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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辨讹类(上)

小学之讹

《王制》“小学在公宫南之左”,诸侯世子之学,而士庶不与焉。八岁入学惟天子,诸侯则十三岁,见伏氏《书传》。洒扫应对,天子之子不习也。魏孝文立四门小学以藏书,又皆老儒,非幼童也。唐、宋所谓小学者,大都字书计算之事耳。朱子《小学》一书似专为童子起见,而中又参以性与天道之言,似与本义太远。

《孟子疏》之讹

孙奭《孟子疏》“伯夷目不视恶色”章引《史记》晋杀巫臣取夏姬事,今《史记》并无此文。考《左传》叔向娶夏姬之女,犹曰娶于申公巫臣氏,则夏姬未尝被夺矣。惟叔向之母有“杀三夫”之语,注谓御叔、连尹襄老、巫臣,亦因巫臣病死在夏姬之先耳。按朱子谓《孟子疏》乃邵武士人伪作,非宣公原本,其所引多不足信也。

四月称清和之讹

张平子《归田赋》“仲春令月,时和气清”,盖指二月也。小谢诗因之,故曰:“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今人删去“犹”字,而竟以四月为清和。

立春鞭土牛之讹

《月令》“出土牛”,示农耕之早晚。古制于国城南立土牛以示民,如立春在十二月望,则策牛者近前,示其农早也;立春在正月望,则策牛者在后,示其农晚也。今立春日州县制一土牛,以彩杖鞭之,既而碎之,义何居耶?

忌月之讹

今人上官任以正、五、九月为忌月,流俗相沿,不知何故。按《内典》天以大宝镜照四大部洲,此三月者,照南部洲时也,号“长斋月”,故宜修省耳,非忌月也。

玉堂称翰林之讹

今人动称翰林为金马玉堂。按汉武帝命文学之士待诏金马门,金马与文臣微有干涉。至于“玉堂”二字,宋玉《风赋》“徜徉中庭,比上玉堂”,早有玉堂之名;古乐府“黄金为君门,白玉为君堂”,泛称富贵之家也。按汉谷永对成帝曰:“抑损椒房玉堂之盛宠。”颜师古注:“椒房,皇后所居;玉堂,嬖幸之舍也。”《三辅皇图》曰:“未央宫有殿阁三十二,椒房玉堂在其中。”是玉堂乃宫闱妃嫔之所,与翰林无涉。或云汉有玉堂殿,为天上神仙璧记之所;又文翁讲授之地亦名玉堂。宋太宗淳化中,赐翰林“玉堂之署”四字,从此遂专属翰林矣。

《周易》之讹

夏曰《连山》,以艮为首;商曰《归藏》,以坤为首;周曰《周易》,以干为首。乾,天也。周匝四时,故曰《周易》,非周公之周也,见《五笔》。

道士之讹

《新序》介子推曰:“谒而得位,道士不居。”此与《京房传》所称道人,皆不过言有道之人,非道教也。《后汉书•第五伦传》“人称伦为道士”,《太霄经》谓“平王东迁洛邑,置道士七人”,此亦彼教附会之说。惟《汉•郊祀志》注、《汉宫阁疏》之“神明台,高五十丈,上有九宫,常置九天道士百人”,《元和郡县志》“楼观者,周大夫尹喜宅也,穆王召幽逸之人置为道士”,此则道教所始。然六朝以前僧俱称道人,如支道人、慧琳道人之类,不称僧也。

太牢、少牢之讹

《左氏》“秦改馆晋侯,馈七牢焉”,注云:“牛、羊、豕各为一牢。”太牢者,牛、羊、豕具也,今专以牛为太牢,误矣。少牢,羊、豕兼也,今专以羊为少牢,误矣。

嫦娥奔月之讹

月中嫦娥之说,始于《淮南子》及张平子《灵宪》。《三馀帖》云:“羿妻嫦娥奔月,羿思之,以米粉作团,呼而祭之,嫦娥遂归。今在月者乃结璘,非嫦娥也。”此小说家附会。嫦娥之始,其实因常仪占月而讹也。《吕氏春秋》“羲和占日,常仪占月”,皆官名也。《周礼》古“仪”、“娥”二字同音,《诗》“乐且有仪”叶“在彼中阿”,《太玄经》“各遵其仪”叶“不偏不颇”,汉碑凡“蓼莪”皆作“蓼仪”,是其证也。所谓奔月者,郝楚望曰:“《淮南•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恒娥窃以‘奔月’,当作‘坋肉’,死畜之肉以药坋之,可令复生。后世误作奔月耳。”此说见《通雅》,而所云“坋肉”之义,终不甚分明。张衡《灵宪》以恒为姮,唐避穆宗讳,改恒为常。杨升庵谓古者羲和占日,常仪占月,故曰嫦娥。《集韵》收姮字,列十七登。

韩湘之讹

世传韩文公之从子湘成仙,不知湘乃会昌三年进士,非好道者也。其好道者别是一族子,韩诗云:“击门者谁子?问言乃吾宗。自言有奇术,探妙知天工。”可证也。

萱草称母之讹

《珍珠船》言萱草,妓女也,人以比母,误矣。此说盖本魏人吴普《本草》。然《毛诗》“焉得萱草,言树之背”,注:“背,北堂也。”人盖因北堂而傅会于母也。《风土记》云:“妇人有妊,佩萱则生男,故谓之宜男草。”《西溪丛语》言今人多用北堂、萱堂于鳏居之人,以其花未尝双开故也。似与比母之义尚远。

今人承重之讹

承重者,因诸侯之传重、受重而讹也。所谓重者,封建之爵也。三代世爵传嫡不传庶,故《丧服传》有“父亡,为祖服三年”之文,为天子诸侯言之耳;此外士大夫并无长孙代父制服之文。今封建久亡,世爵又废,不知所传者何重耶?

今人丧位之讹

按丧礼未殓,主人坐于床东,众主人在后西面,妇人侠床东面。其拜宾则升降自西阶,即位于西阶东,南面拜之。既殡,居门外倚庐,惟朝夕哭乃入门而奠。其入门也,主人堂下直东序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宾继之。主人不在堂上,其时即位于堂,南上者惟妇人。然则今主人柩东拜伏之位,古人主妇之位也。此说见张稷若先生集中。

语录之讹

“语录”二字,见僧家《庞蕴语录》,非儒家言也。宋儒袭之,误矣。

雅量之讹

《汉志》“请上雅寿”,注:“雅,酒閜也。”即刘表酒器“三雅”之雅,盖群臣上雅爵以介寿耳,非云酒量大也。今称人善饮为雅量,误矣。

误空弮为空拳

《李陵传》“张空弮”,文颖注:“音眷,弓弩絭也,与同。”今称为空拳,误矣。

误形名为刑名

申韩形名之学,其法在审合形名,故曰“不知其名,复修其形”。今称为刑罚之刑,误矣。

八座之讹

《宋书》所云八座者,五尚书、二仆射、一令。《唐六典》曰:“后汉以令、仆射、六曹尚书为八座,今以二丞相、六尚书为八座,唐不置令。”考《宋书》、《六典》之言,是八座者,八省之官,非八人舁之而行之谓也,故六朝议事动下三公八座。南齐王融曰:“车前无八驺,何得称丈夫?”是则有类今所称八座之说。今所称八座者,想亦因杜少陵诗有“起居八座太夫人”之句而讹耶?

考亭之讹

考亭者,唐黄端公葬父建阳玉枕山,名其亭曰“望考亭”,以望先陇也。朱子之父卜居焉,故曰“考亭”。《文公家谱》“有邻人葬父,求题其亭,公书 ‘考亭’二字与之”。然则二字与公无涉,而今通称朱子为考亭,误矣。或曰:“朱子年六十一自崇安移居考亭,名精舍曰‘竹林’,以居学徒,奉先圣,后人遂掩其父而称之。”然亦非朱子所安也。

老泉之讹

老泉者,眉山苏氏茔有老人泉,子瞻取以自号,故子由《祭子瞻文》云:“老泉之山,归骨其旁。”而今人多指为其父明允之称,盖误于梅都官有老泉诗也。

花旦误称

今人称伶人女妆为花旦,误也。黄雪槎《青楼集》曰:“凡妓以墨点面者号花旦。”是女妓之名,非今之伶人也。《盐铁论》有“胡虫奇妲”之语,方密之以奇妲为小旦。余按《汉•郊祀志》乐人有伪饰女乐者,此乃今之小旦、花旦也。《庄岳委谈》云:“杂剧旦有数色,以墨点面谓之花旦。”是女妆亦可称花旦。

色叫误称

杭人卑幼见尊长,每曰必呼伯伯、叔叔,号曰“色叫”,误也。王得臣《尘史》曰:“宋人以事理不相当曰‘色叫’,本王德用语。”

再醮之讹

今人称再嫁为再醮者,误也。按《昏礼》“父醮子而命之”,注:“酌而不酬曰醮。”是醮主男子说也。《记》称“父醴女而俟迎者”云云,然则女子再嫁当曰再醴,不当曰再醮。《北齐书•羊烈传》:“烈家传素业,闺门修饰,为世所称,一门女不再醮。”此称“再醮”之始。

加级之讹

加级者,首级也,秦法每战斩一首献者,予一级,盖军功也。后世因他事亦加级矣。

棂星门之讹

程绵庄云:“孔子庙有棂星门,其误已久,不可不知。”按《诗经•小序》云:“《丝衣》,绎宾尸也。”高子曰:灵星之尸也。汉高祖始令天下祀灵星。《后汉书》注云:“灵星,天田星也,欲祭天者先祭灵星。”《风俗通》县令问主簿灵星在城东南何法,曰“惟灵星,所以在东南”者,亦不知也。《宋史•礼志》云:“仁宗天圣六年筑南郊坛外壝,周以短垣,置灵星门。”夫以郊坛外垣为灵星门者,所以象天之体,用之于圣庙,盖以尊天者尊圣也。其移用之始,始于宋《景定建康志》、《金陵新志》并言圣庙立灵星门。惟马端临《郊祀考》:皇帝太庙祭毕,进玉辂于太庙棂星门。从此《元志》亦以灵作棂,后人承而用之,则不知其义之所在矣。《晋史•天文志》云:“东方角二星为天关,其间天门也。左角为天田,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其北为太阴道。”盖天之三门也,与《后汉书》注语正相印证。俗儒曲解,以为养先于教,盖犹知棂之为灵也;或曰义取于疏通,则直以为窗棂之棂,误矣。

举人、进士之讹

举人者,举到之人。《唐•杨绾传》:“天宝十三载,试举人于勤政楼,登科者三人,绾为之首。”盖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不第则须再举。后世以举人为一定之名,误矣。进士者,乃诸科目中之一科耳,故试于礼部者,人人皆可谓之进士。放榜中式者曰“赐进士及第”,曰“赐进士出身”。后世必已登科而后谓之进士,误矣。古进士即举人,亦非若今之乡榜称举人,会榜称进士也。

科目、科甲之讹

俗混称进士为科目、科甲。按唐科最多,有大经、小经诸目,故曰科目,后世有科而无目矣。唐明经科有甲、乙、丙、丁之分,进士有甲、乙之分,后世有甲而无乙矣。惟副榜数名,犹是乙科。

卫出公祢祖之讹

卫出公辄拒蒯瞆而自立,不父其父,诚有之矣;至以灵公为祢,则三传并无明文。《论语》古注“必也正名乎”,谓正百事之名,非正父子之名也。未子以子贡有“夫子不为”主语,而遂以正名为正父子之名,误矣。

行李之讹

刘孝威《结客少年场》云:“少年李六郡。”李,使也。故《左氏》“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杜注:“李,使人也。”凡言信者,亦使人也。古乐府:“有信数寄书,无信长相忆。”今以行李为作客之衣装,误矣。

结发之讹

苏武诗“结发为夫妇”,泛称自幼之意,非指称结两人之发也。《李广传》“自结发与匈奴战”云云,盖泛言少年束发之意,非今所谓结发夫妻也。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合其髻曰“结发”,始于刘岳《书仪》。

司宫之讹

吴自牧《梦梁录》:“杭人呼厨者曰师公,至今杭人犹然。”按《仪礼》“司宫尊于两楹之间”,注云:“司宫即小宰,听酒人之成要者也。”疑杭人称厨者实本于此。自牧不读《仪礼》,改为师公,则邢子才所谓“既为汝师,又为汝公”者,与厨人无涉矣。

银数称钱之讹

钱是钱币之名,非数名也,古称铢不称钱。武德四年铸开元通宝钱,重二铢四累,积十钱重一两,得轻重大小之宜。所请二铢四累者,今一钱之重也。后人以其繁也,故易以“钱”字。《日知录》曰:“分乃度之名,非权之名;石本权之名,非斛之名。”然则今之称一分、一石者,亦误矣。

龙忌之讹

《东汉书》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介之推是日焚死,故民哀而禁之。”盖误于《新序》所载也。周举刺并州,虑民俗难晓,乃作书置子推庙,言“去火损民,非贤者意。宜宣示愚民,使还温食”。

李白轻杜甫之讹

人言李寄杜诗只《饭颗山》一首,以为轻甫。不知外有《沙丘城寄甫》一首,又有《尧祠赠杜补阙》一篇,安见白之轻甫也?

陶诗题甲子之讹

宋潜溪曰:人皆云陶渊明不肯用刘宋年号,故编诗但书甲子,此误也。陶诗中凡题甲子者十,皆是晋未亡时,最后丙辰,安帝尚存,琅琊王未立,安得先弃晋家年号乎?其自题甲子者,犹之今人编年纂诗,初无意见。

代宗之讹

明有嘉靖已号世宗矣,万历又追尊景帝曰代宗。阎百诗以为误也,代宗即世宗也,犹之真宗即元宗也。

女状元之讹

俗传黄崇嘏为女状元,按《十国春秋》崇嘏本传:崇嘏好男装,以失火系狱,献诗于邛州刺史周庠,庠奇其才,荐摄司户参军,胥吏畏服。庠爱其丰采,欲以女妻之,又献诗,有“幕府若容为坦腹,愿天速变作男儿”之句,庠始惊为女子,召见诘问,乃黄使君女也,幼失父母,与老妪同居。已而乞罢归,不知所终。今世俗讹称女状元者,以其献诗时自称乡贡进士故也。严冬友曰:“徐文长《四声猿》剧末一折为《女状元》,即崇嘏事,此俗称所始。”

疲癃之讹

今人以残病为疲癃,误也。服虔曰:“丈夫高不满六尺二寸者为疲癃。”

今人称姨母之讹

《礼》称母之姊妹曰“从母”,无姨母之称。《诗》称“邢侯之姨”,《左氏》蔡侯称息妫曰“吾姨也”,皆指妻之姊妹而言。然《朝野佥载》狄仁杰为相,侯问卢氏堂姨曰:“表弟有何愿?”卢曰:“老姨只一子,不欲令事女主。”则母之姊妹称姨,唐时已然。刘熙《释名》:“母之姊妹曰姨。”

无继室而称元配之讹

今人书铭混称元配某夫人,误也。按高澄遭太后忧,臣僚为立碑,欲题康王元妃之碑,张普惠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鲁大夫称元妃孟子,欲下与继室声子相对。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元字以别名位。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以谥配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氏’,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禭’,皆以谥配姓。古者妇人从夫谥,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之高事,岂容于定名之重而不称烈懿乎?”

鸡口牛后之讹

《国策》曰:“宁为鸡尸,不为牛从。”延笃注云:“尸,鸡中主也。从,牛之子也。”《颜氏家训》引之以驳鸡口之讹。然宋言敩《鸡鸣度关赋》:“念秦关之百二,难逞狼心;笑齐客之三千,不如鸡口。”陆龟蒙诗:“甘闲在鸡口,不贵封龙额。”则鸡口之讹久矣。

君苗姓应之讹

杨升庵《丹铅录》因应玚有与从弟君苗书,遂以君苗为姓应,不知玚与陆氏兄弟相隔百年,安得有“见兄文目烧笔砚”之语?按《陆清河集》云:“《登坛赋》未能成而崔君苗作之。”是君苗姓崔也。

韩文公称昌黎之讹

日知录》言昌黎地方有五,而皆非文公所生之处。《唐书》本传“公,邓州南阳人也。”公所以自称昌黎者,以远祖韩麒麟,《魏书》称是昌黎棘城人,唐人最重氏族,故称其本宗世望云尔。宋元丰七年因之遂封公为昌黎伯,皆非今之昌黎也。今之昌黎在永平府,金大定二十九年始立,本名广宁,契丹之定州俘户新置者也。

欧公为小姨夫之讹

按宋人诗话,欧公两娶于薛简肃,故有“旧女婿为新女婿,大姨夫作小姨夫”之句。按《薛公墓志》明载公五女,长适张奇,次适乔易从,次适王拱辰,次适欧,又次适王拱辰。然则为大小姨夫者,拱辰也。欧先娶于胥偃,续娶于薛公耳。

以度支称声部之讹

唐户部尚书下分四属: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仓部,四曰金部。是度支乃户部之一属耳,今统称户部为度支,误矣。

谢仙火之讹

宋时雷震天庆观,柱有倒书“谢仙火”三字。刘贡父引南方贾人客以火自名,一火犹一部也。此说殊非。按道书谢仙者,天雷部中神名。火者,是其所火也。今道家召之亦称谢仙火,误矣。犹如题名者曰“某人书”,“书”岂其名耶?

烹小鲜之讹

《老子》言“治大国若烹小鲜”,言烹小鱼者不事割鳞剖腹,意在简便耳,今人误为轻易之词。惟《宋史》吕蒙正告真宗曰:“《老子》称‘治大国若烹小鲜’,今之上封事者太多,陛下宜静以镇之。”此是本义。

教官称苜蓿之讹

唐开元中东宫官僚清淡,薛令之为左庶子,以诗自悼曰:“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盘中何所有?苜蓿上阑干。”盖是东宫詹事等官,非今之学博也。说见宋林洪《山家清供》。

教官称广文之讹

明皇爱郑虔之才,欲置左右,以不事事,更为置广文馆,以虔为博士。虔闻命,不知广文曹司何在,诉之宰相。宰相曰:“上增国学,置广文馆以居肾者,令后世言广文博士自君始,不亦美乎!”虔始就职。是广文者,乃明皇为虔特设之馆,非今之学官也。

莺迁之讹

今人称迁官曰“莺迁”,本《诗经》“迁于乔木”之义。按《伐木》章“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是“嘤”字,不是“莺”字,嘤乃鸟之鸣声耳。《绵蛮》、《黄鸟》当是莺,而又无“迁乔”字样。然唐人有《莺出谷》诗题,卢正道碑有“鸿渐于磐,莺迁于木”之文,别以嘤为莺,自唐已然。

㚻奸之讹

杨氏《正韵笺》:“律有‘㚻奸’之条,㚻音鸡,将男作女也。”今男淫为鸡奸,误矣。

宰相称阁老之讹

杜少陵有赠严阁老诗:“扈圣登黄阁,明公独妙年。”按严武为给事中,年才三十二。给事中属门下省,开元曰黄门省,故云黄阁。又《通鉴》王涯谓给事中郑肃、韩佽曰:“二阁老不用封敕。”盖唐人称给事中为阁者也。今以称宰相,误矣。《国史补》:唐宰相相呼曰“堂老”,两省相呼曰“阁老”。

忌偶年入学之讹

《闻见录》“俗有偶年入学之忌”,云出《李绘传》。余按《北齐书》:“李绘年六岁自愿入学,家人偶以年俗忌约而勿许,绘窃其姊笔牍用之,遂通《急就章》。”传中所云偶者,言偶然以年俗忌约而勿许,非忌偶年入学也。所云年俗忌,恰不知何忌。《北史•李浑传》言“绘家人以偶年俗忌,不令入学”,则偶年之说又似不讹,但不知两书何以不合。

生日称诞日之讹

《生民》之诗曰:“诞弥厥月。”《毛笺》:“诞,大也。弥,终也。”按此诗下有八“诞”字;“诞置之隘巷”、“诞置之平林”云云,朱子以诞字为发语之词,今安得以生日为诞日耶?

隶书称八分之讹

庾肩吾曰:“隶书,今之楷书也。”张怀瓘《六体书论》云:“隶书者,程邈造字皆真正,亦曰真书。”误以八分为隶自欧公《集古录》始。赵明诚跋大觉寺碑阴云:“古大觉寺碑阴题银青光录大夫韩毅隶书,盖楷字也。”

泮水称学宫之讹

戴氏《鼠璞》:“泮宫者,泮,鲁水也,非学宫也。”若以“泮水”为半水,则下文“泮林”岂是半林?况《鲁颂》“泮宫”诗,乃是僖公献馘演武之所,非尚文之地。

巡抚称抚军之讹

“抚军”二字见《左传》,狐突谏晋献公曰:“太子处则监国,出则抚军。”是太子之职也。今称巡抚为抚军,误矣。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在内司图书,一在外督部刺史,皆称中丞,今称巡抚曰中丞可也。

太史称翰林之讹

古之太史,今之钦天监也,非词林也,故史迁自言“近乎文史星卜之间”。今之词林,兼古之宫僚、礼官、著作郎、起居郎诸职,不得专称太史,此方密之之言。余按《隋书》文帝以史官属秘书省,或因此呼翰林为太史之滥觞欤?

门子之讹

今称府县侍茶者曰门子,误也。古称门子有二,而皆非今之门子。其一见《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以适子代父当门故也。其一见《左传》:“襄九年郑堵氏之乱,大夫诸司门子不顺。”《国语》:“晋悼公立百官,育门子。”注:“门子,大夫适子也。”《唐书•李德裕传》“吐蕃将妇人嫁与此州门子”,又“王智兴为徐州门子”,皆古之门子也。今之门子,古之县僮也。《梁书•沈瑀传》:“县南有豪族子弟为患,瑀召其老者为石头仓监,少者补县僮。”唐称左右为都公,盖取子都之义,是则今之门子矣。

孔安国献《古文尚书》遭巫蛊之讹

《班氏•艺文志》:《古文尚书》出孔子壁中,比今文多十六篇,孔安国得之,将献于朝,而以巫蛊事起,遂止。按《史记•孔子世家》:“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早卒。”巫蛊事起征和元年,其时《司马迁传》虽不载迁之卒否,而迁之序事至李广利降匈奴而止,则大概迁卒于征和初,而其书已云安国早卒,则安国何从遭巫蛊之事耶?

乐府之讹

乐府者,官署之名,其官有令,有音监,有游缴,见霍光、张放两传甚详。后因京房能知音乐,上使韦玄成问房于乐府。后人因其所采之诗而即名之曰乐府,误矣,见《律历志》。郭茂倩曰:“汉惠帝时夏侯宽为乐府令,武帝乃因之,立乐府采诗。有因声而造歌者,有因歌而造声者,有有声有词者,有无声无词者。”

男子称肃拜、凶礼称稽首之讹

沈冠云《与人论九拜书》曰:“肃训恭,恭拜者,屈膝拱手下地而但低头,以妇人首饰多,或怀孕难下其首,故为此拜。”今人以长揖为肃拜,或竟用诸简牍,误矣。《荀子》曰:“平衡曰拜。”杨倞注云:“平衡谓磬折,头与腰如衡之平。”下衡曰稽首,王拜天、臣拜君用之,吉拜也。今人用之于丧制,误矣。

省试之讹

省试者,尚书省之试,非乡试也。今之乡试,唐之洲试、宋之漕试也。今称乡试为省试,误矣,见《封氏闻见录》。

试帖之讹

唐明经先帖文,然后试。帖经之法,以所习经帖其两端,中留一行试之。毛西河以诗赋为试帖,误矣。然明经亦有试诗者,王贞白有《帖经日试宫中瑞莲诗》。

露布之讹

今人以露布为告凯旋之文,误也。按《后汉书》:中元元年,拜鲍昱为司隶校尉,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光武遣小黄门问昱有所怪否,曰:“臣闻故事通官文书不著姓,又当司徒露布,怪使司隶下书而著姓也。”帝报曰:“吾欲使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也。”注:“汉制书玺封,尚书令重封。惟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云云。是露布非专为武功设也。后世以武功成为夸耀,遂专以露布为奏凯之文,魏人笑王肃获三家村贼,亦复虚曳长缣,高张绢素是矣。或曰:《春秋• 元命苞》“文露沉,武器布”。奏凯之文名“露布”,义取诸此。

拟题之讹

今举子于场前揣主司所命题而预作之,号曰“拟题”。按宋何承天私造《铙歌》十五篇,不沿旧曲,而以己意咏之,号曰“拟题”,此二字之始。今以为士子揣摩之称,误矣。

九锡之讹

六经无九锡之说。《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则赐”,不过九命,非九锡也。惟汉元朔元年有司奏“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此二字初见之始。《礼纬•含文嘉》有九锡之说,曹操因而附会之,为六朝禅位之陋习。

纳采之讹

《士昏礼》所云“纳采”者,采择之义,以为采定而可纳婚也。今讹为采币之采,焉有名未问而先纳币之礼?

国子监之讹

太学教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周官》以师氏、保氏教国子,皆指公子,胄子而言,非谓民间之俊秀也,然俊秀亦附教于其中。汉以前统名太学,明帝为四姓小侯立学,虽及群公子,而皇子不与焉。晋咸宁间始专名国子。隋又改学为监。后世监中并非国子,而犹沿其名,误矣。欧阳詹作《张博士讲台记》最分明,曰:“国子师长序公侯子孙,太学师长序卿大夫子孙,四门师长序八方俊秀,其馀师长序天下秀彦。”

国学称成均之讹

成均者,五帝之学,见《周礼•大司乐》篇。均,韵也,乐之调也。古以乐教士,故称成均为太学。后世无乐可教,则成均之称误矣。

振济非赈济

今之振灾,本《左氏》“振廪同食”之义。《说文解字》云:“振,举救也。”今乃误振为赈。《说文》:“赈,富也。”故《魏都赋》云:“白藏之藏,富有无堤,同赈大内,控引世资。”

笏非手板

《隋书•礼仪志》近世惟八座尚书执笏,笏,白笔也,以紫囊裹之,号曰“笏染”。其馀公卿但执手板,是手板非笏也。

后妃非太姒

《癸辛杂志》云:“《诗序》云‘《关雎》,后妃之德也’,后字作君字解,非太姒也。古称夫人不称后,天子夫人称后始于秦始皇。”按《周礼》“膳夫掌王之食饮膳馐,以养王及后、世子”,以及内宰、女史诸职所称“后”字颇多,似周制天子之夫人皆称后,而不始于秦矣。又《春秋》桓公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此王后者,纪季姜也,亦天子夫人称后之证。

黄姑非牵牛郎

《荆楚岁时记》“黄姑织女时相见”,是以黄姑为牛郎也。然李后主诗云“迢迢牵牛星,杳在河之阳;粲粲黄姑女,耿耿遥相望”,是黄姑非牛郎矣。或云黄姑即河鼓之讹,《尔雅》以河鼓为牵牛。

裨谌草创非适野

《左氏》以裨谌适野而谋则获,于邑则否。后儒引之以释草创,颜师古《匡谬正俗》驳之云:“草创者,犹云草稿,词令未成之称。安在适野则能,于邑则否?若然者,讨论岂寻干戈乎?”

晋文公献状非献功状

晋文公伐曹,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杜注:“谓责其功状也。”《匡谬正俗》亦别为一解,云文公过曹,曹公欲观其骈胁,浴,薄而观之,文公深耻之。故当乘胜之时而嗤弄之,曰:“今我之来,献骈胁之容状。”犹云拜赐之师云尔。

家谱非信书

颜师古曰:今代草茅末学之人,多好妄撰家谱,有云“黄帝时为御史大夫”,“周宣王时为丞相”,黄帝、周宣时无此官名。《陈留风俗传》自称“圈公之后,圈公为惠帝时司徒”,《汉书》只有园公,并无圈公,其时并不置司徒。欧公为族谱序世系,询以下仅五世而已,阅三百年;琮以下才百四十年,而业已十八世。苏氏为族谱序世系,缺居蜀之长史,而远追陆终、昆吾之渺茫,是皆可笑也。不知古时民不散处,胙士受民,《左传》所云,翼九宗五正分鲁,六族分卫,七族分晋,怀姓九宗分宋,周之东迁,七姓从王。《公刘》诗曰“君之宗之”,盖皆封建之国,族未乖分故耳。后人凿空为谱,欲一以穷之,难矣哉!

旁坐者非客

《左氏》季孙饮大夫酒,臧孙纥为客。《国语》南容敬叔饮酒,路堵父为客。注云:“席之正面者为客。”然则今之饮酒而旁坐者,皆非客矣。

答拜非交拜

《通典》王浑刺徐州,纳琅琊颜氏,交拜毕,王将答拜,观者曰:“新妇州民,无容答拜。”是答拜非交拜也。朱子赴省试,众人拜知举毕,使者唱云:“知举答拜方拜。”二拜见《金昙子》。

东坡《刑赏忠厚之至论》非想当然

东坡《刑赏忠厚之至论》称“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欧公问所出典,曰:“想当然。”此东坡暗用《戴记》而一时妄对也。按《戴记•文王世子》公族有罪,公曰“宥之”,有司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三宥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此东坡三宥、三杀之蓝本也,惟坐实尧与皋陶身上,则是想当然耳。

博雅非博学

人以博雅为博学之称,按《三国志》诸葛亮辟广汉姚伷为掾,伷好进文武之士,亮称之曰:“忠益者莫大于进人,进人者各务其所尚;今姚掾乃并存刚柔,以广文武之用,可谓博雅矣。”是“博雅”二字非博学之称也。

奄人非宫刑

郑康成注“奄人”,谓精气闭藏者。盖天奄之谓,非宫刑也。《后汉书》栾巴以宦者给事掖庭,补黄门令。后阳气通畅,白上乞退,擢拜郎中。若已受宫刑,阳气何能通畅乎?

执牛耳非尊

今人盟会以执牛耳为尊者之事,盖本《左传》定公八年“晋师将盟卫侯于剸泽,卫人请执牛耳”,注:“盟礼尊者执牛耳,主次盟者,卫侯与晋大夫盟,自以为当执牛耳也。”按哀公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武伯问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 “然则彘也。”注:“鄫衍则大国执,发阳则小国执,时执者无常,故武伯自以为可执。”是执牛耳非一定尊者之事也。

长乐老人非作行乐解

长乐者,地名也。冯道,瀛州景城人,景城有长乐县,故自号长乐老人,非时常行乐之谓。北齐段韶封长乐郡公,此其证矣。

子婿非子侄

子婿者,子之婿,犹言女夫也,非人子之子也。《论语》“以其子妻之”,古人称女亦曰子。至于半子之称,始见《新唐书•回纥传》。

归宁非礼

《穀梁》以诸侯妻归宁为非礼,盖引“妇人既嫁不逾境”之说也,本朝惠砚溪先生颇主其说。

《道学传》非儒家名

唐马枢有《道学传》二十卷,皆载列代神仙之事,如《列仙传》之类。元脱脱《宋史》撰《道学传》以尊程、朱,误矣。

董秦非李忠臣

卢仝《月蚀诗》有“宫爵及董秦”之句,后人疑董秦来降唐之后,赐名李忠臣,卢仝不应直诋也。按仝所指者,幸进之臣董偃、秦宫也,非李忠臣也。此说见《西溪丛话》。

兄弟非昆弟

钱辛楣云:《礼经》称昆弟者,今人所谓兄弟也;称兄弟者,今人所谓亲戚也。《传》云小功以下为兄弟,盖兼同异姓而言,不论行辈也。《曾子问》婿已葬,致命女氏曰:“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注云:“婿于女之父母有缌服,故谓之兄弟。”《婚礼》婿见主妇,主妇阖门,立于左扉。注云:“兄弟之道得相亲也。”是翁婿异姓,又非行辈,皆统谓之兄弟。

“匆匆不及草书”非今之草字

《是斋日记》云:古人称“匆匆不及草书”者,乃起草稿之“草”,言匆匆故不及先起草稿也。若今之行草乃正是匆急所书,有何不暇之有!

东宫非专指太子所居

《刘向传》“依东宫之尊”,颜注:“东宫,太后所居长信宫,在未央宫之东故也,”今专称太子为东宫,取震为长男之义,似忘《汉书》本文。

智囊非美称

战国樗里子瘿而多智,杜预亦瘿而多智,称囊者,以其颈有瘿故也。今称有谋者为智囊,似乎习而不察。然司马昭称桓范“智囊往矣”,尚在杜预之先。

《皋陶谟》“无教”二字乃无敖之讹

汉书•王嘉传》曰:“臣闻咎繇戒帝舜曰:‘无敖佚欲有国,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颜师古注曰:“此《虞书•皋陶谟》之辞也。言有国者不可敖慢逸欲,但当戒惧为政也。敖音傲。”今本乃作“无教”,盖“敖”字与“教”字相似而误写耳。若谓天子无教诸侯逸欲,试思有教以逸欲之理乎?未免费解,自以从《汉书》作无敖为是,说见《焦氏笔乘》。

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字即“人”字

《焦氏笔乘》云:“丰道生谓‘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字非仁义之仁也,应是人字,与‘井有仁焉’之仁字相同。盖古写人字作‘’,后因改篆为隶,遂讹为‘仁’耳。此论近是。”周青原申其说曰:“此处仁字若作仁义之仁解,孝弟是为仁之本,岂为仁不过是孝弟之末耶?于理未足。莫若作人字解,孝弟是为人之本,最为切当。况首节‘其为人也孝弟’句,原以为人发端,末句仍以为人作结,首尾恰相呼应,而本之一字,愈觉如画龙点睛矣。”

范文正公麦舟助人之讹

相传文正公知开封,石曼卿三丧未举,公子纯仁以所运麦舟助之。按公《年谱》:天圣五年,纯仁生。景祐二年,公知开封。纯仁方九岁,安得遽以麦舟助人?石曼卿三世仕宦,亦非贫窘不能举丧者;如有之,欧公志范、石二公墓,如此盛德事不载,何耶?

蔡邕无子之讹

相传蔡邕有女而无子,以书籍尽交文姬。按《晋书》“羊祜为蔡邕外甥,以爵让其舅子蔡袭”,是袭乃邕之子也。又《蔡充别传》:“祖睦,邕孙也。司徒谟为充之子。”是邕未尝无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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