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00号决议 中华文库
← | 联合国安理会第1899(2009)号决议 | 联合国安理会第1900(2009)号决议 2009年12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6242次会议通过 |
联合国安理会第1901(2009)号决议 |
安全理事会,
- 注意到2009年10月28日秘书长给安理会主席的信(S/2009/570),其中附有2009年9月29日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国际法庭”)庭长的信,
- 回顾其1993年5月25日第827(1993)号、2005年1月18日第1581(2005)号、2005年4月20日第1597(2005)号、2005年7月26日第1613(2005)号、2005年9月30日第1629(2005)号、2006年2月28日第1660(2006)号、2006年4月10日第1668(2006)号、2008年2月20日第1800(2008)号、2008年9月29日第1837(2008)号、2008年12月12日第1849(2008)号和2009年7月7日第1877(2009)号决议,
- 尤其回顾其2003年8月28日第1503(2003)号和2004年3月26日第1534(2004)号决议,其中安全理事会吁请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2004年年底以前完成调查,在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所有一审工作,并在2010年完成全部工作,
- 注意到国际法庭在其关于《完成工作战略》的报告(S/2009/589)中提出的关于法庭无法在2010年内完成其所有工作的评估意见,
- 回顾安全理事会在其第1877(2009)号决议中,将常任法官和审案法官的任期延至2010年12月31日,如指派其审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结案,任期则提前结束;并决定2009年12月31日前根据国际法庭在执行《完成工作战略》方面的进展情况,审查关于延长担任上诉分庭法官的国际法庭常任法官任期的问题;
- 深信允许在国际法庭任职的审案法官总数暂时超过《国际法庭规约》第12条第1款规定的12人上限是明智之举,
- 敦促国际法庭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完成工作,
-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 1. 着重指出,安理会打算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根据国际法庭的审判预测时间表延长法庭所有审判法官的任期,并将所有上诉法官的任期延至2012年12月31日,如指派其审理的案件在此之前结案,任期则提前结束;请国际法庭庭长向安理会提交经更新的审判和上诉时间表,包括将寻求延长任期或调往上诉分庭的法官的资料;
- 2. 决定,尽管金伯利·普罗斯特法官(加拿大)和奥勒·比约恩·斯特莱法官(挪威)的任期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两位法官仍应审结他们在任期届满前开始的“波波维奇案”;并注意到国际法庭打算在2010年3月底之前审结该案;
- 3. 为此决定,在国际法庭任职的审案法官总数可暂时超过《国际法庭规约》第12条第1款规定的12人上限,任何一段时间里最多可达13人,但至迟应于2010年3月31日恢复到12人上限;
- 4. 决定允许审案法官普罗斯特和斯特莱在《国际法庭规约》第13条之三第2款规定的累计任期届满后,继续在国际法庭任职;
- 5.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242次会议一致通过。