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ion:马来西亚联邦宪法/49 中华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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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甲条 |
第四十九条:禁止双重议席
任何人不得同时兼任国会上下两院的议员,也不得在超过一个选区当选为下议院议员,或在超过一州当选为上议院议员,也不得同时经由推选又获委派为上议院议员。[1]
-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 (本条文未曾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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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得同时兼任国会上下两院的议员,也不得在超过一个选区当选为下议院议员,或在超过一州当选为上议院议员,也不得同时经由推选又获委派为上议院议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