相传金陵灵谷寺有景阳锺,予往视之,书“至正七年”年号,可发一笑。

伯夷叩马之讹

王荆公有《伯夷论》,明王直有《夷齐十辨》,皆痛驳叩马之说,最为明快;然皆以意断,非考实也。余按《吕氏春秋》载伯夷就养于文王,行至岐阳而文王殁。武王使叔旦盟胶鬲于四内,使召公盟微子于共头,奉以桑林,私以孟诸,为三书同辞,血之以牲,埋于共头之下。夷齐闻而笑之,乃饿于首阳。此一段可证《史记》之非。宋吴仁杰谓夷齐谏武王迁鼎,非谏伐商,引《左氏》臧僖伯之言为证,亦殊有理。须知《左传》、《吕览》俱在《史记》之前。

贤昆玉之讹

《梁史》王铨与弟锡孝行齐名,人曰:“铨、锡二王,金昆玉友。”昆指兄,友指弟也。今称人兄弟曰“贤昆玉”,似有脱误。

恭王妃通小吏牛金之讹

《网鉴》有“恭王妃通小吏牛金,生元帝”之说,按《晋书•元帝纪》:初,《玄石图》有牛继马后之说,宣帝深忌牛氏,遂为二榼贮酒,帝先饮佳者,以鸩酒毒其将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竟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网鉴》以通妃者即牛金,误矣。此事涑水《通鉴》本不载,载《晋史赞》中。

《曹娥传》婆娑神之讹

《后汉书•孝女曹娥传》云“娥父曹盱,为巫祝,五月五日于县江迎婆娑神,溺死”云云。按邯郸淳曹娥碑文“盱能抚节安歌,婆娑乐神,以汉安二年五月迎伍君,逆涛而上,为水所淹”云云,是盱所迎之神为伍君;其曰“婆娑乐神”,婆娑,舞貌也。范氐乃以婆娑为神号,岂不爽欤?邯郸氏碑文在《范史》之前,范氏想亦据碑作史,特未审谛耳。此一条周青原舍人所言。

孝女叔先雄之讹

《后汉书》“孝女叔先雄”,姓名俱误。按常璩《华阳国志》称先尼和之女络,句符(县名)人。又曰淑媛则有吴几、先络等。《水经注》引《益都耆旧传》:“蜀中谚曰:‘符有先络,僰道有张帛。’”盖此女姓先名络也。何义门谓女而名雄,无义理。盖络与雒相似,雄乃雒之讹也。《范史》称“叔先雄”,殆沿干宝《搜神记》之误。按《搜神记》称犍为叔先泥和,其女雄,以叔先为复姓。《广韵》注遂谓叔先复姓,皆沿误耳。又按常氏所称符县即今合江县,常氏以赵魏先周为江阳著姓。《四川志》:“合江有先氏岩,为唐时神童先汪读书处。”蜀中未有叔先复姓之人也。《困学纪闻》以叔先雄为光终,光与先相似,终与络相似,亦系先络之讹。此一条吴公省钦督学蜀中所记。

婶母非世母

《礼》期丧章用言“世父母”、“叔父母”,世父母者,伯父、伯母也;叔父母者,叔父、叔母也。《匡谬正俗》以婶为世母之切音,何也?

别字非古

别字乃可有可无之称,黄东发言史卫王子弟与赵制直子弟徜徉东园,无可矫作,乃制造“云麓”、“十洲”等字以自夸,皆纨袴习气,不可为训。今并其某庵、某斋,而再易为某翁、某老,则尤悖矣。《杂记》“附于殇称阳童某甫”,此死者不祥之称,姜西溟答冯元公书亦言之甚详。

细君非妻

《方朔传》有“归遗细君”之说,今人以为妻之通称。至按颜注:“细君,方朔妻名。”《西域传》:“汉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乌孙。”又东樊崇字细君,又光武时刘植弟亦名歆,字细君。

夭非童殇

古者死非正命,皆谓之夭。《汉书》龚胜七十九岁避王莽之召,不食死,老父来哭曰:“嗟哉龚生!夭其天年。”宰孔议晋献公曰:“君子失心,鲜不夭昏。”《养生经》天老语黄帝曰:“下寿八十,不及此者皆讶之夭。”

羊后非羊祜女

世相传晋惠帝后羊氏失节刘曜,为太传羞。按《晋书》羊后父羊玄之,并非祜也。

伏猎侍郎似误而非误

李林甫写“伏腊”为“伏猎”,人多笑之。按《风俗通》云:“腊者,猎也,言猎禽以祭也。”则林甫不为讹矣。《玉烛实册》云:“腊祭祖,蜡祭百神。”

女娲非女

司马贞注《史记•三皇本纪》云:“女娲以男子为帝,代伏羲而兴,非女也。”

今志书非古志书

《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外史掌四方之志”,似乎志书所自起;然古人称志甚多,而皆非若今之府志、县志也。《左氏》狼覃曰“周志有之”,臾骈曰“吾闻前志有之”,季文子称“史佚之志”,郑子皮称“仲虺之志”,此不过记言记事之书,即《孟子》所谓“于传有之”之“传”耳。班固《汉书》有《地理志》、《沟洫志》,为史中一体,与表、传分列,此则今郡、县志书之滥觞。

媵非妾

伊尹为夏之媵臣。《左氏》秦执井伯以媵秦穆姬。戴氏《鼠璞》以为媵者,今之送亲者也,非妾也。

提封非堤封

凡言提封者,谓提举封疆大数以为率耳,后人不晓,误提为堤。堤防之堤,丁奚反,今误读为大奚反。此说见颜师古《匡谬正俗》。

继室非继娶

古继室续娶,乃侧室之称,即娣姒也,长妾也。若继室为续娶,则鲁隐公当立之至矣。齐景公使晏子请继室于晋,以为续娶,然少姜在晋本非夫人,但有宠耳。犹之侧室,乃嫡子以外之众子,虽嫡母所生,亦侧室也。故师服曰:“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

紫荷非荷包

紫荷者,似紫为夹囊服外,加于左肩。周迁云是周公负成王之服,一名契囊,见张晏注《丙吉传》。《宋书•礼志》:“朝服肩上有紫生袷囊,缀之朝服外,呼曰紫荷,以盛奏章。”是紫荷非今荷包矣。惟《三国志》所云“曹操好佩小鞶囊及手巾细物”,《文献通考》云“汉世著鞶囊者,侧在腰间,谓之旁囊”,此则今之荷包矣。宋吴舍人谢启云“红药翻阶,紫荷持橐”,刘伟明诗曰“西清寓直荷为橐,左蜀宣风绣作衣”,皆用《南史•刘杳传》事而与荷包无涉。

厕非溷

汉书》注厕为溷,程氏《演繁露》以为在两物之间名厕。汉文帝居灞上,临厕,使慎夫人鼓瑟。韦昭曰:“高岸夹水为厕。”故“豫让报仇,入襄子之厕”,“贾姬如厕”,皆非溷也。

世妇非妃

魏了翁《古今考》称二十七世妇者,乃先世御女之老而无子者,命之在宫中掌事,不在进御之列。九嫔、九御五日一见,王后无夕不见。五日一洗沐,则一嫔与其御进,四十九日而九嫔、九御见毕。其说似与康成异。又李氏《杂记》云:“士大夫之妇,未受命曰内子,既受命曰世妇。”

冠氄非鸟

颜师古《匡谬正俗》云:“《逸礼记》:‘知天者冠氄。’氄鸟知天,郑子华好聚氄冠,盖喜观天文而聚术士也,故诱而杀之,非《左氏》所云‘服之不衷’也。《后汉•舆服志》云‘知天者冠述’,述,通天冠前展筒也。氄音聿,亦有述音。”

牛衣非牛

王章与妻卧牛衣中,牛衣,师古注:“以乱麻为之,号龙具。”非牛皮也。

羊车非羊

郑注《周礼》:“羊车,善车也,若今定张车。”非羊所牵也,大车为柏车,小车为羊车。然晋宫人以盐汁洒地,竹叶引羊,则明是羊所驾之车矣。《隋书•礼仪志》:“炀帝置羊车小史,驾果下马,其小如羊。”是又以马为羊也。晋羊琇乘羊车,为司隶刘毅所劾。

楚歌非楚

如淳注:“楚歌,鸡鸣歌也,非楚人所歌也。”然高帝谓戚夫人“若为吾楚歌,吾为若楚舞”,明是楚人之歌矣。

阿堵非钱、宁馨非佳、轩渠非笑

王衍不名钱,谓妻曰“将去阿堵”,阿堵者,犹云这物也。山涛曰“何物老妪,生宁馨儿”,宁馨者,犹云那样也。《蓟子训传》“儿见父母,轩渠笑悦,欲往就之”,轩渠者,开怀畅适之态,非笑也。今人皆误用。

龙阳君、郑樱桃俱非男宠

《国策》鲍注:“龙阳君,幸臣也。”吴师道正之曰:“是幸姬,非幸臣也。‘前鱼’者,即《易经》‘宫人贯鱼’之义。魏王令曰:‘敢进美人者族’,幸臣无进理,美人之称,非幸姬而何?不得以楚之安陵为比。”崔鸿《十六国春秋》半袭《晋书•载记》中语,独郑樱桃则云“是郑世达家女姬,石虎惑之,有专房之宠”,与《载记》云樱桃是男宠不合。

随非走、色丝非绝、导非导官之导

隋文帝恶“随”字为走,故改为“隋”,不知随字从辵,辵,安步;改“隋”字,,隋乃裂肉也,自取不祥。蔡邕以色丝为“绝”,不知“绝”字糸旁为刀,刀下为巴,音节,非色也。颜之推笑许纯儒,解“导” 字为禾,则相如《封禅文》“导一茎六穗于庖”下当云“麟双觡共抵之兽”,不成文义。故之推解导为导官之导,作“择”字解。不知此亦非也,相如之意如许氏说,以云禾耶,则有一茎六穗于庖矣;以言牺耶,则有双觡共抵之兽矣。徐楚金《说文系传》解之最明。

莫愁非女

宋曾三异云:莫愁乃古男子,神仙隐逸者流,非女子也。见刘向《列仙传》:“楚之石城有莫愁石,象男子衣冠,甚伟。”

一金非一两

今人以一金为一两,非也。按《国策》“公孙闬使人操十金卜于市”,高诱注:“二十两为一金。”臣瓒曰:“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

一匹非一端

今人以一匹为一端,误矣。按《左氏》注:“币二端为一雨,二两为一匹。”《曾子问》注:“丈八尺为一端。”《周礼》“媒氏入币,纯帛毋过五两”,注:“五两,十端也。”所云“两”者,取匹偶之义。

南向非尊

古人以东向为尊,《鸿门宴》:“项王东向坐,亚父南向坐。”郭隗谓燕昭王曰:“今王将东向坐,目指气使以求臣,则厕役之才至。”田鼢以为汉相尊,自坐东向,而令其兄坐南向。韩信得广武君,令东向坐,而己西向事之。至于南向者,是听治则然,非以为尊。故孔子庙像汉、晋皆东向,开元二十七年始迁神于南面。宋程师孟使辽,辽主命席,迎者南向,涿州官西向,使师孟东向。师孟以为卑,力争之,自日中以至于夕,误矣。

免非服

郑注“袒免”以布广一寸,从顶而前交于额,又向后绕于髻也。程氏《演繁露》以为免者,解除之义,吉冠也,盖即免冠之免,《曲礼》曰“冠毋免,劳毋袒”,正是袒免之义。又《记》曰:“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男子免而妇人{髟巫},是始死未成丧之服,哀踊则必袒,袒则必免,非别有免之制也。

王嫱非名

王嫱,嫱,官也,嫔妃之称,非昭君之名,见《辨古绿》。

妲己非名

《匡谬正俗》云:“妲者,妃号也;己者,干支甲乙之称。称己者,当是妃位第六人也。”

孙膑卫辄非名

膑,刖刑也,孙子为庞涓所刑,因以为名。辄,两足不能相过也,齐谓之綦,卫谓之辄,见《穀梁》。卫辄乃灵公之兄,《左传》作絷,非出公辄也。

丁外人非名

汉书》“丁外人”,外人者,盖公主所私之外夫,犹云高帝外妇是也,非其名也。

笙歌非乐

《魏书•礼志》曰:“徒歌曰谣,徒吹曰和,比音而乐之,及于干戚羽毛谓之乐。”然则素琴以示终,笙歌以告哀,不可谓之乐也。《宋•王黼传》遭钦圣之丧,犹召乐妓舞而不歌,号曰哑乐,尤悖。

自号愚鲁拙钝之非

元儒刘因曰:“近世士大夫好以愚拙鲁钝、人所不足之词以自号,彼其人非真有是也,亦非谦也。彼盖持老氏之说,以为天下古今必如是而后可以无营而近道,则择而取之,要亦归于自利而已。”先生此说,刺许鲁斋也。

阿奴非周谟小字

《晋书•列女传》周嵩谓母曰:“伯仁志大才短,非自全之道;惟阿奴碌碌,当在阿母目下耳。”阿奴,谟小字也。按《周𫖮传》弟嵩醉,以烛投𫖮,𫖮不以为忤,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夫嵩谓谟为阿奴,𫖮谓嵩亦云阿奴,岂有二人共一小字之理?盖阿奴者,尊长呼卑幼爱怜之词也。齐高帝临崩,执郁林王手曰:“阿奴若忆翁,当好作。”又郁林王将杀杨瑉之,谓何妃曰:“阿奴暂去。”又麦铁杖将度辽,谓其子曰“阿奴当备浅色黄衫”云云,皆以尊临卑,泛称男女,非周谟小字也。

以赀作官非捐纳

司马相如以赀为郎,颜师古注:“以家赀多得拜为郎。”非取其赀而予以郎也。张释之以赀为骑郎,如淳曰:“《汉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非取其五百万而予以骑郎也。韩绍真曰:“司马相如入赀为郎,自是入赀而后予官,非上之人因其家赀多而凭空拜为郎也。设如颜师古所注,则相如同时之卓王孙及茂陵、三辅诸富人,家赀百万,过于相如者多矣,不闻汉廷授之一秩一官者,何耶?而卜式之流亦何待入赀助边,而后问其肯为官耶?要之,诏民入粟拜爵,汉文十二年春三月已著为令矣,司马相如之入赀,自是遵例捐纳,如淳所注恐亦支离。”

百姓非黎民

《尧典》“平章百姓”,古注:“百姓,百官族姓也。”下云“黎民于变”,乃是民耳。黄帝之子得姓者才十三人,黎民安得有姓乎?

吕翁非吕洞宾

王弇州云:“《真仙通鉴•纯阳传》不当入卢生事,卢生所遇吕翁,开元间事,纯阳尚未生也。”按《宋史•陈抟传》关西人吕洞宾有剑术,百岁童颜。厉氏《宋诗纪事》考是唐德宗朝吕渭之孙,咸通中举进士不第,值黄巢乱,隐居终南山,时至陈抟之室。引《避暑录》、《蒙斋笔谈》诸书为据。然则洞宾与卢生所遇之吕翁,相隔百馀年矣。

司命非灶神

道家称灶神为东厨司命,此误也。按《祭法》王为群姓立七祀,诸侯五祀,其一曰司命。康成以为“小神,居人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汉制掌之荆巫,应劭云:“刻木长尺三寸,为人像,行者置箧中,居则作小屋,祠以春秋之月。”屈平作《九歌》分而为二,有少司命、大司命之称,其非灶神明矣。灶神始见《周礼》注:“颛顼氏有子曰黎,祀为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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